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府城外,燕山軍的營盤肅殺而有序,與城內豫州軍那種略帶混亂和焦灼的氣氛截然不同。
中軍大帳內,呂小步正對著開封府的城防圖與周王府的布局圖凝神思索。
他麵臨的難題,是如何“合理合法”地搞掉盤踞在開封城內的周王曹恭枵。
地方藩王,雖早已被削去了軍政實權,但親王的尊貴身份卻是一道堅不可摧的護身符。
親王,國之藩屏,皇帝血親。
自大魏開國太祖皇帝頒布《宗藩條例》以來,便明確劃定:藩王有罪,地方官僅有上奏之權,絕無審判與處置之資格。
隻要不是謀逆造反,對於親王級彆的宗室,最大的懲罰也不過是皇帝下旨嚴厲斥責一番下旨切責),或者罰沒幾年歲祿扣發工資)。
至於什麼殺人越貨、強搶民女、侵吞田產、買賣人口……在這些天潢貴胄眼中,根本算不得罪過,皇帝頂多罵一頓。
原則上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你必須考慮製定這原則的原則本人大魏太祖皇帝他老人家的“意見”:以勸導感化為主。
藩王,自誕生之日起,便已然站在了世俗法律的彼岸,尋常的司法程序連他們的衣角都碰不到。
國家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而皇帝與宗室,便是這統治階層的核心。
之前在燕州,章遠在地方上搞的那一套——清查冤獄,打擊豪強,抄沒貪官——看似雷霆萬鈞,用在尋常州縣自是無往不利。
但這一套,在周王這等身份人物麵前,卻顯得蒼白無力,甚至可笑。
呂小步行事狠辣果決,卻也深知其中關竅。
直接派兵衝進王府,殺光搶光?
那是流寇反賊的做派,太沒技術含量,顯不出他的本事。
他們燕山軍是官兵,是代表著至少名義上)朝廷秩序的武力,即便要乾黑活,也得講究個“體麵”;
至少麵子上過得去?
“媽的,這頭肥豬,拱在眼前,卻不好下刀。”
呂小步低聲罵了一句,抬起頭,看向被召來的兩名心腹千戶副將,“高鎮嶽,灰隼,都說說,這周王府,該怎麼個搞法?
既要吃下這塊肥肉,還得讓天下人挑不出毛病,至少,明麵上挑不出大毛病。”
高鎮嶽麵相憨厚,實則心細如發,他沉吟道:“將軍,硬來肯定不體麵。
須得找個由頭,一個足夠大、大到能蓋過親王身份的由頭。”
壓低聲音道:“將軍,高千戶所言極是。
尋常罪名動不了他,但《宗藩條例》裡也寫得明白,唯有一樁罪,可以讓他萬劫不複——謀反叛國!”
呂小步眼睛一亮,身體前傾:“哦?繼續說!”
灰隼的聲音壓得更低,幾乎如同耳語,在這溫暖的軍帳裡卻透著一股寒氣:“咱們這次南下,不是奉命帶了一批準備與豫州軍交易的東狄和偽燕的製式甲胄作為樣板嗎?
這些東西,可是鐵證如山的外邦逆賊之物……若是,它們‘出現’在周王府裡呢?”
呂小步嘴角勾起一絲冷酷的笑意:“好計策!栽贓嫁禍,雖然簡單。
但對付這種貨色,最好用!
然後我們便可‘意外’發現,‘不得已’為陛下清君側!”
高鎮嶽補充道:“將軍,灰隼此計甚妙。但如何讓這些甲胄‘出現’得合情合理,還需斟酌。
若我們直接以搜查為名闖入,未免太過刻意,容易留下把柄。
不如……我們派一小隊精銳,化妝成流竄的東狄殘兵或者膽大包天的盜匪;
夜裡潛入王府,設法將這些甲胄藏匿於王府某處隱秘所在。然後再……”
呂小步聽完,卻搖了搖頭,臉上露出一絲不耐煩的獰笑:“不必那麼麻煩!
化妝潛入,藏匿證據?
太繞彎子了!夜長夢多,容易節外生枝。”
他猛地一拍桌子,斬釘截鐵道:“要搞,就搞得乾脆利落,動靜大一點!
灰隼,你親自挑選一百名最精銳的夜不收,化妝成盜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