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
劉邦和夏侯嬰對視一眼。
“竟然有人覺得大秦的底層沒有執法力度?”
“史書都不看的嗎?”
聽到了劉邦的感慨,夏侯嬰搖搖頭,有些人啊,史料什麼都不信,就信自己的臆測。
你臆測也就罷了,還不符合社會文化背景,就離譜。
.......
大唐,
魏征,房玄齡等人,看得難受。
大秦怎麼厲害了?
他們不信。
這時候,房玄齡就充值發彈幕。
“如果大秦的執法力度如此恐怖,那麼,韓信怎麼可能會受到胯下之辱?”
“你如果能夠解釋這件事,我就承認你說的話。”
....
對啊,對啊,韓信是怎麼回事,我一直搞不懂。)
博主,你得給我們解釋清楚。)
咱不能一邊說秦律的執法力度有多嚴格,一邊又出現了韓信這種被人按著鑽褲襠的事情發生吧。)
你所謂的執法力度呢?)
陳勇一愣,咋就能扯到韓信那裡了。
好吧,既然你們想聽,那麼就給你們解釋一下。
【韓信為什麼不報案,任由人家欺負呢?】
河邊。
漂母給了韓信一些吃食,並且給韓信科普。
“我聽說,現在大秦的秦律很厲害,誰敢欺負人,隻要去舉報,一定能把欺負人的惡霸給繩之以法。”
“公子為何不去呢?”
麵對漂母的問題,韓信又有歎息一聲。
他指了指自己的配劍說:“漂母有所不知,按照秦律,不能持有製式兵器。”
【對,這裡的韓信自己就犯法了,犯的一個法,就是秦律中規定的,不能持有管製兵器。】
【他的配劍屬於兵器,並非是民用版本的生活器具,這是軍用的版本武器,這種兵器呢,在大秦是統一鍛造,統一發放,每一把兵器都要登記造策,隻有獲得了一定爵位功勳的人,才能合法持有,沒有一定身份的人,是堅決不能持有的。】
【韓信配劍,放在現在,屬於非法持槍。】
【在大秦呢,怎麼處置呢,第一,沒收韓信的非法兵器,第二,對非法持有兵器之人,是要處罰的。】
【這把劍,是貴族劍,是青銅鍛造的精品,他的價值呢,足夠普通人過幾十倍輩子了,這是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還是非法財產,你覺得韓信會讓人把他的劍收走嗎?】
我去,我去,真就是不能脫離曆史時代啊。)
非法持有管製兵器。)
最重要的是這把劍太值錢了,我都忘了,哪個時代的劍是青銅的,一把青銅劍的,等於多少銅錢?我還覺得韓信窮?)
人家把劍一賣就財富自由了,果然,落魄的貴族也是貴族,人家隨便一出手,就是普通人幾十輩子無法積攢的財富。)
還有嗎,還有嗎?)
..........
【那麼韓信隻犯了這一個罪嗎?】
漂母明白了韓信的顧慮,又問:“你可以把劍藏起來就可以了,秦律是講究證據的,找不到劍,他們就不會定你的罪,你弄把木劍,就糊弄過去了。”
這方麵,還是老人有辦法。
反正韓信從未拔劍,誰也不知道,這把劍是青銅的還是木頭的,是屬於管製兵器,還是小孩的玩具。
韓信搖搖頭:“我在這裡沒有地。”
漂母眼睛瞪大,感覺自己攤上事了。
【這裡就有一個知識點了,韓信沒有土地,這是不合理的!
劉季有地,樊噲有地,陳平有地,蕭何有地,曆史中記載的有名有姓的人,都有地,包括陳勝吳廣都有地,隻有韓信沒地!】
【韓信沒有地,他的情況隻有一種,那就是跟項羽一樣,他在自己有地的故鄉犯法了,跑了,丟掉了自己的土地。】
【這種情況呢,你可以參考一下劉季,他跑到了芒碭山,在芒碭山區域,就沒有合法土地了,所以不能以耕地為生,韓信隻能釣魚,以及到其他人家裡蹭飯為生,這就是當時,是很多貴族的現狀,也是被大秦嚴厲打擊的一種情況。】
【這裡,韓信又犯法了。】
【犯了什麼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