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他們都是一些酷愛“打草穀”的無恥強盜,以前乾的各種壞事早已經罄竹難書了。
對於這種人,施宗義就是要簡單粗暴的把他們流放到東瀛島,絕對不會心慈手軟。
不過,這些韃子們倒是有機會乘坐海船了,而且還是免費的長途海船,可以直達東瀛小島的那種。
另外,他們雖然不能攻打皮島水寨了。
但是他們可以攻打東瀛諸島了,甚至把東瀛那邊所有的小島全部占據下來都可以。
隻要他們有那個本事。
……
而施宗義對於如何處置韃子們的輔兵,相對而言就慎重和仔細了許多。
韃子們出門“打草穀”的時候之所以帶著輔兵,一方麵是源於他們特殊的社會結構和軍事製度。
另外一個原因是這個時代交通運輸不太方便,韃子們搶到了東西之後還需要很多人手負責運送回去。
經過一番名單登記和背景調查之後,施宗義發現韃子輔兵的人員可以分為四種成份。
第一種成份:韃子各個部落的普通老百姓,這類人員大約有一千個左右。
他們原本隻是牧民或者獵戶,卻被韃子的軍隊強製征調從事搬運糧草、修築工事等等工作。
這些老百姓原本有著自己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他們是被戰爭裹挾進來的無辜者。
第二種成份:韃子們抓獲的奴隸。
統計清單的結果表明,韃子的輔兵之中這個類彆的人員數目比較多,已經接近三千人了。
因為韃子老巢那邊存在著大量的奴隸,他們是韃子在戰爭之中俘獲的其他民族人口,如漢人、朝鮮人等等。
當然,其中也有一部分是韃子自己部族的成員,因為犯罪或者債務問題淪為了奴隸。
奴隸們地位低下,被迫從事各種艱苦的勞動,其中就包括作為輔兵承擔後勤任務。
第三種成份:歸附的其他部落成員。
長期以來,韃子們在崛起的過程之中吞並或聯合了一些其他的少數民族部落。
那些部落會安排一些成員進入韃子軍隊,他們會被編入輔兵隊伍裡麵為軍事行動提供服務。
他們有的人是為了獲得韃子的庇護,有的人是在部落首領的帶領下被迫參與戰爭。
但是,韃子們對於那些小部落的信任程度非常有限,所以這類人隻有七百個左右。
第四種成份:被迫服役的罪犯。
韃子們常常會把一些情緒比較穩定的罪犯發配到輔兵隊伍之中,讓他們通過勞動改造來贖罪。
罪犯們在這些輔兵之中也是屬於極少數,僅僅隻有三百人左右。
而且他們通常會受到比較嚴格的監管,隻能從事一些邊緣性的工作。
喜歡綜武:劍出華山請大家收藏:()綜武:劍出華山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