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的夜晚。
北城東郊,沿著國道往外走七八公裡,有一家燒烤店。
店麵不大,門臉也就四五米寬,裡麵擺了十來張桌子。
這地方離市區遠,平時生意一般,主要做過路司機和附近工地工人的買賣。
晚上九點多,店裡原本還有三桌客人。
一個穿黑色夾克的年輕人走進來,跟老板耳語了幾句,然後掏出一遝錢放在櫃台上。
老板數都沒數,轉身對那三桌客人說今天有事要提前打烊,賬都免了。
客人們雖然有些詫異,但看到免單也就沒多說什麼,陸續離開了。
老板娘收拾了一下其他桌子,隻留了靠牆角那張,然後和老板一起進了後廚。
十分鐘後,楊鳴走進來。
他在角落那張桌子坐下,點了根煙,靜靜地等著。
又過了二十分鐘,花雞推門進來。
他瘦了不少,臉上的顴骨更突出了,頭發剪得很短,幾乎是個平頭。
穿著件軍綠色的衝鋒衣,下麵是條洗得發白的牛仔褲,腳上是雙舊運動鞋。
“來了?”楊鳴道。
“來了。”花雞走過去,咧嘴一笑,然後坐下。
老板從後廚出來,端著個炭火盆放在桌邊,又拿來兩箱啤酒、一些羊肉串、牛肉串、韭菜、茄子,擺了一桌子。
“要動手了?”花雞開門見山。
楊鳴點點頭,拿起兩瓶啤酒,用打火機撬開瓶蓋,遞給花雞一瓶。
“我本來想安排其他人去……”楊鳴說。
花雞笑了:“你覺得這種活,有誰比我乾得好?”
楊鳴也笑了,舉起酒瓶和花雞碰了一下,一切儘在不言中。
花雞喝了一大口,把酒瓶放下,從兜裡掏出煙盒,抽出一根點上:“時間過的真塊……你還記得在納市的時候,咱們第一次見麵嗎?”
“記得。”楊鳴拿起一串羊肉,“你那時候嘴裡總是嚼著檳榔。”
“現在不吃了。”花雞吐出一口煙,“和孫巧結婚之後就戒了……”
提到孫巧,兩人的神色都有些黯然。
“在納市的時候我們都是小人物。”楊鳴轉移話題說,“給孫文跑腿……”
“可不是。”花雞拿起一串牛肉,“你還記得,有一次為了收一筆賬,我們在人家麻將館門口蹲了三天三夜。”
“最後還是沒收到。”楊鳴補充道。
“那家夥跑了,從後門溜的。你還記得孫文是怎麼罵我們的?他說歪日,你兩個憨雜種,連要錢都不會要……”
花雞模仿起孫文的語調。
頓時,兩人都笑了起來。
“還有一次咱們去談玉石生意。”花雞繼續說,“你還記得那個姓陳的老板嗎?”
“記得,那個胖子。”
“對,就是他。”花雞把烤好的肉串撒上辣椒粉,咬了一口,“請咱們吃飯,一桌子菜,咱倆跟餓死鬼投胎似的,把人家的菜都吃光了。”
“那時候是真窮。”楊鳴說,“兜裡就幾百塊錢,還要整天在外麵裝大款。”
“後來那筆生意還是黃了。”花雞又喝了口酒,“不過那頓飯是真好吃。”
沉默了一會兒,花雞突然說:“你說你都這麼大年紀了,怎麼還不找個老婆?”
楊鳴愣了一下:“怎麼突然說起這個?”
“我覺得那個趙華玲就不錯。”花雞說。
“你還知道她?”楊鳴有些意外。
“怎麼就不知道了。”花雞笑道,“你手下那幾個兄弟,朗安、老五、麻子,都跟我提過好幾次了。說這個女人能力強,對你也是真心的。”
楊鳴搖搖頭:“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