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奶粉多少錢?打一萬塊好不好,十倍賠償,給你賠償十萬塊合不合理?而你卻要多少錢,二百萬,這不是敲詐勒索是什麼呢?”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繼續講述這個案件:“而我當時呢,也是認為這就是一個典型的敲詐勒索,毋庸置疑,畢竟法律的規定就在這裡,依法辦事嘛有什麼問題呢?
而按照嚴格的法律定義來看,張利的所敲詐勒索的金額巨大,基本上就是十年以上,而法官卻認為他是事出有因,出於情懷判了他四年的有期徒刑。”
“神他媽情懷,我他媽要是張利怕殺人的心都有了,老子一年一百萬是缺你那二百萬?”
直播間內的網友聽完李晨的分析也是更加的氣憤:
“說實話,這種判決是真讓人惡心。”
“最可憐的是那個小姑娘吧,這麼小就得了這些病。”
李晨看了看直播間的網友也開始講述張利案的最終結果:“張利本人呢,在服刑期間也是在一直上訴,他的律師是一個女律師,更是為了他的案件一直在跑,而奶粉的老板呢,也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他給司法部發了一個函,認為這個女律師一直在散布不良言論,嚴重的影響了他們的名譽,更是給這位女律師扣了一個非常大的帽子。
而司法部呢,收到了調查函就得調查,可是查完之後他們發現,這位女律師是沒有任何的問題,有問題的是這個案件的本身有問題,為此,司法部就彙知了東廣省方麵,而東廣省審判院發回重審後依然是維持原判,最後案件被東廣省高院審理後,改判無罪,並當庭詢問是否申請國家賠償。”
直播間的網友看到李晨的回答繼續表達自己的不滿:
“國家賠償一天多少錢?他失去的要比賠償的多多了好吧。”
“我剛才上網搜了一下,張利是和奶粉公司先和解了,奶粉公司賠償40萬後取得了諒解,他還出具書麵材料表示不再追訴並放棄賠償要求,後來他又在電視台反映了人家公司的問題,標題也是讓他搞不懂,人家和他溝通他又要人家賠償三百萬,人家才告他的。”
看到有這樣的彈幕,李晨也有些錯愕。
記得羅老師講的不是這樣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張利就是操作的問題了。”
李晨對這樣的聲音進行解釋:“我們站在張利的視角,到底該如何去維權呢。
如果是我,我的被告方一定有兩個方向:
第一,奶粉廠家。
索要呢一定包括孩子的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如果孩子後期好了,怎麼都好說,如果不好,那些事肯定沒完。
我一個月一百萬,我拿五十萬找個律師代替我去維權,因為他們會懂怎麼樣才會合法的維護自己權益。
第二個起訴的方向,就是電視台。
你電視台作為廣告方,對於這樣的品牌竟然還能上去,辜負了我們對你的信任。
就像明星代理產品要為其負責一樣,那麼電視台也應該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直播間的網友看到李晨的追訴方,又對照他之前的官司做出總結:
“666,被告席位上又多了一位。”
“我發現,李律師打官司,從來不是單個的,都得是被告。”
“不愧是張三背後的男人,還要起訴電視台?”
“讓你當律師,怎麼那麼多被告?(大笑)”
戰力榜真可怕,我也要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