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那些炮樓裡的日本人和漢奸,他們日常物資來源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來源於上級發放運輸。
而另一部分,就是在當地掠奪,比如通過村子裡的地主、或者維持會的漢奸來以各種理由征集糧食,牲畜等集中送到炮樓。
而陳立要做的,就是以追查剩餘假幣,恢複經濟,以及整頓市場物資價格的原因,將那些村莊等地方的物資規矩立起來。
以後滬上和金陵周邊的那些村莊,關於物資征集就必須嚴格按照政府規矩來。
以前炮樓裡的偽軍可以直接去找當地豪紳或者維持會要物資,然後維持會找理由征集物資。
但以後,不管是什麼維持會,什麼村長,什麼當地豪紳,誰都做不了這方麵的主,必須由維新政府這邊上報陳立審批通過後,有了批條,這才能進行征集。
看似是整頓,但目的是不讓那些日本兵和偽軍隨意掠奪。
以後隻要他陳立不同意,那些物資想要從當地百姓手裡送到炮樓,可就不容易了。
要是有人敢違抗命令強搶,陳立不介意讓他人頭落地。
這樣既能保護百姓少被剝削,又能削弱那些炮樓的物資供給。
而且這麼做,陳立有十足的理由和權力。
這是第一步,從物資方麵入手。
第二步,就是政治方麵了。
抗日力量在敵後最需要依賴的就是百姓,而對這一切破壞最大的,無疑就是當地的維持會,保安團,還有那些漢奸!
這些家夥一來欺壓百姓,二來針對抗日力量,危害極大。
而以後,陳立要將這些所謂的保安隊等全都取締。
從而以清鄉委員會的結構進行“正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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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不再允許當地豪紳自發組織保安隊,不再允許維持會擅自組織隊伍等。
而是要“規範”,安保隊伍必須由政府同意後才能成立,人員任命等也需要政府授權,私人組織以後全部違法。
甚至包括每個月幾號進行掃蕩,幾號出動查抗日分子,都要有規章製度,誰也不能擅自行動。
比如陳立規定每個月隻能在1號,15號,30號這三天掃蕩,底下人要是敢不按規矩辦事,就死啦死啦滴!
看似規矩化,是為了政府控製下方好。
但實際上具體安排是陳立做的方案,以後組織在民間活動就相當於少了束縛,開了天眼。
你1號掃蕩,我2號行動不就好了?反正你要是敢2號也掃蕩,就會被問罪。
同時沒有了那些什麼保安隊,維持會組織等,一切都規範化了,那些人沒有人手,拿什麼剝削百姓?
以後組織將會更加容易在百姓中潛藏。
這樣做,可比單純弄死幾個漢奸管用多了。
這些事情屬於政治方麵,軍隊根本無法插手。
主要是這麼做,本土也樂意。
因為政府對政治統治進行“規範化”,也是本土,或者裕仁想要看到的。
甚至對於日本陸軍來講,他們打下底盤就不需要整頓了?當然也需要。
如果實在不行,彆忘了,陳立可是我黨滬上站的負責人,組織這邊也是他說了算,到時候讓底下人配合,他做出點“政績”給本土看,也是很合理的。
陳立現在的權力越來越大,他隻要坐鎮在滬上,那就會一點點一點點的讓日本人越來越難受。
很多事情不是短時間能看出成效的,但當有一天這些事情合在一處,就是日本人崩潰的時候。
“什麼時候能收網啊,我都混成滬上和金陵政府一把手了,這要是再混幾年,嘖嘖...”
感歎一聲,陳立頗有些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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