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殊不覺得自己離開盛熙川這件事有錯。
她錯在太想要獨占珍珠這個孩子,從懷孕到珍珠長到三歲,都沒有想讓他知情。
雖說如果當年她不將計就計,孩子也未必保得住,但畢竟這是假設,不能當已成事實來做借口。
心裡異常壓抑,那朵黑雲下起了雨。
“不用道歉。”盛熙川強行把她的頭抬起來,逼她跟自己對視。
強大的壓迫感,伴隨著能吞噬一切的怒氣,讓宋清殊的心又打了個突。
這段時間盛熙川纏得太緊,位置也擺的太低,她險些忘了他上位者的身份。
“既然珍珠是我的孩子,那有些事情還是要說清楚。”盛熙川說。
他鬆手,坐回去,給自己點了根煙。
就這樣靠在椅背上,靜靜地逼視她。
他的襯衫敞了三顆扣子,那個傷疤在真絲襯衫柔和的光澤映襯下,更加猙獰可怖。
“宋清殊,現在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你回到我身邊來,我們給珍珠一個完整的家。
不然,這個孩子我是一定會搶的。
你可以衡量一下,憑你的一己之力,或者再加上陸家,宋家,你有沒有勝算。”
盛熙川拿出了在談判桌上的態度來,逼自己不要心軟。
再心軟,不隻是他的女兒,眼前這個女人也會越來越遠。
“盛熙川,你不能這樣。”這次,輪到宋清殊應激,站起身來。
一直不告訴他,不就是防的這一出?
“孩子我們可以共同養,很多離婚夫妻都是這樣的,不存在搶不搶的問題。”
她這才把準備好的一疊紙擺在他桌上,“其實,我早就準備告訴你真相了,這份協議是在一周前讓律師擬好的。
之所以一直拖著,是因為……最近陸氏有很多事,實在是顧不上。”
陸氏的確忙,但最真實的原因是,人在做困難的事情時,潛意識總想往後拖。
作祟的,是她的私心和懦弱。
盛熙川拿起那疊紙,簡單翻了一下,又放回桌上。
“宋清殊,你自己覺得這個協議公平嗎?”
這份協議裡,宋清殊自以為做了最大限度的讓渡。
她寫了盛熙川可以探視珍珠的時間:每周最多三天,但不可以累計,以周末為節點,過期自動清零。
盛熙川節假日如果想跟珍珠一起過,可以提前打招呼,但不能連續。如:陪珍珠過了兒童節,就不可以再一起過端午。
生日可以一邊過公曆,一邊過農曆,除夕夜珍珠必須跟她在一起,但初一可以去盛熙川處。
厚厚的一疊紙,裡麵大多是這種關於珍珠的陪伴問題,關於財產的,隻提到了一條。
那就是珍珠姓宋,不管什麼時候都不會作為盛家長女出現,放棄一切和盛家相關的繼承權。
宋清殊:“珍珠還小,她更需要母親。理應由我撫養,在我身邊時間更多一些,這一點在法律上也是說得通的。”
盛熙川:“你跟我談法律?難道你忘了米熱和舒念安是因為什麼進去的?
某種程度上,你當年的行為算誣陷,隻要事發,拿到明麵上,他們明天就能出來。
等他們出來,如果珍珠再不見了,可就真的危險了。”
盛熙川的話,讓宋清殊身上浮起一層雞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