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樣?”
“他怎麼可以這樣!他怎麼能這麼對我!”
趙雅麗搖著頭,滿臉的難以置信。
在此之前,雖然董家寶也說過一些讓她難以接受的話,但其實趙雅麗的心裡,多少還是存有一些幻想,覺得董家寶可能隻是在自己結婚的時候發生這麼大的事,一時之間難以冷靜下來,所以才會表現得有些過激,說出一些讓人心裡不舒服的話,也能理解。
畢竟,
趙雅麗和董家寶在一起也不少年了,而且還剛結婚,也不可能說斷就斷了。
可現在……
看到董家寶竟然,聯絡外人,合謀做假證,就是想把自己的親妹妹打成殺人犯。
趙雅麗頓時對他徹底死心,徹底絕望。
自己心裡肯定也是非常難過的。
畢竟,那可是自己托付終身的人,是自己的老公,理應是最親近的人,現在應該站在自己身邊,安慰自己,幫助自己,可董家寶,卻恰好站在了對立麵。
怪不得,林北會讓我做好心理準備,原來……是因為這個嗎?
趙雅麗苦笑一聲,內心一陣苦澀。
“雅麗。”
雯崽輕輕抱住趙雅麗。
給她安慰。
“我沒事。”
趙雅麗搖搖頭,咬牙道:“這件事讓我認清楚董家寶這個人,以後,我不會再依靠他,不會再相信他。”
“我的妹妹,我自己救。”
“他不幫忙反而站在對麵,想迫害我妹妹,那我就讓他知道知道,一個姐姐的憤怒!”
說完,
趙雅麗看向林北,道:“北哥,你想做什麼就去做吧,不用顧慮我的感受,我對他們家所有人,沒有任何感受!”
趙雅麗是林北鐵粉,老粉絲。
自然很清楚林北的風格和能力。
而視頻監控,就是林北最擅長的一種手段。
林北明明早就拿到了這份監控視頻,但是在警方調查的時候,卻並沒有直接拿出來。
這是為什麼?
他當然不是單純就為了藏拙。
肯定是有更大更多的圖謀。
而以趙雅麗對林北的了解來看,她猜到,林北之所以這麼做,恐怕是為了把那幾個合謀的王八蛋,也送進去!
讓他們承擔法律後果。
這可是人命案,至關重要,非常嚴重的案子,而他們呢,卻藏起來串供,合謀,做假證,騙警察。
這是什麼性質?
刑法了解一下?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是指,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這個,還有一個——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是伴郎猥褻伴娘,伴娘正當防衛,結果他們卻合謀說成是伴娘故意殺人。
這不就是捏造事實,陷害伴娘,意圖讓她以故意殺人罪受到刑事處罰?
這不就是誣告陷害麼。
趙雅麗猜得沒錯。
林北的用意,正在此處。
四眼仔死了就不說了,反正死了活該。
但活著的那幾個,難道就沒問題嗎?
他們難道就是清白的嗎?
當然不是!
這幾個人,沆瀣一氣,狼狽為奸,沒一個好東西。
四眼仔死,是他運氣不好。
麻子和胖子,也同樣在衛生間裡,猥褻另外兩個伴娘,他們憑什麼就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這肯定是不行的。
還有小黃毛,守在衛生間門口。
為裡麵的人提供便利,阻止其他人進入衛生間壞他們的“好事”。
而且,也正是小黃毛的“恪儘職守”,才導致趙雅麗沒有及時進去,沒有阻止悲劇的發生。
他難道就能置身事外?
當然不行!
此外就是董家寶。
他是新郎,殺人的是他老婆的妹妹,是他的小姨子。
而案發地點就在他家裡。
可他呢?
居然聯合那幾個狐朋狗友,罔顧事實,串謀陷害。
這又是什麼畜生不如的東西!
在林北嚴重,這四個人,都必須要接受法律的製裁!
而這份視頻,就是他們的“催命符”。
但是,如果林北在警察問話的時候,現場就把視頻拿出來,固然效果不錯,但那幾個人知道林北拍到他們密謀,肯定會當場改口。
在還沒有造成實質性影響之前,甚至是還沒有付諸行動之前,就打消了那個念頭,不再那樣做。
顯然就不會觸犯法律。
畢竟他們隻是私下裡那樣說,卻還沒有真的陷害和做假證。
頂多可以譴責他們都是人渣,但並不能從法律角度,去製裁他們。
所以,
林北才選擇暫時隱忍不發。
這個視頻,沒有急著拿出來。
而是藏著。
坐看那幾個人發揮。
等他們把該做的都做了,到時候,這個視頻再拿出來,那麼將會是絕殺中的絕殺!
是為,超級大絕殺!
……
“嗯,既然你這麼說,那我就不會留手了。”
見趙雅麗都表態了,林北也就不再有什麼顧慮,直接點頭道。
隨後看向羅大狀。
“羅大狀,這個視頻,有多大的發揮空間?”
羅大狀淡淡道:“很大。”
林北:“很大有多大?”
羅大狀:“有三四層樓那麼大。”
林北:“……”
行吧。
雖然羅大狀說了句廢話。
但出於對羅大狀的信任,林北還是非常放心的。
大狀出馬,一個頂倆。
這案子交給羅大狀,很難讓人不放心。
“那麼好,既然你們信任我,那這個案子我就接下了。”
“說實話,像這種出了人命的正當防衛案子,對於我來說,也有一定的挑戰性。”
“不過你們放心,我還是有些把握,能打贏,而且是大勝!”
“正當防衛,在我們國家的法律界來說,一直是一個比較尷尬的話題。”
“雖然法律明文規定了正當防衛,也明確了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但是在實務中,卻往往很難認定正當防衛。”
“要麼是故意傷害,要麼是互毆。”
“再好點,也不過是防衛過當。”
“慢慢的,搞得正當防衛這個法條,都快成擺設了。”
“也讓很多人對正當防衛這個概念,敬而遠之,即便真的遇到可以正當防衛的場景,卻也因為各種各樣的顧慮,而不敢正當防衛。”
“結果就是,白白遭到了不法侵害。”
“又或者,因為不太清楚正當防衛的定性和尺度,以為自己是正當防衛,結果卻變成了防衛過當。”
“總之……”
“不管是實務中的執法認定,還是民眾的認知,正當防衛都存在著很嚴重的問題。”
“這也是我們每一個法律人,應該重視起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