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法采用拇指扳指撒放,比明軍的地中海式拉弦更準更狠,常有十步射麋,貫心而斃的記錄。”
“其最佳殺傷距離的上限是30步,幾乎就是火槍手最佳射擊距離的上限。”
“騎兵衝鋒至臉對臉時才發箭,還能給敵方極大的心理震懾。”
“建奴在運用這種戰術時,往往遵循破陣三板斧。”
“首輪於80步外輕箭拋射擾亂敵方陣型。
“次輪於30步重箭點名軍官或火槍手。”
“接敵時突至10步內用馬刀或鐵骨朵近戰。”
“極少數最精銳的白甲巴牙喇還會五步射麵的絕技,”
“哪怕是在五步之內,都不會更換近戰武器。”
明代的30步約等於48米。
而在拿騷莫裡斯的軍事體係下,火槍手對抗騎兵衝鋒時的齊射距離通常是30~50米。
當時火繩槍和早期燧發槍的有效射程約為50~100米,但精準度較低。
為了確保對騎兵的殺傷效果,火槍手隻有在更近的距離上才能最大化齊射的衝擊力,打亂騎兵衝鋒的陣型,同時避免因過早開火導致裝填間隙被騎兵突破。
莫裡斯體係強調火槍手與長矛兵的混合編隊。
火槍手通常在長矛兵掩護下作戰,若騎兵逼近至30米內,火槍手會撤退至長矛兵後方,由長矛兵抵擋衝鋒。
所以實戰中,火槍手在50米的距離上開始射擊的情況往往更多。
在八十年戰爭期間,荷蘭軍隊對抗西班牙騎兵時,常依賴工事或地形優勢。
野戰中的典型開火距離記錄多為40~60米,但具體因戰場條件而異。
所以在之前的野戰中,永明軍火槍手的齊射才會與建奴的放箭幾乎同時發生。
“原來是這樣……”
雷耶斯恍然而又若有所思地道,
“怪不得他們在更遠的距離上會用輕箭拋射呢。”
“當時也是多虧長矛手裝備了西班牙鋼盾,否則火槍手必然會有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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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助擺了擺手,說道:
“其實麵對建奴騎射的破陣三板斧,我們始終是有優勢的。”
“他們進行輕箭拋射的距離是80步左右,”
“而這個距離恰好在12磅和6磅野戰炮使用霰彈的最佳開火距離之內。”
說到這裡,他看向林福,沉聲道,
“這次你們大約是在125步的距離上用12磅野戰炮和6磅野戰炮一起發射的霰彈。”
“然後炮隊就撤離到了長矛陣的後方,放棄了第二輪射擊的機會。”
“其實若是你們在156步左右的距離上發動這次齊射,就還有機會在大約94步的距離上再來一次霰彈齊射。”
“發動完第二輪齊射後,你們再退也不遲。”
“甚至你們還可以嘗試在50步的距離上發動第三輪極限齊射。”
“156步的距離上,12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足以造成建奴40~60人的傷亡,6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大約可造成12~15人的傷亡。”
“94步的距離上,12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可對建奴造成40~65人的傷亡,6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大約可造成28~47人的傷亡。”
“50步的距離上,12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可對建奴造成65~100人的傷亡,6磅野戰炮的單發霰彈大約可造成47~78人的傷亡。”
說到這裡,他頓了頓,看了看其他人的神色,沉聲道,
“你們可以算算,到白刃戰前,僅火炮射擊可以殺傷多少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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