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誌,你想要讓你的姐姐無法進步,被街坊鄰居們嘲笑嗎?”
街道辦主任有些惱火地看著蘇恒。
蘇悅眼看就已經快要答應了,結果蘇恒這麼一鬨,蘇悅就又開始猶豫了。
這讓他如何不氣呢?
“隻要你姐姐忍一忍,不離婚。
那麼,她就有著光明的未來。
反之,如果她離婚了,那麼她的前途就沒有了。
這對她將是一種非常大的打擊!
還有,同誌,你可能不清楚,如今的《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
如果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經區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調解無效時,亦準予離婚。’
所以,如果蘇悅的丈夫不同意離婚的話,你們是無法辦理離婚手續的。
隻能由我們進行調解。”
聽著那個主任的話,蘇恒不由得默默地點了點頭。
他聽明白了對方的話。
這個年代的婚姻,還是非常不平等的。
就是因為這麼一條《婚姻法》的漏洞。
男女雙方隻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可以讓官府的人介入來調解。
隻有調解失敗了,才會讓兩人離婚。
同時,因為離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所以,官府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調解失敗”的。
大多數時候,他們會簡單地調解一下,然後就可以寫上調解成功,不許離婚交差了。
如此一來,就造就了無數悲慘的婚姻。
一方遭受了無儘苦難想要離婚,但始終不被允許,而另一方見此情況氣焰更是囂張,讓虐待變本加厲。
悲慘的事情多了之後,才有了80年的新《婚姻法》。
“既然如此,那麼我們今天先提交離婚申請吧!”
蘇恒油鹽不進地說著。
“你個小同誌,怎麼就聽不懂好賴話呢?”
街道辦主任更加生氣了。
“你回去好好地想想再說吧。
離婚可是大事,不能就這樣一拍腦袋決定。
行了,我要上廁所,你們先走吧!”
眼看蘇恒與蘇悅兩人態度堅決。
街道辦主任也不想繼續勸了。
於是,他就直接來了一個尿遁,轉身就跑。
而副主任也是如此。
轉眼間,房間內就剩下了蘇恒和蘇悅。
“弟,現在怎麼辦啊!
他們不想讓我離婚……
要不,就算了吧。
他應該以後也不會再犯了。”
蘇悅猶豫地說出了這麼一番話,聽得蘇恒有些惱火。
他可是知道,自己姐姐前世有多慘!
顧文龍不是什麼好東西!
“姐,你放心。
我說幫你和顧文龍離婚,那就一定可以讓你們離婚!
你放心吧,我有辦法!
咱們先走吧!現在他們顯然是不給辦理手續的了。
咱們過兩天再來。”
“這……行吧……”
蘇悅歎了口氣,然後起身跟著蘇恒離開了。
而蘇恒,則是不斷地和蘇悅說著話,安慰著對方。
活躍氣氛。
不過,蘇恒的心中卻是準備搞一個大事!
將他重生後,早就埋下的一顆大雷給引爆!
“張秀花,如果那個田穎知道你和趙亮亂搞,又會怎麼想呢?
你們又會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