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閉嘴!”
“都給我閉嘴!”
劉翠萍都要氣死了,渾身顫抖,臉都歪了。
“你們,你們這些王八蛋,挨千刀的鐵畜生,憑什麼在這裡說風涼話!”
“如果換成你們的兒子被人殺了,你們還能說出這種狗屁話嗎?”
“我可憐的兒子,他不是壞人,他從小就聽話,懂事,乖巧!”
“怎麼可能會做那種事情!”
劉翠萍喘著粗氣,情緒激動,聲音尖銳。
“這是栽贓!這是陷害!這是誹謗!”
“我不相信,我一點都不相信。”
“唰!”
劉翠萍猛地扭頭看向羅大成。
“你,肯定是你,收了那個殺我兒子的賤人的錢,所以你才故意給我兒子身上潑臟水,故意抹黑我兒子!”
“啊!”
“都是你!!!”
“我絕對不相信我兒子會做那樣的事情!”
“肯定是你在栽贓陷害!”
羅大成臉色一沉,板著臉說道:“劉翠萍,如果你覺得我辦案有什麼問題,或者你覺得我本人有什麼問題,你完全可以向我的上級領導去反映,你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你不要在公共場合說這種沒有依據的無端猜測!”
“亂說話,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知道嗎?”
劉翠萍立刻一指羅大成說道:“大家都聽到了吧?都聽到了沒錯吧?他剛才是不是在恐慌我,是不是在嚇唬我?!這種人,你讓我怎麼相信他會公正辦案?我兒子死了,我失去了兒子,本來就傷心欲絕,可是他呢,竟然還要來恐嚇我!”
劉翠萍惡狠狠盯著羅大成:“你到底在害怕什麼?你不敢讓我說話?你為什麼不敢讓我說話?是不是我說的話,正好戳中你的內心了!?我就知道,你肯定心裡有鬼,你當然不敢讓我說話!但是我告訴你,你是不可能堵住我的嘴的!我兒子沒了,我這個當媽的,一定要給他討個公道!”
劉翠萍眼神凶狠,表情嚴肅,咬牙切齒。
聲音尖銳又語速很快。
“我告訴你!隻要我不死,我就會一直發聲,我會不斷發聲!”
“我一定要給我兒子討個公道!”
“我不會讓我兒子枉死!”
羅大成沉著臉說道:“你想給你兒子討公道,可以,我作為警察,更是這個案子的負責人,我也會調查清楚全部真相,給當事人,給當事人的家屬,給整個社會一個交代!我沒有急著結案,也是因為要徹底查清楚,保證不出一點紕漏。但還是那句話,沒有根據的話,你不要亂說。你覺得哪裡有問題,你拿出證據來,不要沒有依據胡亂猜測,胡亂攀咬。我羅大成,行得正坐得端,我不怕你的惡語中傷。我問心無愧,我沒有私心,更加沒有收受過任何人的好處!我就是在全心全意調查這個案子。所有的調查過程,所有的證據,所有的口供,都是有據可查的。我經得起調查,我也受得住考驗。”
羅大成目光直視著劉翠萍。
他根本不怕。
為什麼不怕?
因為羅大成正如他所說的那樣,毫無私心,沒有徇私。
這個案子,按照目前警方所掌握的情況來看,十有八九,就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案子,那你肯定不能以故意殺人或者過失致人死亡去結案。
這是對當事人的不負責任。
隻是……
死者的家屬,尤其是他的父母,顯然無法接受這樣的真相,也無法理解這樣的處理。
羅大成理解他們死了兒子的心情。
所以才一直耐著性子在這裡解釋,說明情況。
但劉翠萍這老娘們兒咋說呢?
就根本聽不懂人話。
或者說,她聽懂了,但就是不願意接受。
非要在這裡胡攪蠻纏,亂帶節奏。
反正對於劉翠萍來說,她兒子就是對的,她兒子就是好人。
她兒子死了,那麼,造成她兒子死亡的那個人,就是殺人犯。
就要槍斃!
殺人償命。
這個詞,不能說有錯。
但具體情況確實得具體分析。
有人要殺你,他在拿刀砍你的時候,你一腳踢倒他,他運氣不好後腦勺撞到尖銳物體上,死了。
那你說,你是殺人犯嗎?
你應該為對方的死承擔法律責任嗎?
肯定不應該吧?
因為這種情況,你是遭受了不法侵害,生命安全都受到了嚴重威脅,你是為了保護自己,為了自保,所以才進行了反擊,這也是為了製止不法侵害,由此而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或者手上,或者殘疾什麼的危害結果,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這是法律賦予我們每個人保護自己的權利!
換到這個案子上也是一樣的。
雖然趙雅楠並沒有受到生命威脅,沒有生命危險。
但是對於一個年輕女孩子來說,被異性伸手觸摸裙底,這個行為所帶來的傷害和侮辱,是巨大無比的。
在這種情況下,在麵臨侵犯的時候,女孩子內心的惶恐、害怕、無助、緊張等情緒會無限放大。
她為了保護自己不受侵犯,所以拿起手頭所有可以利用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逼退壞人。
這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結果失手造成了對方死亡。
那隻能說,他死得好,死得活該!
女孩子有什麼錯?
她要承擔怎麼責任?
保護自己還有錯了?
保護自己還要承擔責任了?
難道就允許壞人傷害我們,不允許我們保護自己反擊壞人?
刑法不可能這樣規定,這也違背了法律的初衷。
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趙雅楠的行為,就是無責的。
其實,
彆說當時薑傑是在侵犯趙雅楠。
哪怕薑傑並沒有侵犯趙雅楠,而是侵犯沫沫或者樂樂中的一個,而趙雅楠為了保護妹妹,殺了薑傑,這也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見義勇為了解一下?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就以薑傑當時做的那些惡心事兒,他在做那種事情的時候,任何人,注意,是任何人,都能乾他。
乾傷了,乾慘了,乾死了。
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因為他,是不法侵害人,而且當時【正在】進行不法侵害。
這種情況,隨便乾他。
不用有任何的顧慮。
羅大成耐著性子給劉翠萍解釋這些,也是希望她能稍微聽懂幾句人話。
不要在胡攪蠻纏。
耐心等待案件真相出爐。
隻可惜,
羅大成還是低估了劉翠萍的傻逼程度,又或者,是小看了她的無恥嘴臉。
劉翠萍根本不管這那的。
反正翻來覆去,就一句話——殺人償命。
除此之外,
就是跟條瘋狗一樣咬著羅大成不放,非說羅大成收錢了,收黑錢了,故意偏袒殺人犯,故意栽贓她兒子……
就離譜。
先不說趙雅楠一個普通人家的普通大學生,她哪來的能量去買通一個一線城市區分局刑偵支隊的大隊長?
她得付出多大代價,她得承諾多大好處,才能讓羅大成堵上自己的前途,搭上自己的命運,賠上自己的名聲,去幫她打掩護?
再說了,
這個案子,可不是一般的案子。
是人命案!
命案無小事。
不但官方會格外重視,而且社會各界也會非常關注。
誰敢在這種萬眾矚目的案子裡動手腳?
嫌死得不夠快?
還是嫌前途太光明,非要給自己找點黑暗?
總之呢,但凡是有點腦子的人都不難看出來,劉翠萍對羅大成對警察的懷疑,完全就是沒有根據的,完全就是站不住腳的。
但是很可惜,她自己卻看不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