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想出萬全之策,保全這份資產”?
“現在,有個好辦法,但必須要找到劉佳偉簽字,認可“。
“什麼辦法”。
“進行婚姻資產登記,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
我沉默了,這個方法等於沒有說,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找不到劉佳偉本人,哪有人簽字?
錢放在卡上,存在銀行的賬戶裡,就是拿不到你看,急人不急人?
我想了一會,最後對律師說:“這樣吧,明天上午,你帶著銀行的相關文件,向公安機關報案,希望公安機關,幫助我們尋找劉佳偉,同時,闡明失蹤人名下,銀行存款400萬,應為不動產,希望得到保全”。
“你的意思是讓公安部門,凍結劉佳偉的帳號,保全資產”。律師理解了我的想法。“嗯,這有可行性”。
“是的,要迅速辦”。
律師站起身來,看一下手機上的時間,覺得的今天,已經辦不了了,抬頭對我說:“現在去派出所趕不上了,明天早上吧”。
“嗯呐,就明天吧“。我答應他說。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律師就去了,我們轄區的派出所,首先報了劉佳偉失蹤案,懇請公安機關幫助,尋找劉佳偉下落,其中會不會存在重大刑事案件?
其次,請求公安機關凍結,劉佳偉的銀行存款帳號,保證資產不被盜取。
辦案民警,帶著律師,去所在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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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出示過證件,營業員看過相關文件,然後點開電腦,輸了相關信息。
電腦顯示,劉佳偉賬號下麵金額為0。
“對不起,警察同誌,當事人名下的存款額為零,沒有必要凍結了”。
警察和律師麵麵相覷。
“這是怎麼一回事啊?”
“我也不清楚”。律師說了一句。
律師有點慌了,馬上又轉過頭來,問營業員。“什麼時候取走的,被誰取走的”。
營業員又一次點開劉佳偉名下的信息,仔細地看了一遍。
“對不起,很抱歉,錢是昨天被取走的,是誰取走了?不清楚,應該是當事人吧,這一點不應該被懷疑”。
這時,律師才恍然大悟,自言自語:“劉佳偉太精明,昨天下午3點10分,保全期剛一過,他就取走了400萬”。
律師得到這個信息,一點不敢怠慢,隨即開車來見我。
可是,我不在辦公室。
“很抱歉啊,肖女士,那個400萬已經被取走了,昨天下午被取走的”。律師臉色蒼白,身體無力地靠在椅子上。
“不是,還在保全期嗎”?我有點不理解。
“不在了,昨天下午3點10分失效”。
“啊,媽呀,這麼精準啊”。我十分驚訝。“劉佳偉太聰明了,我們鬥不過他,你現在還有辦法嗎?“我兩眼瞪著律師。
律師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搖搖頭:“錢到他手了,你隻有拖著不離婚,給錢就簽字,不給錢就不簽字”。
“嗯,那好吧,你走吧,我知道了”。
我再也不想看到他啦,他根本沒有提醒我,一過保全期,這筆錢存在的風險。
這個家夥,就是世界上最笨的律師,這件事被他辦砸了。
我恨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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