這才是最可悲的事,他根本沒有辦法去證明自己被人毆打…
見他不說話,劉雪看了一眼對麵坐著的辯護律師,繼續提問:“你說對方對你進行了毆打,他們是怎麼打的你?”
“王國維拍打我的肩膀、脖子頭,還說讓我出來。”
“他為什麼打你?”
“我也不知道。”
“然後呢?”
“他拽著我的被子,想讓我出去,我出去一看門口有很多人,還有人罵我。
其中有一個人擋在我和王國維中間,說他們喝多了,不會有什麼事,還把被子還給了我,讓我回去休息就行。”
“擋住你的那個人你認識麼?”
劉雪聽到他這麼說便繼續詢問,張振宇聞言搖了搖頭說道:“我不認識。”
“然後呢?又發生了什麼?”
張振宇聞言開始回答:“我一想他們喝多了,也沒有當回事,便想著回去繼續睡覺,可沒想到過了一會,宿舍的門又被踹開,王國維走了進來直接把我拉了出去…”
……
李晨坐在辯護席上,聽著地檢署的問話忍不住皺起眉頭。
其實按照正常的邏輯性來講,對方這麼提問是沒有問題的,可聽起來總感覺怪怪的。
抓你哪裡?
都他媽被拉出去誰還會記得抓哪裡?
李晨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想打斷一下。”
正在詢問的劉雪一臉詫異的看向李晨,法官則是目光看向李晨開口問道:“你的打斷理由是什麼?”
“我認為劉檢查員的行為有些不妥。
按照案發時的情況來看,張振宇是處於一個極度恐慌的心裡狀況,他隻記得自己是被人強行拉出寢室,對於被害人的名字,他也是在事後才知道的。
我認為地檢署的詢問事由,不應該是這樣,如果對方繼續這樣詢問,我想申請負責起訴的劉檢察官對本案回避。”
你這玩意,就離譜。
人家都說了被甩到了人群裡了,有不少人實施毆打,你卻問人家有幾個?
誰在被打的時候還會算有幾個人打了自己,要不要把挨了幾腳幾個巴掌也跟你如實彙報一下?
這要是問什麼都能答上來,那才是真正的有問題。
“因為在案件中的問題,不能以清醒的時候來算,你現在問他後不後悔,他肯定也會說後悔。
所以我認為劉檢察官的詢問方向,應該要符合當時的真實環境,而不是以第三者的上帝視角來看待這起案件。”
既然你們原告說公平公正,那就應該公平公正的來審理這起案件才對吧。
你這樣的詢問語氣,和拉偏架有什麼區彆麼?
當然了,李晨也是做好了被拒絕的心裡準備。
隻要對方拒絕自己的求情,那他也不再進行答辯,直接準備上訴就行了。
再對方態度明確的情況下,辯護就失去了他應有的作用…
更新時間還得改,我要在修改一下前麵的免費章節和收費章節,來確新書友能看下去,原定的五章不會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