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156步約等於250米,94步約等於150米,50步約等於80米。
在與明代同時期的歐洲,也存在“步”這種距離單位。
特彆是英、德等國的“步”約等於1.48~1.55米,明代的步約等於1.551.6米,兩者的長度十分接近。
甚至它們還跟明代一樣,采用“5尺=1步”的進製,可能源於古羅馬測量傳統。
所以李國助說的“步”,雷耶斯和範迪門都能理解,沒有任何溝通障礙。
“按你說的數據,在進入白刃戰以前,僅兩門12磅野戰炮便可擊殺290~450人!”
一陣沉默之後,林福終於說出了自己的心算結果,旋即就倒吸了一口涼氣,
“兩門6磅炮會少一些,但也能擊殺174~280人……”
“在進入白刃戰前,四門野戰炮總共可以擊殺464~730人!”
說到這裡,他又倒吸了一口涼氣,還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四門野戰炮若真能按你說的齊射三輪霰彈,像今天這兩千建奴騎兵根本就衝不到白刃戰距離。”
“最遲在五十步的時候,他們就會崩潰,停止衝鋒而掉頭逃跑。”
“沒錯!”
李國助深以為然地點頭道,
“而且建奴的輕箭拋射是從80步左右的距離開始的。”
“在發動重箭抵近射擊前,可以完成兩三輪射擊。”
“但在他們發動輕箭拋射前,我們至少能對他們發動四輪炮擊,”
“包括兩輪實心彈齊射和兩輪霰彈齊射,造成至少160~250人的傷亡。”
“這隻是算的兩輪霰彈射擊的殺傷數據,實心彈和兩門12磅臼炮的殺傷還沒算進去呢。”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若還敢繼續衝鋒到80步發動輕箭拋射,我就必須佩服他們的勇氣了。”
“就算忽略這幾輪炮擊給他們造成的震懾,讓他們完成兩三輪輕箭拋射,對我們裝備著盾牌的步兵又能如何呢?”
“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要遭受我們50步的一次炮擊和30步的一次火槍齊射呢。”
“我估計到時他們已經沒幾個人有勇氣發動三十步的抵近射擊了。”
雷耶斯和範迪門對視了一眼,臉上都有震驚之色。
雖然拿騷莫裡斯的軍事改革大約起始於1590年,距今已有32年。
但6磅野戰炮和12磅野戰炮的威力迄今為止卻還沒有得到檢驗。
畢竟對野戰炮的改革可是由古斯塔夫二世在三十年戰爭中發起的,最初還是以3磅野戰炮為主。
何況他們都不是職業軍人,
雷耶斯隻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雇傭軍統帥罷了,
範迪門乾脆還是個會計,儘管在擔任巴城總督以後在軍事上頗有建樹,終究也不是職業軍人。
加上遠涉重洋來到東方,對歐洲戰場的信息接收相對滯後。
所以他們會有如此反應都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