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執掌天國刑部的,正是衛國侯黃玉昆。
黃玉昆,今年四十三歲,廣西桂平人,讀書人出身。
雖未獲取功名,卻飽覽群書,對法律條文爛熟於心,辯才機敏,文字功底深厚。
且擅長刑名訴訟,是太平天國中難得的讀書人。
早年,黃玉昆以訟師為業,常免費為貧民打官司,在民間聲譽頗高。
然而,因替窮人訴訟得罪官府,遭致報複,後被馮雲山引入拜上帝教。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洪秀全自廣東“空降”,迫使馮雲山搗毀寺廟,由此與士紳結怨,被告到官府。
桂平知府下令逮捕馮雲山入獄。關鍵時刻,洪天王卻逃回廣東。
馮雲山作為拜上帝教實際創始人,他的被捕入獄,而上帝未能施以援手,致使會眾對拜上帝信仰產生嚴重懷疑,幾欲作鳥獸散。
就在這危急時刻,當時還名不見經傳的楊秀清上演“天父下凡”,承諾救出馮雲山,暫時穩住了人心,避免教會分崩離析。
但如何營救馮雲山?楊秀清卻毫無頭緒。
劫獄顯然不可行,彼時拜上帝會力量薄弱,且此舉隻會讓馮雲山性命不保;
若不施救,會眾信仰破滅,後果不堪設想。
而楊秀清急需儘快兌現諾言,否則“天父”形象將轟然崩塌。
此時,黃玉昆獻上良策:宣揚馮雲山造反,再用錢賄賂桂平知府。
晚清官場腐敗,官員最怕轄區內出現造反之事。因為一旦朝廷追查,地方官首當其衝被問責。
所以,清廷地方官處理此類事情,通常選擇瞞報,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
畢竟他們多為流官,任期一到便調任他處,哪怕原任職地區洪水滔天,也與己無關。即便後續被問責,也總有推諉扯皮的辦法。
況且造反乃重大案件,若認真處理,需大規模抓捕人員、搜集確鑿證據,不僅耗時費力,還往往吃力不討好。
故而黃玉昆此計,恰是直擊桂平知府要害。
桂平知府不敢將事情鬨大,遂壓下案件,隻要拜上帝會交錢,便釋放馮雲山。
可拜上帝會眾大多是燒炭佬,哪有餘錢?
黃玉昆又提議“科炭”,即眾人省吃儉用,從賣炭錢中擠出錢財。這便是太平天國史上著名的“科炭”事件。
後來,馮雲山憑借這筆錢出獄,還拉攏兩名獄卒入會。
馮雲山成功獲救,對楊秀清意義非凡,證實了“天父下凡”確有其事。
馮雲山出獄後,也不得不承認了楊秀清的特權。
自此,楊秀清“天父”身份坐實,威望日盛,開啟崛起之路。
就此而言,黃玉昆堪稱楊秀清的貴人。若無他的應對之策,馮雲山難以出獄,楊秀清“天父下凡”的戲碼也無人會信。
出於感激,永安封王之時,東王楊秀清借“天父下凡”,將黃玉昆女兒許配給翼王石達開,讓黃玉昆與上帝“第六子”結為親戚。
天國建國後,黃玉昆被封為衛國侯,主導製定《太平刑律》,推行嚴格軍紀與民事法規,抑製濫殺之風。
此時他正掌管天國刑部。
這日,熾熱陽光炙烤著天京城。
刑部衙門坐落於城中開闊地段,麵容清臒,留著長須的黃玉昆,正在刑部側房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