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在大一新生的聯誼活動中認識的,可以說是一見鐘情。
她家境不好。用她自己的話說,全家人都把改變命運的希望寄托在了她身上。
她很漂亮,但當時最吸引我的,是她身上那種質樸的氣質。
她很黏人,如一條離開水的魚。
而我,則是她盛滿水的缸。
我很愛她,會把本就不多的生活費,節省下一大部分,花在她身上。
我們去過北京城的許多地方,她慢慢學會穿搭、打扮。
不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之間的話題開始變得很少,她不會主動找我。每次出去玩,我都要同她約很久。
還記得那是我同她最後一次逛街,她在商場內某個著名品牌的櫥窗前駐足了很久。
“劉岩,你覺得這個包好看嗎?”她問我,語氣中隱隱有些期待。
我看了一眼價簽,有些尷尬地笑了笑,沒有作聲。
“不好看。”她歎了一聲,快步走開了,留我一人呆立在原地。
像一個謝幕後忘記退場的小醜。
04
五位數,對於一個月生活費隻有兩千的學生而言,意味著不吃不喝也要大半年。
也是從那天起,我決定做一份兼職。
於是從小便有文學夢想的我,選擇了創作。
我至今還記得,當我拿到第一筆稿費後,火急火燎地跑去那家店。
我傾儘了所有,卻隻能買到一個基礎款。
我小心翼翼地抱著那個比禮物本身要大出許多倍的橘紅色包裝盒,擠了一個半小時的地鐵,趕到楚鈺的宿舍樓下。
我本想將禮物送給她,卻換來她的一句分手。
現在的我,已經無法記起當時的更多細節,隻是分手理由,我始終記憶猶新——
她說,我們都還不夠成熟,不懂什麼是愛。
她又說,她已經不愛我了。
她還說,我們分開吧,希望我找到那個對的人。
我當時以為,她一定是得了絕症,不忍心讓我難過,才提的分手。
直到當天下午,我看到她一隻胳膊掛著那款她心儀已久的包,一隻胳膊親密地挽著一個胖胖的學弟,兩個人談笑風生地鑽進了名貴跑車裡,一眨眼就消失不見了。
05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去清吧。
所謂的清吧,在我看來就是平價、適合學生消費的酒吧。
我和同宿舍的哥們每人點了一杯馬提尼,學著電視中成功人士的模樣,一邊搖晃一邊品酒。
可是不論怎麼搖晃,都無法掩蓋住我內心深處的空泛與苦澀。
心裡也盛滿了酒,不敢碰,怕醉了離人的舊夢。
清吧裡的燈昏沉黯淡,我的腦子混沌糾纏。恍惚之間,我聽到了鄰桌傳來的爭吵聲。
“你彆碰我!”
說話的聲音很熟悉,我確信曾在哪裡聽到過。
我連著眨了幾次眼,將眼中的淚水盛了回去,也終於看清了起爭執的幾人。
一個麵容清秀的女孩子,一個戴著金邊眼鏡,西裝革履卻身材走樣的中年男子,還有一個尖嘴猴腮,身形乾瘦宛如麻杆的年輕男人。
那個女孩子很眼熟。
我記起來了。
她是三個月前,在咖啡廳遇到的那位。
“一起出來喝酒,開心最重要了!”西裝男笑著說,臉上的橫肉堆在了一起。
一邊說著,一隻手還不安分地去攬那女孩的腰。
女孩一臉厭惡地準備起身離開,卻被瘦子攔了下來。
“陳總都說了,很喜歡你寫的書,至於後續如何出版,你們不得再聊聊細節?”
女孩進退兩難時,無意撞上了我不曾離開的目光。
四目相觸,她怔了怔。
我知道她也認出了我。
也許是失戀帶給了我勇氣,也許是她略帶懇求的目光激起了我的保護欲。我一口喝乾了杯中的酒,差點連杯底的橄欖都一口氣吞掉。
我站起身來,走向她,裝作生氣的樣子道:“親愛的,他們是誰,你怎麼和他們一塊兒出來喝酒了?”
西裝男明顯愣了一下,他的目光在我和女孩之間反複遊走。
“你是誰?!”
“他是我男朋友!”
“傻愣著乾什麼!”我接過話頭,衝她使了一個眼色,“快,回家!再讓我撞見你和彆的男人鬼混,看我不收拾你!”
我儘可能裝出一副凶狠的模樣。
她很聰明,順勢起身走到我身邊,乖乖地垂下頭道:“我錯了嘛,以後再也不敢了。”
我假意攬住她的腰,其實並沒有碰到她的身子,朝著已經看傻眼的兩個室友迅速使了一個眼色,一行人火速逃離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