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硯蹲在馬路對麵的綠化帶裡,像個偷窺狂一樣盯著那棟他曾經稱之為“家”的彆墅。
三個月了。
他現在的身份是個“死人”——法律上已經宣告死亡,社交圈裡已經開過追悼會,連墓碑都立好了,就刻著“愛夫沈硯之墓”,下麵還有一行小字:“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黑色幽默拉滿。
“我要是真死了,估計得氣得從棺材裡爬出來把這行字摳掉。”沈硯啃著便利店買來的三明治,心想。
他現在的樣子和“已故著名文物鑒賞家”半點不沾邊——胡子拉碴,頭發亂得像雞窩,身上套著件皺巴巴的格子襯衫,腳上是地攤三十塊一雙的帆布鞋。唯一值錢的東西是口袋裡那部二手手機,還是用搬磚三天掙的錢買的。
“沈教授,淪落至此啊。”他自嘲地笑了笑,三明治的蛋黃醬沾到了袖口,他也懶得擦。
遠處,一輛黑色邁巴赫緩緩駛入彆墅區。沈硯下意識縮了縮脖子,儘管他知道,車窗貼了防窺膜,裡麵的人根本看不見他。
車子停在了那棟熟悉的彆墅前。ychoo高跟鞋的腳邁了出來。
林晚意。
沈硯的呼吸一滯。
2)
她今天穿了一身黑,像是剛參加完誰的葬禮——哦,就是他的。
黑色連衣裙,黑色寬簷帽,連手上的皮手套都是黑的。隻有嘴唇是紅的,像一抹血,豔麗得刺眼。
沈硯眯起眼睛,看著她優雅地走向花園裡的墓碑——他的墓碑。
那是林晚意堅持要立的,就在他們曾經一起種的那棵櫻花樹下。
“死了也得在我眼皮底下。”當時她這麼說著,親自選了墓碑的樣式,甚至還讓人刻上了二維碼,掃進去是他倆的“恩愛合照集錦”。
沈硯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荒謬。
他看著她站在墓碑前,從手包裡拿出一瓶紅酒和一隻高腳杯。
“82年的拉菲,你以前最愛喝的。”她對著墓碑說話,聲音輕得幾乎聽不見,但沈硯太熟悉她的口型了。
她倒了一杯,輕輕放在墓碑前。
“玩夠了嗎?”她晃了晃酒杯,紅唇勾起,“玩夠了就回家。”
草。
沈硯差點把剩下的三明治捏成渣。
她根本不信他死了。
或者說,她根本不允許他死。
3)
三個月前的那場“自殺”戲碼,他自認為演得天衣無縫。
他特意選了林晚意最討厭的江邊,留下外套和遺書,甚至還往江裡扔了塊手表——那是她去年送他的生日禮物,表盤背麵刻著她某個情人的名字縮寫。
警方打撈了三天,最後宣布“屍體未找到,推定死亡”。
林晚意卻連一滴眼淚都沒掉。
她在追悼會上穿著紅色禮服,舉著香檳對來賓說:“我丈夫最愛熱鬨了,大家今天一定要儘興。”
當晚,她就派人把沈硯所有的研究資料和收藏品都搬進了地下室,然後換了門鎖。
像是在等誰回來開鎖似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