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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刻拍案驚奇 卷三十一到卷三十三(1 / 2)

卷三十一行孝子到底不簡屍殉節婦留待雙出柩

削骨蒸肌的刑罰,實在是讓人不忍言說。可世上有些人,卻借著伸張正義的名義,行不義之事。司法審判若不公正,先施以殘酷手段,執法者應當明白,權力需要善加運用。

自古以來,戮屍棄骨都是極其嚴酷的刑罰。如今的法律規定,被他人毆打致死的案件,必須進行屍體檢驗。隻有查出致命傷痕,才能判定凶手抵償,判處死刑,這樣做本是為了避免冤假錯案,是良好的法律製度。然而,任何法律一旦確立,總會衍生出弊端。就因為有了屍體檢驗這一環節,許多奸猾手段便應運而生。那些企圖誣陷他人的人,有時並非真要對方償命,單是這一檢驗程序,就足以讓對方吃儘苦頭。

這是為什麼呢?隻要官府批準驗屍,地方上搭建驗屍棚就會索要搭棚費;跟隨官府的衙役、轎夫、吹鼓手,都要酒飯錢;仵作會索要開手錢、洗手錢;在官府麵前,桌上的燒香錢、朱墨錢、筆硯錢也必不可少;就連氈條坐褥,都得由被告準備。更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官員,還會索要擺案酒錢,甚至要求折抵盤盞錢,各種名目的費用數不勝數。即便驗屍結果顯示死者並無傷痕,被告一家的錢財也已去了七八成。就算最後判定原告誣告,又有什麼用呢?所以,有些奸詐之徒與他人有仇時,就把人命官司當作敲詐的手段。官府寫下一個“驗”字,不過是動動筆的事,還覺得這是處理人命案件理所應當的程序,卻不知這會給他人帶來多大的傷害。除非是真正的命案,確實能驗出重傷,以此公正地判定罪名,才符合法律本意。但刮骨蒸屍,將屍體弄得千瘡百孔,與死去的人計較,實在是讓人不忍直視。法律中因此有“不願者聽”以及“允許死者親屬遞狀申請免驗”的條例,這正是聖明君主體諒人情之處。

然而,世上有些殘忍苛刻的官員,為了彰顯自己的威風,或者出於私心怨恨被告,不肯聽從死者親屬免驗的請求,執意要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以至於打開久封的棺木,挖掘深埋的屍骨。哪怕傷者子女痛心疾首,旁觀之人也為之落淚,這些官員依然鐵石心腸,不為所動。如果原告不再堅持追究,就判定其受賄;親友出麵勸和,就誣陷他們私下和解。一味濫用刑罰,強行定案。他們自以為在為死者伸冤,卻不知死者已經遭受了極大的痛苦。這種行為,簡直是在自絕子孫!

在福建,有個叫陳福生的人,在富人洪大壽家做傭工。有一次,兩人偶然發生口角,陳福生言語不敬,被洪大壽狠狠打了一頓。陳福生剛吃完飯,心中氣悶,竟得了氣鬱之症,病情越來越重,眼看就要不行了。臨死前,他對妻子說:“我被洪家老爺痛打,含恨而死。但他家有錢有勢,我們肯定鬥不過。你千萬不要聽彆人唆使,去誣告他害人性命,讓我的屍體被檢驗,弄得粉身碎骨。你隻需跟他說一聲,他怕惹上人命官司,肯定會幫我們料理後事,還會供養你們母子,這樣對我們反而更好。”

妻子聽從了他的話,等他死後,便去見洪大壽,隻說:“自從被責罰後,他就一病不起,如今已經去世。還望老爺可憐我們孤兒寡母,幫我們拿個主意。”洪大壽見陳福生因自己毆打致死,心中本就心虛,聽她這樣說,正合心意,巴不得她不再追究,於是給了些銀兩,厚葬了陳福生,還承諾會經常接濟他們母子,這件事似乎就這樣平息了。

陳福生有個同族兄弟陳三,外號陳喇虎,是個不安分、愛惹是生非的人。他見洪大壽家境富裕,有利可圖,又覺得陳福生被打致死確有其事,就跑去慫恿陳福生的妻子,讓她去告狀申冤。妻子卻說:“福生的死,雖然是受了老爺的氣,但也是他命該如此。而且他死後,老爺好好地安葬了他,我們也不好意思翻臉,就自認倒黴吧。”陳喇虎說:“你們不懂,他出錢安葬,正好可以作為告狀的證據。這樣的富戶,一條人命官司打下來,好歹能從他那裡拿到幾百兩銀子,怎麼能就這麼算了?”妻子說:“窮不與富鬥,打官司要先花錢,我們上哪兒去籌錢?不如做個好人,不再追究,說不定老爺還會照顧我們。”

陳喇虎見勸不動她,就親自跑到洪家去恐嚇敲詐:“我是陳福生的族長,福生被你家打死了,你用錢收買了他妻子,想把人命官司糊弄過去。你們要是想讓我閉嘴,就得分我一杯羹。不然,自有王法在,你們彆想輕易躲過!”洪家覺得陳福生妻子已經不再追究,大事已定,對於陳喇虎的胡攪蠻纏,根本不予理會。陳喇虎碰了一鼻子灰,心裡十分窩火,不肯罷休,心想:“要告人命官司,得是死者的親屬才行。他妻子不肯出頭,我自己去告又不行。我不如告他們私下和解人命案,把死者親屬也一起告進去,看他們還怎麼辯解!”於是,他立刻寫了狀子,到府衙去告發。

府衙接到人命案的狀子,將案件發往理刑館。負責審理的推官,是個極其殘忍刻薄的人,最喜歡驗屍,也樂於給人定罪,堪稱是破壞他人家庭的“祖師爺”。他一拿到人命案的狀子,又聽說洪家是當地巨富,就想借此案彰顯自己的威風。於是,他急忙下令抓人,還要求開棺驗屍。陳福生的妻子實在害怕惹事,就和人商量:“我們遞上免驗的申請,事情或許就能平息。”於是,她趕緊寫了狀子遞上去。推官卻認為:“這明顯是私下收買和解的情況。”拒絕批準免驗。

洪家趕忙托人去求情:“死者親屬不想驗屍,能否網開一麵?”推官聽了,反而更加惱怒:“有了錢,王法就不管用了?”他不僅駁回請求,還把陳福生的妻子趕了出去,堅決要驗屍。陳家人無奈,隻好抬出棺木,送到驗屍場。眾人齊聚,按照程序對屍體進行蒸煮檢驗。仵作深知官府想從重判決,哪敢不迎合?他們把紅色說成紫色,把青色說成黑色,報告了兩三處致命傷。推官大喜過望:“這次能扳倒一個富人,而且絕不手軟,我的名聲肯定能大大提升!”

可等他查閱律例才發現,家長打死雇工人,隻需判處埋葬費和徒刑贖金,並沒有抵命的條款。最終,洪家白白花費了許多銀子,陳家也不得安寧。陳福生原本已經好好入殮,卻又被折騰了一番。大家都跟著受累,陳喇虎也沒撈到什麼實際好處,推官也沒有因此獲得好名聲,反而都成了惹人厭的人。

這場人命官司了結後,洪家覺得陳氏母子並未與自己作對,心中感激,時常照顧他們,讓母子二人生活無憂。而陳喇虎本想借此謀個小富貴,結果卻落得一場空,心裡一直憤憤不平。

一天,陳喇虎在外麵喝醉了酒,晚上回家時,竟然在路上遇到了陳福生。陳福生埋怨道:“我好好地躺在棺材裡,就因為你妄想敲詐彆人,害得我屍骨散落,魂魄不得安寧,我豈能善罷甘休?你快還我命來!”說著,就把陳喇虎按倒在地,用泥土在他身上亂搓。陳喇虎掙紮不得,直到後麵有人走來,陳福生才放手離去。陳喇虎頓時癱倒在地,後麵的人認出是他,便將他扶回了家。家裡人以為他隻是喝醉了,並未在意。

沒想到從那以後,陳喇虎渾身長滿了癩瘡,再也無法起床。他想出門去繼續乾那些搬弄是非、敲詐勒索的勾當,也不可能了。就這樣,他被病痛折磨了半年,最終支撐不住。臨死前,他對家人說:“我在路上遇到陳福生,他怪我告發讓他的屍體被檢驗,所以來報複我。我活不成了。”說完便死去。他死後,家人聽信旁人的話,擔心癩病會傳染,急忙將他的屍體抬出去,埋在淺土裡。結果,屍體被野狗拖出來,吃掉了一半。這便是陳喇虎作惡的報應。

奇怪的是,陳福生不去找毆打他的洪大壽尋仇,反而報複替他出頭的族人,由此可見,驗屍這件事,本就不是死者所希望的。做官的人應該明白,若不是萬不得已,何苦去做這種極其殘忍的事呢!要是死者親屬苦苦請求免去驗屍,也應當予以同意。至於那些假的人命案,更不用說了,一定要在確認人命案屬實之後,再進行驗屍定罪。僅僅是先後順序的差彆,就能保全許多家庭。接下來,給大家講一個寧願自己赴死,也不願讓父親屍骨被檢驗的孝子的故事。

父仇未報怎能輕易放下,心中自有壯誌豪情,願以寶劍伸張正義。當惡徒被誅,自身也已無憾,此時法官難道還需要再進行驗屍嗎?

明朝萬曆年間,浙江金華府武義縣有個叫王良的人,出身書香門第。他有個族侄叫王俊,家境富裕,為人傲慢,平日裡專靠放債獲利,欺壓百姓。就算是同族之人,無論關係親疏,隻要和他有金錢往來,他都分毫必爭,一點情麵都不講。王良曾向他借了二兩銀子,每年都用自己教書的收入還利息,這樣過了四五年,還的錢已經是本金的兩倍了。王良覺得,都是自家親戚,還到這個程度,往後利息就不用那麼緊了。

可王俊是放債人的性子,哪管對方是叔父?他說:“每年還的都是利息,本金一點沒動,利息還得照常給,怎麼能算還得多還是少?”有一天,他們在一位族長處聚會,兩人各執一詞,爭論起來。王俊喝了酒,擺出財主的架勢,手舞足蹈地爭吵。王良氣不過,又覺得自己是長輩,喝道:“你這脾氣,還敢打我不成?”王俊說:“打了又怎樣,財主打欠債的,天經地義!”借著酒勁,他根本不顧輩分,一拳打了過去。王良沒防備,一下子摔倒在地。王俊更是不罷休,又拳打腳踢。族長急忙勸阻:“使不得!使不得!”等他好不容易把兩人拉開,王良已經被打得不輕了。

大凡酒品不好的人,一旦酒勁上來,誰都不認,什麼事都不記得,隻顧撒酒瘋,蠻橫暴躁,完全不顧彆人是否受得了。當時,一個族侄把叔父打得遍體鱗傷,族長勸不住,好不容易把他們分開,讓人把王良背回了家。王俊沒了對手,也覺得沒趣,便耀武揚威、吆喝著離開了。

沒想到王良傷勢太重,第二天就生命垂危。他的兒子王世名也是個讀書人,父親臨終前,把他叫到跟前囑咐道:“我被族子王俊打死,這個仇不能忘!”王世名痛哭道:“這是不共戴天的仇,兒子發誓,絕不與他同活在世上!”王良點頭後便去世了。王世名捶胸頓足,放聲大哭,隨即寫了狀子到縣衙,控告王俊打死父親,還把族長列為證人。縣衙受理了此案,發牌讓人把屍體抬到官府,準備驗屍。

王俊知道事情鬨大了,到了官府肯定沒好果子吃,便苦苦央求族長幫忙調解,還說不管花多少錢都願意。族長把事情處理妥當,自然也得到了豐厚的報酬。族長見有利可圖,就來勸王世名撤訴:“你父親已經去世,不能複生。他家有錢有勢,你怎麼爭得過?要是非要他償命,就得驗屍。他肯定會買通仵作,把傷勢報輕,到時候命未必能償,你父親的屍體卻先遭了罪,太不劃算了。依我看,趁著他們都怕打官司,多要點錢,把日子過好,大家相安無事,這才是上策。”

王世名自己尋思:“要是堅持追究,肯定得驗屍。且不說論實力我鬥不過他,就算真能讓他償命,可父親的屍骨要遭受這番折騰,我怎麼忍心?不如先把報仇的事記在心裡,拚上性命,找機會下手。何必非要走官府程序,先讓父親的屍體受此磨難,再經過反複審訊,不知道要拖多久才能定他的罪?不如現在先順著他們,假裝糊塗,暫停官司。既能保全父親的屍骨,日後再想辦法報仇。”於是,他回複族長:“父親確實是冤死的,但我家貧窮,鬥不過人家,就聽您的安排吧。”

族長大喜,去告訴王俊,最後商定,王俊把三十畝肥沃的田地給王世名,作為安葬父親和贍養母親的費用。王世名和母親到官府遞交了免驗申請,族長也遞交了息訟文書,保證永不反悔。王世名一一照做,還對母親解釋:“兒子不是見利忘仇,不這麼做,父親的屍骨就保不住了。我暫時聽從他們的安排,是為了讓他們不起疑心。”世名的母親是婦道人家,更看重過日子,見有了這些良田能維持生計,也就同意了。

王世名把這三十畝田每年收獲的租利,都封存起來,一分一毫都不動用。外人不明真相,有人議論他拿了田產就不管父親的仇了,王世名也不辯解。王俊心裡有鬼,反倒時常以禮問候世名的母親。王世名雖然不收他的禮物,但表麵上和他相處得毫無嫌隙,照常往來。有時一起喝酒,還談笑風生,看不出一點怨恨。眾人又都笑話他忘了父仇。時間一長,這事漸漸被人淡忘,沒人再提起了。

可誰能想到,王世名日日夜夜都提心吊膽,一刻也沒忘記父仇!他悄悄找人鑄造了一把利劍,刻上“報仇”兩個篆字,出門就帶在身上。還請了一位畫技高超的畫師,畫了父親的肖像掛在書房,又把自己的形象也畫上去,畫中自己手持寶劍,站在父親身旁。有人問他為什麼畫成這樣,他說:“古人出門都佩劍,我很仰慕這種風範,沒彆的意思。”有詩為證:心中懷著不共戴天的仇恨,怎能輕易忘記?畫筆將心事留存。說給旁人聽,他們都不理解,隻有腰間的寶劍寒光閃爍,訴說著心中的壯誌。

王世名白天在外麵和常人一樣說說笑笑,可一回到家,夜深人靜時,就會傷心痛哭。他的妻子俞氏知道丈夫一心報仇,常對他說:“你的心事,我都明白。要是哪天你殺了仇人,你能獨自活下去嗎?”王世名說:“為父儘孝是我的本分,隻擔心報不了仇!要是能報仇,我怎會苟且偷生?”俞氏說:“你能做個孝子,我也能做個節婦。”王世名說:“你是女子,說起來容易,真做起來可難了!”俞氏說:“你能做到的事,我怎麼就做不到?以後你就知道了。”王世名說:“我不幸遭遇此仇,娘子不拿兒女情長阻攔我,反而以男子的擔當勉勵我,真是太感謝你了。”夫妻二人因此更加相互敬重。

五年間,王世名考中了秀才,妻子俞氏又生下一個兒子。王世名對俞氏說:“有了這個孩子,王家的香火就不會斷了。我一直把報仇的事放在心裡,隱忍不發,就是怕自己死了,斷了王家的血脈。現在我可以放心了!家裡有老母親和孩子,這就托付給你了,我不能再照顧他們了。”說完,他就仗劍出門。

也是王俊惡有惡報,活該出事。他新認識了一個女子住在鄉下,每次飯後都不帶仆人,獨自去和她見麵。王世名打聽到了這個消息,知道他會經過蝴蝶山下,就提前在那裡埋伏好。王俊果然搖搖晃晃地一個人走來。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王世名看得真切,一下子衝出來,大喝:“還我父親的命來!”王俊毫無防備,嚇了一跳,還沒來得及還手,就被王世名當頭一劍砍倒。王世名按住他,砍下首級,用衣服包好,帶回了家。

到家後,王世名見到母親,大哭著拜倒在地:“兒子已經報了仇,仇人的頭就在袋子裡。現在我要為父而死,不能再侍奉母親了。”拜彆母親後,他又拿著首級到父親的靈位前拜告:“仇人王俊的頭,現在就在案前,希望父親在天之靈保佑,兒子這就去官府自首。”隨後,他拿上曆年收租的賬目,左手持刀,右手提頭,徑直前往武義縣衙門自首。

這一天,武義縣中紛紛傳言,說王秀才為父報仇殺了人,還拿著仇人的首級投案自首,是個大孝子。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轟動了整個縣城。但見街頭巷尾,人人義憤填膺,個個神情激昂。頭發豎起的人,痛恨那數年未報的冤屈;舒展眉頭的人,為今朝的快意恩仇而欣喜。人群摩肩接踵,年邁的老人被擠得腰脊疼痛,忍不住厲聲呼喊;孩子們被踩傷了腳趾,哇哇大哭。豪爽仗義之人紛紛拍手稱快,膽小怯懦者則驚魂未定。

王世名來到縣衙,縣門外早已人聲鼎沸,上萬百姓擠得水泄不通。武義縣陳大尹不知發生何事,急忙升堂問案。王世名將仇人的首級和佩劍放在階前,跪地稟道:“生員特來投案赴死。”陳大尹問:“所為何事?”王世名指著首級說:“這是族人王俊的頭顱。我父親被此人毆打致死,當年我曾告官。按律法,我本應讓他抵命,但實在不忍心讓父親的屍體遭受檢驗,隻能隱忍至今。如今我無需借助官法,親手殺了仇人以報父仇,特來投案,請大人治我擅自殺人的罪名。”

陳大尹道:“你父親的案子,聽說早已和解,為何突然又生變故?”王世名答:“當初為保全父親屍骨,我聽從族長建議,接受了王俊給的三十畝田贍養母親。這些年田租所得,我分文未動,全部封存。如今已手刃仇人,這些田產我不應私留,理當歸公。賬簿在此,請大人查驗。”陳大尹聽後,深知眼前是忠義之士,便道:“你行孝子之事,本不該以常規律法約束。但人命關天,須上報上司定奪,本縣不便擅自處理。你先取保候命,王俊的首級,先讓其家人領回等候檢驗。”

圍觀百姓本擔心縣官為難王世名,見狀才漸漸散去。陳大尹同情王世名的遭遇,申文寫得情真意切:“先前王俊毆打致死王良屬實。如今王良之子世名報仇殺了王俊,按說一命抵一命,但王世名私自殺人,也應治罪。因其為生員身份,特申詳上級決斷。”此外,他還附上稟帖為其求情,稱“王世名孝義可嘉,宜從輕發落”。

上司閱後也為之感歎,批示讓金華縣汪大尹與武義縣陳大尹共同審理此案。汪大尹詳細了解案情後,一心想保住王世名的性命,便提議:“需檢驗王良的屍體,若確係致命重傷,王俊本就該抵命,王世名的殺人之罪便可減輕。”

會審時,汪大尹提出這一建議,王世名哭著說:“當初我隱忍數年,正是不忍父親屍骨遭檢驗。如今仇人已死,我怎會為脫罪反而去傷害父親的遺體?那日殺完人,我就該自殺,之所以來官府,就是甘願接受律法製裁,並非求免罪!大人為何不體諒我的苦心?”汪大尹道:“若不驗屍,你殺人之罪難以開脫。”王世名堅決道:“我本就不求脫罪,懇請大人放我回家與母親道彆,隨後便來赴死。”汪大尹勸道:“你是孝子義士,放你回家無妨。但此事須有決斷,你回去再與母親、妻子商量。若肯驗屍,我定全力保全你,這也是本縣的一番好意。”

王世名心意已決,並未應允。回家後,他將汪大尹的意思告知母親。母親問:“你打算如何?”王世名道:“事到如今,怎能違背初心?兒子早已決心赴死,今日特來與母親道彆。”說罷,母子二人抱頭痛哭,妻子俞氏也在一旁哭得泣不成聲。俞氏道:“此前我便說過,你若為儘孝而死,我也願隨你而去。”王世名勸阻:“我已將母親和孩子托付給你,你好好侍奉母親、養育孩子,我在九泉之下才能安心。你切不可尋短見,萬勿再說傻話!”俞氏哭道:“你一心報仇,立誌赴死,旁人不懂,唯有我知你心意,所以從未阻攔。如今事已至此,若想保全公公屍骨,你非死不可,我又怎能獨自偷生?”王世名道:“古人說‘死易立孤難’,你若輕生,孩子誰來照顧?這是斷了王家香火,我即便死了也不安心。你能保全孩子,便是對我最大的恩情。”俞氏含淚道:“既如此,我暫且忍三年。三年後孩子無需哺乳,我定隨你而去,那時你也攔不住我!”

正悲痛間,外麵來了二三十人,是金華、武義兩縣學府的秀才,與王世名平日交好。他們受汪、陳兩位縣令所托,前來勸說:“兩位大人都想從輕發落你的罪行,隻要驗屍確認王俊罪當致死,你便能活命。我們特來轉達此意,還望你仔細斟酌。依我們看來,令尊含冤而死,仇人本該抵命。若不驗屍,你難逃死罪,等於兩條命隻抵了一命,令尊的冤屈也白費了。況且你是父親的血脈,不忍傷害死者屍骨,卻白白犧牲自己,也並非正理。不如聽從兩位大人的建議,驗屍申冤,保全自身,或許這也是令尊在天之靈所期望的。”王世名答道:“諸位兄長的好意我心領了。兩位大人的恩情,我也感激不儘。但隻要一想到驗屍,我便心如刀割,容我到縣堂再做決斷。”眾秀才道:“兩位大人的意思就是如此,你去一趟,若能應允,事情就好辦了。我們陪你一同前去。”

王世名進屋,向母親拜了四拜,道:“孩兒以後不能再侍奉母親了。”又向妻子拜了兩拜,托付老母幼子。隨後,他含淚出門,與眾人一同前往縣衙。

兩位大尹正等著消息,見王世名與諸生前來,心中暗喜,以為他回心轉意。卻見王世名身著囚服,一見麵便拜謝道:“多謝兩位大人想保全我性命。我並非鐵石心腸,豈會不知感恩?但我隱忍多年,背負不孝罵名卻仍苟活於世,正是因為不忍父親屍骨被驗。如今若為保命而傷害父親遺體,這不是報仇,而是親手殺父!說到底,是諸位把我的性命看得太重,才會有此提議。我已與母親、妻子道彆,甘願赴死,隻求大人速速定罪。”

兩大尹麵麵相覷,眾秀才也紛紛勸說,王世名卻始終不改口。汪大尹假意怒道:“殺人者死!王俊既然因毆打致人死亡而被殺,依法就該檢驗死者傷痕,何必問家屬願不願意?我們依法辦事便是!”王世名見大尹固執己見,悲憤道:“你們執意要驗屍,不過是想看傷痕。就算我父親沒有致命傷,王俊不該殺,我也甘願以死抵命,何必再驗?今日想動我父親的屍骨,絕不可能!若要我性命,即刻便取,我絕不貪生而違背初心!”說罷,他猛地朝縣堂台階撞去。因情緒激憤、用力過猛,王世名顱骨碎裂,腦漿迸出,當場身亡。

兩大尹見王秀才如此剛烈,又驚又悲,一時說不出話來。兩縣的秀才們圍過來查看,見已無回天之力,個個情義激蕩,哭聲震天。他們對兩大尹說:“王生如此儘孝而死,實在難得。如今他家隻有老母、寡妻和幼子,還望兩位大人厚待,以弘揚風化。”兩大尹落淚道:“本想保全他性命,誰知他性情如此剛烈!此前王生曾將和解所得田產及租息明細上交官府,以示不貪不義之財。如今可立一案,將這些財產判給其母妻,作為養老之資,也算兩命相抵。隻是王良之死仍無著落,就用當初和解的田產撫恤其家屬,這樣也算公平。”眾秀才紛紛稱是。

兩大尹各自捐出俸金十兩,眾秀才共捐三十兩,湊成五十兩,召來王家親屬領回王世名的屍首,厚加安葬。兩縣秀才還撰寫祭文悼念:“嗚呼王生,父死不鳴。刃如仇頸,身即赴冥。欲全其父,寧棄其生。一時之死,千秋之名。哀哉尚饗!”讀罷祭文,眾人放聲大哭,哭聲驚天動地,聽聞者無不落淚。哭完後,眾人請出王家母親和妻子,當麵送上喪葬費用,說道:“伯母、尊嫂,還請用這些財物置辦喪事。”王母道:“多謝諸位,我這就與兒媳商議。”俞氏哭道:“承蒙各位好意。我丈夫剛離世,我實在不忍立刻下葬,想停喪三年,儘我侍奉之禮。三年期滿後再商議安葬之事,還請各位不必著急。”眾秀才不明其意,隻好各自散去。

在這之後,每當有親戚前來詢問何時出殯安葬王世名,俞氏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辭,堅持要等滿三年。親戚們大多勸說道:“常言說得好,‘入土為安’,何必非要等上三年呢?”但俞氏一概不聽,堅持將丈夫的靈柩停放在家中。就這樣,一直等到守孝期滿,舉行完除靈儀式後,俞氏痛哭一場,隨後開始絕食。周圍的人起初都沒有察覺,沒過十天,俞氏便因饑餓而離世。

學府中的秀才們聽聞此事,感到十分驚奇,紛紛前來吊唁。王母含淚向眾人訴說兒媳的堅貞性情,原來俞氏早已立下誌向,要追隨丈夫而去。在這三年間,她始終堅守本心,沒有絲毫動搖,隻是行事隱秘,讓人防不勝防,最終選擇以身殉夫。王母悲痛地說:“如今隻留下三歲的孤兒和我這把老骨頭,實在是可憐啊!”

秀才們聽後痛哭不止,一同前往縣衙,將此事稟報給陳大尹。陳大尹驚歎道:“一家之中竟出了孝子和節婦,實在令人敬佩!”他立刻將此事上報給各個上級部門,先行對王家進行獎勵撫恤,同時等待巡撫和巡按向朝廷上奏,請求表彰。秀才們和王家的親戚們也紛紛相助,為俞氏置辦喪葬用品,並告知王母,擇定日子,準備將王世名和俞氏一同出殯下葬。這時大家才明白,當初俞氏堅持守滿三年才肯安葬丈夫,就是為了能與丈夫同日下葬,在地下長相廝守。

此事遠近傳開後,人們無不稱讚。巡按馬禦史將這件事上奏朝廷,皇帝下詔書表彰王家,賜其門楣“孝烈”二字,並下令建造牌坊以示褒獎。記載王世名和俞氏事跡的《孝烈傳誌》也在世間流傳開來。

父親去世,兒子不忍心讓其屍骨接受檢驗,這是出於人子對父親的一片孝心。王世名心懷父仇數年,終於找到機會手刃仇人。他寧可犧牲自己的性命,也不願讓父親的屍骨再受侵擾。然而執法官員拘泥於律法條文,沒能理解王世名的赤誠之心。他們哪裡知道,像王世名這樣的俠義之士,麵對死亡也毫不遲疑!俞氏受丈夫的精神感染,三年來默默堅守,一心追隨丈夫而去。等到守孝期滿,她便毫不猶豫地離開人世,與丈夫在地下相聚。像這樣的孝子和烈婦,他們的事跡足以成為矯正世俗不良風氣的典範。

卷三十二張福娘一心貞守朱天錫萬裡符名

耕牛沒有隔夜的草料,倉鼠卻囤滿餘糧。世間萬事早已命中注定,人們一生忙碌,不過是徒然奔波。要說這世間諸事,皆由命運前定。有些事近在眼前,遠不過數年,能預先知曉,還算不得稀奇。最神奇的是,有些事從未發生,有些人尚未出生,卻在幾十年前就被預言;或者相隔千裡的事情,卻意外契合,實在讓人意想不到,這更能證明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北宋宣和年間,睢陽有位官員叫劉梁,他和夫人都已年過四十,多次生育卻都沒能留住孩子,隻剩下一個女兒。劉官人前往京城謀求官職調動,不料家中幼女患病夭折,正要下葬。夫人看著女兒離去,悲痛欲絕,哭得昏天黑地,疲憊地癱坐在椅子上。

這時,一位梳著高髻的婦人走進來,問道:“夫人何必如此傷心?”夫人便將自己屢次喪子,如今幼女又夭折,丈夫還不在家的苦楚一一道來。那婦人安慰道:“夫人彆憂心,往後您定會生下貴子。官人已有了新的官職任命,這幾天就會回來。等他回來,您就去城西找魏十二嫂,向她要一件舊衣服留著。等生下孩子後,再借一個大銀盒子,把衣服鋪在盒底,將孩子放在裡麵。稍等片刻,再把孩子抱出來,給孩子取個小名,叫‘合住’或者‘蒙住’,這樣孩子就能平安長大,再不會夭折。您一定要牢牢記住我的話!”

夫人本就喜歡聽這類吉祥話,見婦人說得有板有眼,便問:“您從哪裡來?怎麼會知道這些事?”婦人回答:“您彆問我從哪來、到哪去。我看您哭得傷心,又知道您馬上要有貴子,所以才教您這個法子,保您日後順利養育孩子。”夫人又問她姓名,說日後好感謝,婦人卻說:“我向來喜歡幫人解憂,做好事不求回報。”說完便走出門,消失不見了。

果然,五天後,劉官人被調任滁州法曹椽,回到家中。夫人把幼女夭折,以及遇到高髻婦人的事說了一遍。劉官人聽後,也傷感了一番。他本就害怕失去孩子,聽了婦人的話,想著不妨一試。而且婦人說他會有新的官職任命,如今已經應驗,心裡便有些相信。

第二天,劉官人出門前往西門,四處打聽魏家。走了二裡多路,隻見到姓張、姓李、姓王、姓趙的人家,始終沒找到一家姓魏的。劉官人心想:“看來那婦人的話不可信。”便往回走。走到城門口,他口渴難耐,看到一家茶館,便進去坐下喝茶。詢問店主姓氏,竟然姓魏。店裡有個年輕人是店主的侄子,排行十一。劉官人聽到稱呼,心中一動,問道:“你有兄弟嗎?”魏十一道:“有個弟弟,排行十二。”劉官人又問:“你弟弟成家了嗎?”魏十一道:“弟媳已經生了十個兒子,個個平安,一家人同住,隻是日子過得有些艱難。”

劉官人一聽,有了魏十二嫂,還是個多子之人,與婦人的預言相符,不禁大喜。他便把自己屢次喪子,以及婦人教他向魏十二嫂借舊衣的事說了出來。魏十一見對方是個官員,想著日後能有往來,心裡也很高興,急忙進去告訴了弟弟。魏十二拿出自己穿的一件舊絹中單衣送給劉官人,劉官人拿出兩貫紙鈔作為答謝。魏家兄弟堅決不收,說:“等您家生下貴子,我們討杯喜酒喝,日後若能多關照我們家,就足夠了。”劉官人連聲道謝,拿著舊衣回家。

沒過多久,夫人果然有了身孕。五個月後,夫妻二人一同前往滁州赴任。一天,夫妻在衙門吃飯時,劉官人對夫人說:“按照那婦人說的,魏十二嫂找到了,舊衣也拿到了,看來生子的預言真的要應驗了。隻是還缺一個大銀盒子,能裝下孩子的盒子肯定不小,估計我們自己置辦不了,哪家會有這樣的盒子能借來呢?這要求也太離譜了。”夫人也說:“就是啊,誰家會有這種盒子?就算有,我們也不知道去哪借。不過那婦人說的話句句應驗,且看後麵還會發生什麼。”

夫妻二人正疑惑時,劉官人接到官府文書,命他清查滁州公庫。劉官人不敢怠慢,吩咐庫吏準備好賬簿,將公庫裡的東西全部清點出來。滁州地處偏遠,公庫物資匱乏,沒什麼特彆的東西,唯獨發現兩個大銀盒子。劉官人心中一動,便問庫吏:“怎麼會有這東西?”庫吏解釋道:“最近有個欽差太監譚植去浙西辦事,所經過的州縣都要獻上土特產,而盛放特產的容器必須用銀盒子,且盒子也會被一並收走,所以州裡準備了這些。後來譚植沒從滁州經過,銀盒子就沒用上,一直存放在庫裡,當作公物。”劉官人牢記在心,回去後將此事告訴夫人,二人都覺得十分詫異。

幾個月後,夫人順利產下一子。劉官人便到公庫借來銀盒,按照婦人所說,把魏十二家的舊衣鋪在盒底,將孩子放在盒子裡。大約過了一個時辰,才把孩子抱出來,為孩子取小名叫“蒙住”。仔細一看,盒子底部刻著“宣和庚子年製”的字樣。劉官人想起婦人在睢陽說話時,這盒子還沒打造出來,她卻提前知曉,實在令人驚歎。這個孩子後來取名孝韙,字正甫,官至兵部侍郎,十分顯貴。高髻婦人的預言無一不應驗,可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甚至連當時還不存在的物件,都早已注定要承載這個貴人,這難道不神奇嗎?

接下來要說的這件事更奇:兩個人相隔萬裡,彼此互不相識,可這邊預先給孩子取的名字,竟然和那邊取的一模一樣。要知道詳細經過,且聽我先念四句詩:有母親帶著孩子意外分離,誰能想到萬裡之外還能重逢。看看兩地所取名字相同,才相信這是上天賜予的緣分。

故事發生在宋朝,蘇州有位官員叫朱景先,單名銓。淳熙丙申年間,他擔任四川茶馬使,有個兒子叫朱遜,年方二十,已與蘇州大戶人家的女兒範氏訂婚,但還沒娶進門,便跟隨父親赴任。朱遜正值青春年少,在衙門中孤身一人,百無聊賴,心中的想法難以抑製。他便托人向父親朱景先提議,想先娶個妾室陪伴左右。

朱景先說:“男子還沒娶妻就先納妾,哪有這樣的道理?”朱遜解釋道:“確實不合禮數,但如今我們遠在千裡之外,隻能權宜行事,先找個人解解寂寞。等日後娶了正妻,再將她送走也無妨。”朱景先擔心:“就怕你日後動了感情,想送走就難了。”朱遜堅定地說:“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有什麼難的!”朱景先這才同意。於是,朱遜委托衙門裡一個辦事得力的捕快胡鴻,幫忙尋找合適的女子。

胡鴻打聽到成都張姓人家有個女兒叫福娘,不僅容貌秀麗,性格也十分溫柔,便回來告知朱遜。朱遜準備了五十兩銀子作為彩禮,將福娘娶來做妾。福娘與朱遜年齡相仿,兩人情投意合,相處得十分甜蜜,感情愈發深厚。

一年過去,蘇州範家見女兒已到適婚年齡,而女婿遠在他鄉赴任,歸期未定,擔心耽誤了兩人的青春,便開始籌備嫁妝。範小姐的父親範翁決定親自護送女兒到四川,與朱公子成親。快進入四川境內時,範家先派人送信到朱家衙門。得知朱公子早在一年前就納了妾室,範翁當即停下行程,修書一封給親家朱景先,信中寫道:“先娶妻後納妾,是世間常理。可如今女兒尚未成婚,妾室卻已入門,這於情於理何在?如今小女已踏上出嫁之路,婚期將近,必須先遣走妾室,才能順利完婚。特此告知。”

說實話,先納妾後娶妻確實不合正道,但男子納妾在當時也算常見。既然妾室已經娶進家門,本應明確嫡庶之分,不讓妻妾因進門先後產生僭越之爭,這樣一家人才能和睦相處。無奈女子大多善妒,一聽到丈夫有妾室,心裡就難以接受,非得將妾室趕走,才算拔除眼中釘。若與她們商量,又怎會有相容的可能?

做父親的若有遠見,就該以道理相勸,告訴女兒:“媵妾雖身份低微,卻也是良家女子,既然嫁入夫家,便是終身大事,怎能輕易說趕走就趕走?讓她另嫁他人,也並非正道。事到如今,你應當寬宏大量,和睦相待,贏得賢惠之名,她自然會恭敬順從,這有何不可?”若父親能這般勸解,未婚女子即便心生嫉妒,也不好肆意撒潑,提出過分要求。

可惜許多父親護女心切,不懂得從中調和,反而幫著女兒劃清界限,全然不顧這會給一家人帶來多少麻煩。就說範翁這封信,直接導致:原本恩愛的小妾,被迫與公子分離;而一個遠在他鄉的孩子,日後將經曆曲折的尋親之路。正所謂:世間美好的事物總是難以長久,就像彩雲易散、琉璃易碎;無緣的人即便麵對麵也難以相逢,有緣的人相隔千裡也終會相遇。

朱景先收到範家書信,對兒子朱遜說:“我之前就提醒過你,如今你嶽父寫信責怪,確實有理有據。他要求先送走妾室,再舉辦婚禮。你妻子已到邊境,等我們答複後才肯前行,這事恐怕隻能依他了。”朱公子心裡實在舍不得張福娘,但當初納妾時,確實說過娶妻後就將她送回;如今父親這樣說,嶽父又等著答複,若不送走妾室,就無法成婚。他左右為難,心中滿是苦澀,隻能把這些話如實告知張福娘。

張福娘說:“當初不想要我時,由得你家做主。如今既已娶我進門,我又沒犯錯,不能趕我走。就算大娘進門,我也會儘心侍奉,為何一定要我離開?”朱公子無奈道:“我怎麼舍得你?可當初娶你時,就對父親說過,等娶正妻時就送你回去。如今父親拿這話責備我,範家嶽父又帶著女兒等在邊境,非要等你離開才肯讓女兒過門。我實在是左右為難,彆無他法。”

張福娘道:“我身份低微,全憑公子做主。公子既然要我離開,我怎能強留,耽誤大娘進門?隻是我有件事身不由己,如今怕是走不成了。”朱公子忙問:“有什麼不得已的事?”張福娘紅著眼眶說:“我已有身孕,這可是公子的骨肉。若我回去,日後生下孩子,終究是朱家血脈,難道還能去彆處?與其日後在家守著,不如現在就不離開。”

朱公子勸道:“你若不離開,範家不肯成婚,豈不是耽誤了我的終身大事?就算勉強成婚,她進門後必定不會給你好臉色,對你刻薄相待,反而更糟。不如先暫時回避,等我成完親,再找機會勸說她,接你回來,這樣才不會有矛盾。”張福娘滿心委屈,卻也無可奈何。真是:身為女子命運苦,一生悲喜不由己。

儘管張福娘不願離開,但公公婆婆堅持要她走,丈夫又一心想遵從嶽父的要求儘快成親。她勢單力薄,拗不過眾人,隻能哭哭啼啼地回到娘家。

朱家將此事告知範家,範翁這才帶著女兒繼續趕路。他們日夜兼程,終於抵達朱家衙門,選定吉日,為朱公子和範小姐舉辦了婚禮。朱公子身為男子,感情就像荷葉上的露珠,這邊沒了,那邊又圓。他暫且沉浸在與範氏的新婚甜蜜中,早已顧不上張福娘分離的痛苦。婚後,夫妻二人恩愛有加,此時,有沒有妾室似乎也不重要了。

第二年,朱景先茶馬使任期已滿,朝廷派少卿王渥前來交接,召他回朝。朱景先計劃八月離任,此時張福娘即將臨盆,她托人傳話,希望能隨朱家一同返回蘇州。朱景先說:“按常理,有了身孕確實該帶她一起走。但路途遙遠,途中生產多有不便,隻能看她的造化。若能現在就生下孩子,便可以一同帶走。”

張福娘多次懇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當初隻是為了避讓大娘,才暫時回娘家,本就不該就此斷絕關係。更何況腹中胎兒是朱家血脈,怎能棄之不顧?無論是否生產,我都要隨公子一同回去。”朱景先是做官之人,被她這番道理說得有些動搖,便與夫人商量,希望勸說兒媳範氏,將張福娘接回衙門,一同東歸。

範氏此前聽丈夫提過兩次此事,如今公婆出麵勸說,不好違抗。她出身詩書禮儀之家,懂得顧全大局,便開始準備接張福娘回來。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朱公子本就沉迷男女之事,從他未成婚時就急於納妾,害得張福娘進退兩難,便可看出他的急切。如今與範氏新婚燕爾,更是日夜相伴。過度放縱之下,他很快染上癆病,咳嗽帶血絲,夜裡發熱。醫生再三叮囑,要他遠離女色。

朱景先與夫人商議:“兒子已經患病,得勸他和媳婦分床而睡。若再把張氏接回來,豈不是火上澆油?還是回絕了她,不帶她走。隻是可惜她即將分娩,無論男女,都是朱家血脈,實在舍不得拋棄。”朱景先又說:“兒子兒媳都還年輕,隻要兒子調養好身體,不愁沒有孫子。趁著張氏還沒分娩,事情還有轉圜餘地,也好推辭。若她近日生下孩子,反倒不好處理了。如今就以路途不便生產為由拒絕,實在說不通,就暫且約定日後再接她。”

商量妥當後,朱家堅決拒絕了張福娘同行的請求,離開成都,返回蘇州。張福娘得知朱家不肯帶她走,在家中痛哭了幾場。但她一心牽掛腹中孩子,暗自決定要守著孩子。朱家離開四十天後,她生下一個兒子。她想著日後孩子總歸要認祖歸宗,便暫時將孩子留在四川,為他取小名叫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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