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得放肆,唇間露出的白牙,整齊得可以用森森來形容。
“我叫蘭必成,是阿芙蘭傳媒的總經理,冒昧地提個要求:和小姐一見如故,可以知道小姐芳名嗎?”
“您不用這麼文縐縐的,”我淡淡地笑,語氣裡也含了幾分莫名的嘲諷,“我喜歡說話直白,不用這麼客套。”
“因為我是作家,寫書的,習慣玩弄文字。”
聽到我最後一句話,他臉上的笑意更深了,亦帶了幾分百折不撓的興趣。
“哦?美女作家?請問出版了什麼作品?”
他眼裡蕩漾著濃厚的希冀,“那我們有得聊了,阿芙蘭傳媒除了影視、也做文學推廣,如果小姐有什麼作品需要改編劇本,可以跟我們談談。”
天哪,撒彌天大謊居然也沒躲過陌生的糾纏嗎?
不願意做一個自己愛得發狂的人的寶貝,卻願意接受毫不了解的、對其一無所知的男人認真的挑戰;當我認為我獨立的時候,竟然發現那種堅強,隻是一種虛張聲勢的自我安慰。
可是我卻突然覺得繼續下去很好玩。
我一本正經地看著他,“不好意思,我還沒什麼大作麵世,誤打誤撞來了點興趣、不過小試牛刀一把;而且我就算寫了,也不打算出版。”
“那為什麼呢?”他帶著不解的疑惑看我。
“文化是一片浩瀚的海洋,古往今來的每一本書,不過是這海洋裡的一滴水;過去曆朝曆代文人墨客,亦從不為求名逐利而動筆寫文,所以流傳下來的詩歌文字,經曆千年傳唱,曆久不衰。
而現在的書,縱使寫出來又怎樣?是作者謀利、出版社謀利、還是整個社會謀利?一本書炒紅了一個作者,他為了世人持續的讚美,為保持自己的市場地位,語不驚人死不休,而匆忙地改變自己的風格,疲於奔命、耽思竭慮。當文字為了利益而生,為名氣而苦求璀璨,那它已不純粹是文學。我隻欣賞默默地寫,這一輩子我活到老、就會寫到死。寫自己的心情,寫人生的故事和感悟,隻求與有心人共勉之。”
“隻求與有心人共勉之……”
他喃喃地重複我的話,看著我的眼裡含了愈發濃重的深意,“小姐真的很特彆……”
原以為今晚會灰溜溜地獨自在角落無人問津,沒想到蘭必成的出現,讓我難得寂寞。
國內某高校畢業,後又去英國深造,之後回國依靠祖輩支持,創辦阿芙蘭傳媒,幾年之內瞬間成為國內十大傳媒之一,海龜的蝴蝶效應不能說不是必備手段。
三十歲的他,朋友圈與我先前觀察的四十歲群體又有不同,以海龜高學曆為主,年輕有為、開朗豁達、活力四射、熱情奔放。其間有人快人快語,亦有人深諳社交之道,目光故作老道深沉,卻不過是一副乳臭未乾的麵孔——這類人一看就未經曆社會的大風大雨,靠祖輩蔭庇遊學各國、有朝一日結識手握國家重權的一乾人等,剛剛經手的事業,如金鵬展翅、立時在國內騰空萬裡。
但,這種場合,對每個人無須深知,不過見麵如故就夠了。
他的朋友對我並不好奇,也許在圈子裡漂亮女人見多了,審美已經麻木。
蘭必成對我很有興趣,目光總是隨性卻暗含深意地觀察我,我執杯痛飲故作視而不見。他對我的興趣——天知道是哪種興趣?
這樣的男人,身邊何嘗沒有女人?無須憧憬亦無須幻想,今晚不過是灰姑娘,穿著水晶鞋在這裡縱情而已,我的王子並沒有出現……
漂亮女人總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裡帶點與眾不同或本質上的放蕩不羈,就更讓男人耐人尋味了。
本來抱著展示自我、放鬆一刻的心情而來,見有人欣賞,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開了手狂歡而去。
上流社會的社交舞,總歸不能讓我揮灑自如——
太多的規則,讓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縱,登時貽笑大方。
蘭挽著我舞了一曲,忽然湊近我耳際,語氣曖昧:
“ecis!你是不是喜歡迪廳?我看那裡的氣氛比較適合你……teso環境不錯,我常去……”
看見他目光裡閃爍著若有若無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從這具皮囊裡、需要看出點什麼,我兩指捏著酒杯,偏著頭盯著他看,忽然莞爾,心情如同接應了招降書般大好起來。
“好啊!”
跟他去地下車庫,剛要上車,卻想起我的駝絨大衣還在嶽惠的車裡。不知今晚我以什麼狀態回家,外衣必不可少誒。外麵天寒地凍,穿著v領絲絨裙的我,離了燈火璀璨的酒會氣氛和車子裡的暖氣,活不了。
“等著我。”
跟蘭簡單告彆,重返酒會大廳。
找到嶽惠,還沒開口,她已擠著眼睛問,“怎麼,不用我送你回家了?”
“有車夫。”
我的回答含蓄亦模棱兩可,淡淡地,“幫我去車裡取衣服。”
重返蘭必成的車,輕敲車窗,無人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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詫異地傾身從沒有貼膜的前擋風窗去看,駕駛座空空蕩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