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一個以為律師無所不能的人出現了。
張偉真的很詫異,為什麼這些自己犯了法的人,總想著律師能讓他們無罪呢?
律師要真這麼牛逼,那還叫律師乾啥。
改名叫法師得了。
“馬女士......”
張偉無奈開口。
“現在的情況是這樣,你,你先生,你小叔子,你們三個人合夥搶劫的犯罪事實已經清楚,證據也確實充分。”
“你們的行為,滿足刑法中關於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罪名成立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張偉儘可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來說明問題,不然他真擔心以這娘們兒那可憐的腦容量,無法理解。
“你們無罪已經不可能了,隻能是儘量爭取減刑,少判點是點。”
“如果現在有人跟你說,能讓你無罪,逃避法律責任,那不用想,對方肯定是個騙子。”
“啊?”
馬春香臉色變得很難看。
但還是很不死心地說道:“張律師,話彆說這麼死吧?”
“那你說,我們也不是故意的啊,我們也是被人騙了,網上有個律師說這麼做是合法的,我們信了他的邪,這才敢這麼乾的。”
“如果知道是犯法,那就是給我們一百個膽子,我們也不敢啊。”
“而且再說了,那些東西我們拉回來之後就沒再動過,完好無損地還回去不就好了。”
“那個人也沒損失什麼。”
“大不了......大不了我們再賠他點錢,這總可以了吧?”
張偉徹底無語了。
搖著頭說道:“你們知道還是不知道,都無法改變你們觸犯刑法的事實。”
“不知者不罪,在刑法中也是不成立的。”
“犯罪就是犯罪!”
“隻能說,念在你們並非知法犯法的情況下,可能會在量刑的時候有所減輕。”
張偉看著馬春香說道:“至於你說的東西完好無損的還回去,這也並不影響罪名成立。”
“總不能說,搶劫犯把搶來的東西還給受害人,就能當無事發生吧?”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搶劫的人可能會很多!”
“不過呢積極退贓退賠,也是可以爭取緩刑的。”
聽了張偉的解釋,馬春香臉色是愈發難看了。
“反正照你這意思,我們是一定得坐牢了?”馬春香咬牙問道。
“不是照我的意思,而是照刑法的規定。”張偉點點頭,“你說的沒錯,雖然這對於你來說,可能很殘忍,但這就是事實,罪名成立,判刑,多半需要坐牢。”
“而我能做的,就是儘我所能,幫你們爭取少坐幾年牢......”
馬春香肩膀一塌,滿臉絕望。
一想到自己未來幾年或許就得在監獄裡度過,她就感覺充滿了絕望。
“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低價誘客,臨時加錢,不給就拉走東西,可以多賺點,我不知道這竟然是搶劫......”
“我現在就是後悔啊,我後悔死了。”
張偉不動聲色,內心卻嗤之以鼻。
你?
後悔?
不,你不是後悔了。
你隻是知道自己要坐牢,你害怕了!
“張律師,你一定要救我們!我們可就全靠你了。”馬春香一把抓住張偉的手,就好像抓住了至關重要的救命稻草。
張偉被她這突然的動作嚇了一跳。
接著道:“我一定會儘力的,這個馬女士你儘管放心。”
“不過......”
“有一件事我得跟你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