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則三寶殿
話說福建福寧州福安縣有個百姓叫章達德,家境貧寒,娶妻黃蕙娘,生了個女兒叫玉姬,玉姬天性十分孝順。章達德有個弟弟叫章達道,家境富裕,娶妻陳順娥,陳順娥品性貞靜,章達道又買了妾室徐妙蘭,兩人都很美但沒有孩子。章達道二十五歲時去世了。
章達德覬覦弟弟家的財產,又因為弟媳陳順娥年輕無子,便常托陳順娥的哥哥陳大方勸她改嫁。陳順娥想收養陳大方的兒子陳元卿作為子嗣,以繼承丈夫的香火,說自己不會改嫁。章達德以異姓不能承繼宗族祭祀為由,竭力阻攔,陳大方因此對他心生怨恨。
陳順娥每逢初一、十五以及丈夫的生日和忌日,常請龍寶寺的僧人一清到家誦經,追薦丈夫,也時常和他交談。一清誤以為章娘子對自己有意,心裡便想調戲她。
一天,陳順娥又派人來請一清誦經超度,一清讓來人先把經擔挑去,自己隨後就到。他來到章家,見門外沒人,便徑直走進陳順娥的房中,低聲說:“娘子常常召我來,莫非是憐惜小僧?希望今日能遂心願,娘子恩德廣大。”
陳順娥怕婢女察覺出醜,也低聲答道:“我隻叫你念經,哪有彆的意思?快出去!”一清說:“娘子無夫,小僧無妻,成就好事,豈不兩全其美。”陳順娥道:“我本以為你是好人,你反倒說出這等無禮的話。我叫大伯來懲治你!”一清威脅道:“你若真不肯,我有刀在此。”陳順娥毫不畏懼:“殺我也由你!我是何等樣人,你竟敢無禮?”她正要走出房去,被一清抽出刀砍死。
一清隨即取來房中一件衣服將陳順娥的頭包住,藏在經擔內,走出門外假意叫道:“章娘子!”無人答應,他又連叫了兩三聲,徐妙蘭走出來說:“今日正要念經,我去叫小娘來。”她走進房內,隻見主母被殺死,鮮血滿地,連忙跑出來驚呼:“了不得,小娘被人殺死了!”
隔壁的章達德夫婦聞訊趕來查看,發現陳順娥的頭不見了,十分震驚,不知是何人所殺。當時經擔先放在廳內,一清獨自空身站在外麵,誰也沒想到人頭藏在經擔裡,真是所謂的“搜遠不搜近”。章達德打發一清離開:“今日不念經了。”一清將經擔挑回寺中,把人頭藏在三寶殿後,這下更沒了蹤跡。
徐妙蘭派人去請陳大方來,外人都懷疑是章達德殺了陳順娥,陳大方便到包巡按處告了章達德。
包公將狀子批給知府審問,知府拘來相關人等審問道:“陳氏是什麼時候被殺的?”陳大方說:“是早飯後,大白天哪有賊敢殺人?隻有章達德和陳家左鄰有門相通,所以能殺人,又盜走了頭。如果是外賊,怎麼會沒人看見?”知府問:“陳氏家可有奴婢或用人?”陳大方說:“我妹妹性情貞烈,為遠避嫌疑,家中並無奴仆,隻有一個婢妾徐妙蘭,若說是婢女所殺,她也藏不住人頭啊。”
知府見陳大方說得頭頭是道,便對章達德用刑,逼他招供,但章達德寧死不肯承認。審理完畢後,知府將案件解報給包大巡,包公又批下縣裡,讓詳細追究陳順娥首級的下落,結案上報。
當時的尹知縣是個貪婪殘酷又無能的官,隻對章達德嚴刑拷打,限期讓他尋找陳氏的人頭,還哄騙他說:“你若尋得人頭來,讓她全屍下葬,我就申文書放了你。”
就這樣過了一年多,章達德家被折騰得家徒四壁,黃蕙娘和女兒靠紡織刺繡以及向親鄰借貸度日。女兒玉姬生性孝順,因家中無人使喚,每天親自去給父親送飯,見到父親總是含淚問道:“父親何時才能被放出?”章達德說:“尹爺限我尋得陳氏的頭來就放我。”
玉姬回家對母親說:“尹爺說,尋得嬸娘的頭,就放父親。如今追查了一年多,毫無蹤跡,怎麼找得到?我想父親在牢中受儘苦楚,我和母親每天吃飯都成問題,不如等我睡著後,母親把我的頭割去,當作嬸娘的送給尹爺,這樣才能放出父親。”
母親說:“我兒怎麼能說這種話?你如今十六歲長大了,我本想把你嫁與富家,或為妻或為妾,多要幾兩聘銀,來維持我們二人的生活,怎麼能說這種話?”
玉姬說:“父親在牢中受苦,母親獨自在家挨餓,我怎能忍心嫁入富家自圖飽暖?況且就算得了聘銀,吃完了又去哪裡找?那時我嫁作他人婦,怎麼肯容我回來替父而死。如今我死能換回父親,保全母親,是一命保二命。如果不把父親保出來,父親死在牢中,我和母親在家貧困難熬,最終也是餓死。我主意已定,母親若不忍心殺我,我就去上吊死,希望母親割下我的頭當作嬸娘的,放出父親,我死而無憾。”
母親說:“我兒想替父贖罪雖是一片孝心,但我怎麼舍得。況且我們家並未殺嬸娘,天理終有昭雪的一天,你且耐心挨過這苦日子,以後再不要說斷頭的話了!”
母親於是防守了玉姬數日,玉姬無法上吊,便哄騙母親說:“我如今聽從母親的話,您不必防備了。”母親聽了,防備也稍有鬆懈。
沒過幾天,玉姬便上吊自儘了。母親把她解下來抱住,痛哭了一天,不得已,提起刀來又放下,好幾次都不忍心下手,後來心想:如果不忍心割下她的頭來,就救不了丈夫,她枉死在陰司,也不會瞑目。於是焚香祝禱,拿起刀來砍,但終究心酸手軟,渾身發冷,割不斷,連砍了幾刀才把頭顱割下。
母親拿起女兒的頭顱一看,頓時昏迷倒地。過了一會兒蘇醒過來,她脫下自己身上的衣服裹住女兒的頭顱。第二天,黃氏將頭顱送到牢中交給丈夫,章達德問她這頭顱是怎麼得來的,黃氏謊稱夜裡有人送來,猜想是有人念及他受苦已久,所以送來了頭。
章達德把頭顱交給尹知縣,尹知縣十分歡喜,認為既然找到了陳順娥的頭顱,就坐實了章達德殺人的罪行,當即判他死罪,將這個命案犯解送上級。
巡按包公前來驗看,發現這顆頭顱是新砍下的,不由發怒道:“你殺了一條人命已該死,如今又從何處殺了這顆頭來?陳順娥已死一年多,她的頭必定已經腐臭,而這顆頭是近日的,難道你又殺了一條人命?”章達德推說這頭是妻子黃氏得來的,包公便拷問黃氏,黃氏哭泣不止,幾次想說出真相卻又說不出來。
包公覺得奇怪,便問徐妙蘭,妙蘭把玉姬為救父親而自儘的事詳細說了一遍,章達德夫婦聽了一同大哭起來。包公再次查看頭顱,果然是死後砍的,刀痕處沒有血跡滲透,在場的官吏都落下淚來。包公歎息道:“人家有這麼孝順的女兒,怎麼會有殺人的父親呢?”
包公再審問徐妙蘭:“那天早晨有什麼人到你家來?”妙蘭說:“早晨並無人來,早飯後有個來念經的和尚,他在外麵叫,我出來時,主母已經死了,頭也不見了。”
包公於是將章達德改關在輕監等候審理,同時吩咐黃氏常去僧寺祈告許願,倘若僧人有調戲的言語,便可向他討還人頭。
黃氏回家後,時常前往龍寶寺,或祈簽,或求簽,或許願,哭泣著禱告,希望能尋得陳順娥的頭顱。她去得熟了,便與僧人交談。一次,僧人一清留她吃午飯,挑逗她說:“娘子何必愁沒有丈夫,再嫁個好的,也能讓自己過得快樂。”
黃氏說:“誰肯娶犯人的妻子呢,我也無可奈何。”一清說:“娘子不必嫁人,若肯與我相好,我也能接濟你的衣食。”黃氏笑道:“能接濟我便好,如果還能得佛神保佑,尋得嬸嬸的頭來交給官府,我就依你。”
一清伸手拉住她道:“你隻要與我親近,我有靈牒,明日替你燒了,一定能找到人頭。”黃氏半推半就道:“你今日先燒牒,我明日就依你。若真能靠牒文找到頭,彆說一次,我發誓願與你終身相好。”
一清被勾起欲念,抱住黃氏想要親近。黃氏道:“你沒有靈牒隻是哄我,我不信你。你若真有辦法先靠牒文找出頭來,明天任你怎樣都行。不然,我怎肯輕易依你!”
一清此時欲心難禁,說道:“隻要你肯依我,片刻之間,就算沒頭,我也能變出一個給你。”黃氏道:“你變個頭來我就今天依你。若我先依了你,你拿和尚頭來充數怎麼辦?我不信你哄騙。”
一清急得沒辦法,隻得說出實情:“以前有個婦人來寺裡,我調戲她不肯,就殺了她,頭藏在三寶殿後麵。你若不從,我也殺了你湊成雙。若肯依我,就把頭給你。”黃氏道:“你出家人竟如此狠心!”
一清又想與黃氏親近,黃氏推辭道:“先前和你閒聊,引動了心思,本是真的肯了。如今見了這枯頭,嚇得心碎魂飛,一點心思都沒了,還是決定明天吧。”這頭本就是一清親手殺了人藏的,他自己也做賊心虛,便也說:“我見了這頭也心驚肉戰,全無興致了,你明天一定要來。”黃氏道:“我不來,你到我家來也無妨,要我先依你,然後你把那東西給我。”
黃氏回家後召集了幾個章家的人,讓他們直接到三寶殿後挖出人頭,然後將僧人一清鎖住送往包公處。包公對一清用刑,他立刻招認了實情,包公當即下令將一清押赴刑場斬首。
隨後,包公命該縣為陳氏和章玉姬樹立牌坊,賜下兩塊匾額,一塊寫著“慷慨完節”,另一塊寫著“從容全孝”。又拆掉章達道的住宅改立貞孝祠,將章達道的田產一半歸入祠堂,作為四季祭祀的費用,剩下的家宅田產仍由章達德掌管。
第三十二則二陰簽
話說山東唐州有個民婦叫房瑞鸞,十六歲嫁給丈夫周大受,二十二歲時丈夫去世,留下剛滿周歲的兒子周可立。她堅守節操守寡,辛勤撫養兒子。周可立長到十八歲,已能挑水砍柴、耕種農田供養母親,十分孝順,受到鄉裡稱讚。
房氏心想:兒子已經長大,無奈家境貧寒,無法為他娶妻。兒子做工賺的錢,僅夠我一人開銷。若一直這樣,我雖能為丈夫守節,但丈夫終究沒有後代,這反而是最大的不孝。於是她焚香向丈夫禱告:“我守節十七年,心可對鬼神,並無變心。如今若你允許我守節終身,就賜我兩支聖陽簽;若允許我改嫁,用所得彩禮為兒子娶妻、延續香火,就賜我陰簽。”擲簽後果然是陰簽。她又禱告:“簽非陰即陽,我不敢輕信。丈夫若有靈,知道傳宗接代重要,允許我改嫁,就再賜一支陰簽。”結果又連得兩支陰簽。
房氏於是托人議婚,兒子周可立哭著勸阻:“母親若要改嫁,早年就該嫁了。如今守著我長到現在,年老卻要改嫁,以前的堅守就白費了。一定是我做兒子的不孝,供養不周,任憑母親責罰,我定會改過。”房氏說:“我心意已決,你阻攔不了。”
上村有個富民叫衛思賢,五十歲喪妻,素聞房氏賢德,得知她要改嫁,就托媒人說合,送上三十兩彩禮。房氏對兒子說:“這銀子你用木匣封鎖好讓我帶去,鑰匙交給你,我六十天後回來看你。”可立說:“兒子不能為母親準備嫁妝,怎敢要母親的銀子?母親帶去,鑰匙我不敢收。”母子二人哭泣著告彆。
房氏到衛家兩個月後,對衛思賢說:“我本意不想改嫁,無奈家貧,想借這銀子為兒子娶妻,才不得已失節。如今我要把銀子交給兒子,幫他娶親,之後就回來。”思賢說:“你有這心意很好,我前村的佃戶呂進祿是個樸實人,有個女兒叫月娥,生得端莊,有福氣,今年十八歲,和你兒子同歲,我去做媒。”
房氏回到兒子家,對可立說:“之前的銀子怕你浪費,我才帶去。如今聽說呂進祿有個女兒和你同歲,你拿這銀子去娶她吧。”可立答應了,娶得月娥進門,果然是個端莊的女子。房氏見了很高興,等兒子成婚後,便返回衛家。
誰知周可立是個過於孝順固執的人,雖然很愛月娥,對她和顏悅色,卻不與她同房,夜裡都穿著衣服睡覺。月娥已長大懂事,見此情形將近一年,不得已說道:“我看你對我十分疼愛,說你不懂事吧,你又已成年;說你懂吧,你又百事皆知。為什麼從去年四月成親到今年正月快滿一年了,一直不行夫妻之禮?你若再不和我親近,我可要強迫你了,由不得你假裝正經。”
可立說:“我難道不知少年夫妻情意濃厚?但娶你的銀子是母親改嫁得來的,我不忍用賣母親身子的銀子娶妻、與你親近。等我積攢夠三十兩銀子還給母親,才會和你同房。”呂氏說:“你我白手起家,僅夠糊口,何時才能攢夠那麼多銀子?難道要終身不生育?”可立說:“終身還不清,就終身不同房。你若怕耽誤青春,任憑你改嫁彆處。”
呂氏說:“夫婦不和改嫁,也是不得已;若因不能滿足情欲改嫁,那是豬狗之行,我怎忍心那樣做?不如我回娘家,你努力做工攢錢還銀,然後再接我回來。若把我養在這兒,銀子更難積攢。”可立說:“如此甚好。”便把月娥送回嶽父家。
到了冬天,呂進祿要把女兒送回夫家,月娥再三推辭不去,父親發怒逼她走,月娥才把緣由告訴母親。進祿不信,和哥哥呂進壽說起,進壽說:“是真的。之前我在侄婿鄰居王文家取銀,問起可立為人,王文說:‘那人是個孝子,因沒還母親銀子,不敢和妻子同房。’”
進祿說:“我家若富裕,也會助他幾兩,可我連自己都顧不上,女兒又不肯改嫁,在我家也不是辦法。”進壽說:“侄女既賢淑,侄婿又是孝子,天意不會讓他們久困。我正為此事湊了二十兩銀子,又典了田得十兩,共三十兩給侄女帶去,他以後能還我最好,不能還就當贈給孝子。人生有銀不在此處用,枉做守財奴有什麼意義?”
月娥得到伯父資助的銀子,十分欣喜,拜謝後回家。父親讓次子伯正送姐姐到夫家,伯正送完便回了。月娥回到房中,把銀子擺在桌上看了一番,數過件數,收進櫥裡,然後去廚房做飯。誰知右鄰焦黑從壁縫中窺見銀子,從門外進來偷走了。房門響時,月娥以為是丈夫回房,沒出來看。
不久,周可立回來,到廚房見妻子,兩人都麵帶喜色。同吃午飯後,可立進房,發現銀子不見了,問妻子:“銀子你拿到哪裡去了?”可立不知情況,問:“我拿什麼銀子?”月娥說:“你彆騙我,我向伯父借了三十兩銀子給你還婆婆,共二十五件,用青綢帕包著放在櫥裡。剛才你進來時房門響,一定是你進房拿去了,還故意惱我。”
可立說:“我直接到廚房來,沒進臥房。你伯父哪來那麼大家財,會借你三十兩銀子?你用這辦法騙我,想和我成親。我絕不會中你的圈套。”呂氏說:“原來你有外情,才不和我成親。把我的銀子拿去,還想趕我走,這銀子是催你還伯父的,現在哪裡去弄銀還他?”可立再三不信。
呂氏本想今夜就能和好,誰知遇此變故,心中十分惱怒,便去上吊,幸好繩子斷了跌下,被鄰居救了。她去官府告狀,卻無處追尋銀子下落。
包公每晚都祝告天地,尋求冤情昭雪。後來有天雷打死一人,眾人一看,正是焦黑。他衣服被燒得乾淨,渾身如炭,隻有褲頭上一塊青綢帕未燒,有膽大的人解下看,裡麵竟是銀子,數了共二十五件。眾人都說:“可立夫婦正為三十兩銀子爭執,說有二十五件,莫非就是這銀?”秤過之後,果然是三十兩,送給呂氏辨認,呂氏說:“正是。”
眾人這才知道焦黑偷銀被雷打死。此事驚動了呂進祿、呂進壽、衛思賢、房氏,他們都來看,無不相信天道神明,稱讚周可立孝心感動天地,呂月娥堅守道義不肯改嫁,呂進壽仗義疏財。
衛思賢說:“呂進壽不過百金之家,肯分三十金贈侄女成全節孝;我有家產萬金,隻有兩個親生兒子,就是捐三百金給你這個前妻的兒子也不為多。”當即寫下文書,分三百金產業給周可立,可立堅決不受,說:“隻要母親回來贍養我就夠了,不願要產業。”思賢說:“這要看你母親的意思。”
房氏說:“我早有此意,想奉養你終身,或許能多活幾年再回周家。但我已懷孕三個月,正兩難。”思賢說:“若生下孩子,無論男女,你代我撫養,長大還給我,讓他認我前妻為母。你兒子有母親,我也有後代。若強留你在我家,你兒子沒母親,你前夫沒妻子,這是毀了兩家。之前三百產業你兒子不受,現在交給你,以表兩年夫妻之情。”
衛思賢將此情呈報包公,包公為此旌表了他們家。房氏次年生一子名衛恕,養到十歲送還衛家,後來衛恕考中經魁。
第三十三則乳臭不雕
話說潞州城南有個叫韓定的人,家境富裕,和許二從小就是朋友。許二家境貧寒,和弟弟許三一起做鹽客的小用人,經常去河口幫客商做事賺錢維持生計。一天,許二和弟弟商量說:“買賣這事兒我們兄弟都會做,隻是缺少本錢,沒辦法動手。要是隻做小買賣勉強糊口,什麼時候才能發財呢?”許三說:“哥哥就算不說,我也一直想商量這事,隻是沒地方找本錢。聽說哥哥和韓定相交深厚,韓家家大業大,何不去向他借些錢做本錢,等我們兄弟賺了錢加上利息還他,豈不是好?”許二說:“你說得有道理,隻怕他不肯借。”許三說:“就算他不肯,我們再想彆的辦法。”許二覺得有理。第二天,他就徑直去韓家求助。
韓定出來見到許二,笑著說:“好久沒見老兄了,請進裡麵坐。”許二進了後廳坐下,韓定吩咐家人準備酒席招待,兩人相對而坐喝酒。酒過三巡,許二說:“一直想和賢弟商量件事,隻是不敢開口,怕賢弟不答應。”韓定說:“老兄我們自小相識,有什麼話但說無妨。”許二說:“我想去江湖上販賣些貨物,缺少銀兩湊本錢,所以來見賢弟,想借些銀子。”韓定問:“老兄是自己做,還是約了夥伴一起做?”許二沒有隱瞞,直接告訴他是和弟弟許三一起去。韓定一開始本想答應借給他,可聽說他是和弟弟一起做,就推托說:“眼下我要解送官糧,沒有多餘的錢,實在不能從命。”許二知道他是在推托,就不再多言,隻說酒喝多了,告辭離去。韓定也沒有過多挽留。
當下許二回家後很不開心,許三見哥哥不高興,就問:“哥哥去韓定那裡借貸本錢,想必是沒借到,何必這麼憂悶?”許二把事情經過告訴了他。許三聽了說:“韓定太欺負人了,難道我們兄弟沒有他的本錢就乾不成事嗎?得再想辦法。”於是又去河口尋找客商的活計,這裡暫且不提。
當時韓定有個養子名叫韓順,聰明俊朗,韓定非常疼愛他。一天,三月清明,韓順和朋友去郊外踏青,身上帶了幾兩碎銀,作為途中遇店飲酒的費用。這天,他們遊玩到傍晚,眾朋友都散了,隻有韓順多喝了幾杯酒,不覺醉倒,就趴在興田驛半嶺的亭子裡睡著了。恰巧許二兄弟從亭子邊路過,許二認出亭子裡睡的是韓定的養子,就把情況告訴了許三。許三恨韓定不肯借銀,猛然間怒從心起,對哥哥說:“休怪弟弟心狠,可恨韓定無禮,如今趁這四下無人,不如謀害了這小子,以雪他不借貸的怨恨。”許二說:“那就按弟弟說的辦,隻是要謹慎保密。”許三取出一把利斧,照韓順頭上劈下,韓順瞬間喪命。他們搜檢韓順身上,發現有幾兩碎銀,就全部搶走,把屍體丟棄在途中。
當地嶺下有一個村莊,村裡有個叫張一的人,原本是個木匠,他家住房後麵就是興田驛。張木匠因為要去城中做工,趁早出門。當時正是五更初天,他帶著小器具,走到半嶺,忽然看見一具死屍倒在途中,遍體是血。張木匠吃了一驚,說:“今早出門不利,還是回家明天再來吧。”於是抽身回去了。等到午後韓定得知消息前來認屍,正是他的養子韓順,不禁痛哭不已,於是召集鄰裡驗看,發現韓順的致命傷是斧痕。大家跟隨血跡追查,一直追到張木匠家,鄰裡都說是張木匠謀殺無疑。韓定也信了,當即捉了張木匠夫婦送官首告。
本官審訊時,鄰居們異口同聲指證是木匠謀死了人。張木匠夫婦有口難辯,仰天叫屈,卻始終不肯招認。韓定又催促逼問,夫婦二人受不了拷打,竟然爭先認罪。本司官見他們夫婦爭相認罪,也覺得可疑,就把他們監禁在獄中,連年都沒判決。
這時,包大尹正奉敕旨審決西京獄事,路過潞州,潞州所屬官員出城迎接。包公入潞州公廳坐定,先問當地官員本處有沒有疑案。職官上前稟道:“彆的沒有疑案,隻有韓定告發張木匠謀殺他兒子一案,張木匠夫婦各自爭著招供,事情可疑,至今還監禁在獄中,一年多了沒判決。”包公聽了說:“不論案情輕重,監禁的人動不動就一年,少的也有半年,百姓怎麼受得了?該判決的就判決,該釋放的就釋放,都像韓定這樁案子,天下能有幾個罪犯能出獄?”職官無言以對,慚愧退下。
次日,包公換了便裝,帶領兩名公人親自入獄中,見到張木匠夫婦仔細詢問。張木匠悲泣嗚咽,把前麵的情況訴說了一遍。包公心想:被謀殺的人,頭上砍了一斧痕,而且血跡又落到你家,如今為何不肯服罪?其中必有緣故,需要再勘問。次日,又提審詢問,一連數次,張木匠所說的都和之前一樣。
正在疑惑間,看見一個小孩童手持一包飯送來給獄卒,還低聲說了幾句私語,獄卒點頭答應。包公當即問獄卒:“剛才那孩童和你說什麼話?”獄卒不敢直說,就道:“那孩童說,小人家下有親戚來到,讓今晚早些回家。”包公知道他在撒謊,徑直來到堂上,讓左右都散到兩廊,把那孩童叫入後堂,吩咐門子李十八取四十文錢給他,然後問:“剛才看見你和獄卒說什麼?”這孩童還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口無遮攔,直接告道:“今午我出東街,遇見兩個人在茶店裡坐,見我來了,招手把我叫入店內,那人拿了五十文銅錢給我買果子吃,卻讓我到獄中探訪,說如今有個包丞相審勘張木匠的案子,看看他夫婦二人誰承認了。就是這麼回事,沒彆的。”
包公當即喚來張龍、趙虎,吩咐道:“你們同這孩子前往東街茶店裡,把那二人捉來見我。”張龍、趙虎領命,就跟著孩童到東街茶店裡抓人,正好許二兄弟在那裡等候孩童回報,張龍、趙虎搶進店內,當場捉住他們,解入公廳。包公厲聲喝道:“你們謀殺人,怎麼能讓他人償命?”起初許二兄弟還抵賴不肯承認,包公讓孩童證實了之前的話,二人驚駭不已,無法隱瞞,供出了謀殺的情由。等拘來韓定詢問,韓定才醒悟當日許二前來借銀不允,導致他們懷恨在心的緣由。
包公審決明白,於是將許二兄弟判了死刑,釋放張木匠夫婦回家。百姓們從此知道,冤情終能伸張。
第三十四則妓飾無異
話說揚州城外五裡,有個地方叫吉安鄉,鄉裡有個叫謝景的人,家境還算殷實。他有個兒子叫謝幼安,娶了城裡蘇明的女兒為妻。蘇氏嫁過來後十分賢惠,很得婆婆喜歡。
一天,蘇氏的房侄蘇宜來家裡探親,謝幼安覺得他是個無賴,對他很怠慢,蘇宜懷恨在心地離開了。沒過半個月,幼安去東鄉看管農田,路途遙遠沒能回家。當晚,有個叫李強的賊聽說幼安不在家,趁著黃昏潛入蘇氏房中躲藏。將近半夜時,他偷了蘇氏的首飾,正準備開門離開,被蘇氏察覺,她急忙呼喊有賊。李強怕被抓住,抽出尖刀刺死蘇氏後逃走了。
等到天亮,謝景夫婦起來,見媳婦房門沒關,便問:“今天還早,怎麼門就開了?”喊了幾聲沒人應,婆婆進房一看,見屍體倒在地上,滿身是血,大叫道:“大禍了!誰進房殺了媳婦,偷了首飾走了!”謝景聽了,慌張得不知所措,根本不知道賊是誰。
等幼安從莊上回來,悲痛不已,父子倆追查殺人凶手,十幾天都沒找到線索,鄉裡人也對這事議論紛紛。蘇家不了解情況,以為是女婿家有什麼隱情,故意說是被盜賊所殺。蘇宜更是懷恨之前被怠慢的事,向劉大尹告狀,聲稱謝景想對兒媳圖謀不軌,遭到拒絕後殺人滅口。
劉大尹把謝景傳到衙門審問,謝景一直訴說兒媳是被盜賊殺死並搶走首飾的經過。劉大尹再審問鄰裡,大家都說這事未必是盜賊乾的。劉大尹又問謝景:“哪有盜賊殺人,婦人不呼喊,內外也沒人察覺的道理?這肯定是你謀殺的,早點招認,免受刑罰。”謝景無法辯白,隻能喊冤。劉大尹用長枷把他監禁在獄中追查,謝景受刑不過,隻得被迫認罪,雖然案卷已定,但始終沒有判決。
將近一年後,包公巡視各郡縣來到揚州,審理獄囚。幼安上前陳訴父親的冤情。包公翻閱案卷再次審問,謝景所說的和之前一樣,包公知道其中有隱情,吩咐禁卒放寬對謝景的監禁,說三五天內會查明真相。
再說李強殺了謝家媳婦,得到首飾後藏了起來,可他惡性不改。城裡有個姓江名佐的富豪,兒子江榮剛娶親,李強趁人多的時候潛入新婦房中,躲在床下,想等夜深了行竊。沒想到那夜房裡通宵點著蠟燭,連續三夜都是如此,李強沒法動手,又餓又困,隻好往外跑,被江家仆人抓住,一頓亂打後,大家商量第二天押到劉大尹衙門拷問。
李強說:“我沒偷你們的東西,都被打慘了,要是放了我不告官,大家就沒事;要是送到官府,我可有話說。”江家怕他耍詐,第二天沒去本司,直接押到了包公衙門。
包公審問時,李強說:“我不是賊,是醫生,被他們冤枉抓到這裡的。”包公問:“你既然不是賊,為什麼私自進人家房間?”李強說:“他家新婦有難言之隱,讓我跟著,經常為她用藥。”包公審問完,暗自思忖:新婦剛嫁過來,就算有隱疾,也該是後來才有的,怎麼會讓他跟著?這人相貌凶惡,肯定是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