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在結構和原理上有一定的相似性。
更讓人吃驚的是,皇太極居然還能根據彈丸的大小和材質推測出明軍又有了新式火器。
雖然搞錯了對象,但仍然能展現出他的精明之處。
這貨能帶領後金把崇禎活活熬死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17世紀歐洲的霰彈筒與明代的子窠彈雖然都是用於麵殺傷的散射型彈藥,
但在設計理念、製造工藝和戰術應用上存在顯著差異,
這些差異深刻反映了當時東西方軍事技術的發展水平。
歐洲霰彈筒代表了軍事工業化的成果。
其核心是一個精心設計的薄鐵皮容器,內部整齊排列著數十上百顆標準化的鑄鐵球,
這些鐵球按照火炮口徑嚴格匹配,直徑在1250毫米之間。
這種金屬容器與炮膛完美貼合,確保了良好的氣密性,使彈丸出膛時能獲得更高的初速,可達400500米秒。
在實戰中,這種設計使得霰彈的有效射程能達到100300米,足以在野戰中對敵方步兵方陣造成毀滅性打擊。
歐洲各國建立的中央兵工廠體係,如英國的伍爾維奇兵工廠,實現了這類彈藥的大規模標準化生產。
每個霰彈筒從尺寸到彈丸數量都有嚴格規範,是按照火炮型號進行分級的。
17世紀,歐洲使用的野戰炮主要有3~4磅輕型團屬炮、6~8磅中型野戰炮、12磅重型野戰炮等型號。
3~4磅輕型團屬炮的口徑約為約7080毫米,
霰彈筒直徑略小於炮膛,約6575毫米,長度1520厘米;
彈丸直徑1215毫米,單顆重510克,彈丸數量80150顆;
有效射程50150米,最佳殺傷5080米。
古斯塔夫二世改革後的瑞典陸軍廣泛使用,用於近距離壓製衝鋒的步兵方陣。
有趣的是,明軍鳥銃的3錢鉛彈的直徑是1214毫米,重約11克。
這也就難怪阿敏會把3磅團炮的霰彈彈丸認成鳥銃的鉛彈。
6~8磅中型野戰炮的口徑約為90100毫米,
霰彈筒直徑8595毫米,長度2025厘米;
彈丸直徑1520毫米,單顆重1525克,彈丸數量60100顆;
有效射程100200米。
三十年戰爭中成為野戰主力,一發霰彈可覆蓋20米寬的正麵。
12磅重型野戰炮口徑約為115毫米,
霰彈筒外殼使用加厚鐵筒,直徑110113毫米,長度2530厘米;
彈丸直徑2025毫米,單顆重3050克,彈丸數量4080顆;
有效射程150300米。
用於決戰時粉碎敵方精銳部隊,彈丸可在100米內有效穿透輕型鋼板甲。
據現代研究,12磅重型野戰炮發射的霰彈單顆彈丸動能約為2,4006,250焦耳。
同時期的輕型胸甲為3~4毫米厚的鋼板,擊穿需要約1500焦耳的能量,可被霰彈擊穿。
重型板甲為6~8毫米厚的鋼板,擊穿需要3500焦耳以上的能量,僅部分大彈丸在極近距可能穿透。
鎖子甲、棉甲等,則無法有效防禦霰彈。
相比之下,明軍的子窠彈則體現了傳統手工業的特點。
這種彈藥通常使用布囊、竹筒或薄木匣作為容器,內部鬆散地填充著大小不一的鉛彈和鐵砂。
由於缺乏金屬容器和標準化工藝,子窠彈的氣密性較差,彈丸初速較低,約200300米秒,有效射程一般不超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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