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上鈞鑒:
昭隨朝鮮五使赴濟州,沿途觀五人言行,詳察其根柢,今條陳如下,供主上參詳。
李景稷乃綾陽君潛邸舊人,清西派文臣之首,此次朝鮮使團首席。
其人通漢語,曾使後金,深諳與強權虛與委蛇之術。
昔年麵見老奴尚能辭氣不撓,實則外強中乾。
對其當以大義籠之。
此人每言必稱“華夷之辨”,視我等為海邦末流。
主上若以大明藩屏自居,稍示尊崇,或可折其銳氣。
此人曾因光海君通金而伏闕痛哭三日。
若露僭越之態,必遭其死諫!
金慶征為功西派鷹犬,掌言路監察,奏報可不經議政府直呈綾陽君,實我等心腹之患。
對其當以兵威懾之。
此獠敵視一切,必在席間痛斥我等為海寇占地。
主上無需與之辯,可令親衛持燧發槍列於帳外,席間擲紅夷炮圖紙於案:
“某雖不才,護一港足矣,若朝鮮欲戰,此物當贈漢城。”
他素知毛文龍火器之利,見我軍械更勝,必心怯。
同時暗示:“某誌在抗金,非為朝鮮土地,大司憲若執意相逼,恐令綾陽君為難。”
點破其“不經議政府密奏”之私,使其不敢妄言。
梁夢麟出身濟州梁氏漢城宗家,清西派正二品司法次官,遙控濟州祭祀權分配。
此人視我永明鎮為無籍海寇,篤信需以《大明會典》框束。
擅用僭越罪構陷對手,光海君廢位案就是其一手炮製。
然其貪慕青史留名,渴求“懾服夷狄”美譽。
對其當以名誘之。
主上可先伏低,再捧其光海君案之功:
“昔公以《會典》正君位,已顯經緯之才;今若促成濟州盟約,允永明鎮暫借此地為抗金據點,他日天兵北向,蕩平金賊,論功行賞時,《明史》《朝鮮實錄》必並書‘梁公力促盟約,濟州成犄角之勢,功不可沒’。”
其必念及身後名,心生動搖。待其鬆口,再請其主持租借儀式,許其將來論功時,由登萊巡撫親書“抗金砥柱”匾額相贈,此人必為我奔走。
高忠元為濟州高氏宗人,正五品軍械采購主管,濟州高氏軍械皆賴其調度。
其人癡迷西式火器,曾拆解佛郎機炮仿造,見我艦隊燧發槍、紅夷炮必心癢。
對其當以器餌之。
更妙者,其嗜賭成性,欠漢城賭坊萬兩白銀,
兄長雖為平安道抗金將領,他卻在反金、聯金間搖擺。
主上可遣人與其賭局相遇,許以火器圖紙或白銀抵債,脅誘其泄露朝鮮水軍布防。
此人貪利忘義,萬兩便足以買其倒戈。
夫仁傑為濟州夫氏宗人,正五品鹽稅稽核,西人黨濁西派,財技無雙,心算全島鹽稅不差毫厘。
然其貪瀆成性,包庇濟州夫氏貪汙鹽稅,年截留萬兩,更以“虛舟冒餉”年貪三千兩。
對其當以利結之。
此人懼海暈船,登舟即嘔。
主上可邀其登我旗艦參觀,先以暈船折其銳氣,再點破其鹽稅貪汙事。
濟州鹽利乃其命根,若許其“保鹽稅、分三成”,必願為我等傳遞朝鮮財政策略。
五人之中,李、梁重名,金畏威,高、夫貪利,隻需各投所好,必能令其口徑歸一。
昭席間當以朝鮮臣子身份周旋,適時幫腔,促其速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