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依仗勢利、仗勢欺人,動輒有錢如何、如何。諸如“你耕半天地才值幾個錢,彆話多,去我家拿錢”,“耽誤你時間?你時間有我時間金貴,是不是想訛詐我,老子有的是錢。”“牛跑了追啊,看你倆誰更快,丟了我多賠錢。”
要麼仰仗權力,以權謀私,動輒請誰如何、如何。諸如“是你的牛勾引了我的牛,誰說都是公牛就不能勾引,不信請我族長爺爺評一評”“誰說這是你的田地,從今天起這就不是你的地,不信你請我村長爸爸論一論”“你說我的牛衝撞,驚跑了你的牛,這裡就你我二人,你有證據嗎,不然咱請我縣長叔叔判一判”
以上種種,正應了“分”字古文本源之義,即一刀劈下,一分兩半。對人而言,已厘定是非,分開善惡。
他人有所損失,自然心生不平、憤怒,結果過錯之人,既無誠心,也無悔意,甚至蒙昧良心,欺辱良善,諸如:
他人牛若走失,因畏懼人間律法,行虛偽者,或賠八九,其餘折免,有勇力者,或賠半價,其餘強欠;有勢利者,或賠足額,言行鄙視;有權力者,或賠二三,權力碾軋。
受難之人,或為忠厚、或為懦弱,或為木訥,或為膽怯,行虛偽者憂其流言蜚語則顧全顏麵,有勇力者懼怕其傷害則委曲求全,有勢利者多有補償則忍辱負重,有權力者畏懼強權有苦難言。以上種種,良善受罪之人,多不耐、不敢、不會、不能申訴,其心中作難委屈之處,如同被人強迫吃屎,惡心之處難以名狀,故常自稱“活受罪”。
而人間法度,自古民不舉官不究,使此類惡心之事得以縱容,惡心之人得以逍遙法外。
殊不知,此類惡心之人,但行惡心之事,不論如何自稱過錯、掩耳盜鈴,也已落入幽冥界之善惡因果羅網之中。
一旦過分,即分善惡,即成罪過,此乃天地律令,早已昭示人間。
何為“罪”,字如其形,上有網,乃天羅地網;下為非,乃是非分明。過分、過糞,即善惡已分、是非分明。天羅地網之中,有為非作歹之事,即在幽冥論罪過、定刑罰。
故,第三類過分者,行惡心之事,為惡心之人,或逃脫人間法辦,卻錯已入罪,稱為罪過,難逃幽冥法網嚴刑。
何謂人間法輕,幽冥法重,不單指刑罰犀利,也指幽冥羅網,因果分明,是非善惡,入罪即刑。
觀十年末日考驗,牽連受難者頗多,與第三類過分之惡者乾係甚大,此類人素行不善,卻因未被人間法辦,周圍人不以其為惡,疏忽防範,使其藏匿人群中間,一旦逢凶遇險,此類人心在糞坑,為求活命、或為發泄,立刻惡念爆發、無所顧忌,生靈塗炭。
尤其以三種人舉例:其一,身為常人,無所依仗,與他人感同身受,卻不思誠心悔過向善,反以虛言詐偽者;其二,仰仗勢利,家財萬貫,平素以錢買命、以錢換刑、以錢枉法,漠視人命者;其三,不勞而獲,吸食父母之血為生,對父母尚且如此,危機時刻更無視他人者。例如此三種人等,隱藏更深、更隱蔽、惡念一旦爆發也更突然,故為本次自人群中區分善惡之重點。
綜上,第三類過分之惡,區分之法可概括為:
罪過方:“俄,事到如今,你說你想怎麼樣。”
受罪方:“惡ě,都成這樣了,你想怎麼樣。”
罪過方自己犯了錯,不直接認錯糾錯,提出補償方案,而是先問彆人想怎麼樣,先作試探,再決定他想怎樣乾。
罪過方:“額,既然這樣了,你既然想這樣,那就這樣吧。”或“雖然你想怎樣,但我想這麼樣,否則怎麼樣。”
如若他人訴求與自己想法接近,能勉強接受還則罷了,如若不然,就有了威脅的味道,就容易惡念爆發,過分之惡,即爆發為過火之惡。
惡的第四類解,過火之惡。
此解之惡,讀音è,罪惡、罪行。表行為結果。
此解之過,解作過火、過禍。過火為災,過火為禍,於人於己皆稱災禍。
則第四類,可寓言為:兩人各耕種福田,以牛犁地,原本均向善直行。其中一人或有心作惡,或大意疏忽,以致連牛帶犁,斜行而去,卻不止步,恰逢彆人或視線盲區,或無所防備,結果兩人交錯,或相撞,或纏繞,或驚走他人之牛,導致他人錯失行速、時間、方向、福田進度乃至錯失耕牛。
斜行之人,素行不善,以斜行邪,以獸行惡,故稱邪惡、獸行。其中:
有與他人境地相仿者,積蓄有限,心知過錯,怕日後勞碌,不願補償,於是環顧四野無人,無所旁證,故耍賴扯皮,乃至撒潑毆鬥爭訟,如當年包公斷雨傘之潑皮狀。此等人,口說無憑、說而不為稱偽,偽善被戳穿則行獸行。
有勇力者,以力欺人、小賠或不賠,他人若有不願,訴諸武力,他人即遭損失,又被歐鬥,或傷身、或害命,惡念獸行觸犯人間法律。
有勢利者,以物欺人,全陪或多賠,他人若有抱怨,有錢任性,他人再遭損失,又被毆鬥,或傷身,或傷神,以為錢能通神助漲其惡。
有權力者,以權壓人,不賠或反誣,他人若有申訴,上下勾連,他人再遭不平,又被誣陷,或傷命,或傷心,以為官官相護一手遮天。
此第四類,惡念爆發即為獸行,心墜禽獸,故人間捕獸,稱抓捕;以鐵籠囚之,稱囚籠。囚籠之中,度日如年,又有禽獸,秋後處決,故俗世所謂年獸,亦包含此義,能活著過年,亦稱過年關。
既為禽獸之行,必有禽獸之縱容、幫輔、失責方,幫凶行惡、徇私枉法者雖有人間律法追責懲治,因人間法律,難查因果,律以實據,法不株連,故禽獸之屬,或有罪犯無知,或有遺漏殘留,此亦所謂人間法輕,而幽冥因果羅網張開,一切惡果惡因糾葛,一清二楚,無一人一惡有狡辯脫罪之機會,禽獸之屬,若不悔改,屆時自知如何刑重。
綜上,第四類過火之惡,區分之法可概括為:
獸行方:“惡,事到如今,你說你能怎麼樣”
受難方:“我,已經這樣了,我隻能這樣。”
獸行方知道自己犯了法,破罐子破摔,先挑釁彆人能怎麼樣,這時候憑決心能力說話,一般下一步威脅彆人先服從滿足他,卻又因心中已失了分寸,一旦得逞,愈加貪心不足、得寸進尺,一錯再錯,最終害人害己、無可挽回。
獸行方:“惡,已經這樣了,隻要你能怎樣,我就能怎麼樣。”
此類人行過火之獸行,其罪惡既受人間法,又受幽冥刑。昔日不法囂張,已遭極刑者自有幽冥清算;仍遊離人間法網之外,或牢獄獲釋者,若認罪伏法、洗心革麵、重新做人,今時今日,尚有一線生機。仍不知悔改者,既行禽獸之事,當受禽獸之刑。
故人若為惡念充塞,其靈魂被惡浸染、縱容、誘惑以致惡念爆發、肆意妄為如禽獸者,稱為惡人,其奉行惡之信仰、偶像稱為惡靈、惡魔,諸如此類者不論人神,皆為惡魔之屬,環宇三分為其三。
至此,惡之四解,過之四種,舉例亦概述完畢,略作總括:
有過方,第一句話常類似於:
“不好意思,我是這麼回事兒。”過失之惡,悔過非罪。
“對不起,這事兒是我的錯。”過錯之惡,補過非罪。
“事到如今,你想怎麼樣?”過分之惡,惡心是罪。
“事到如今,你能怎樣?”過火之惡,禽獸之罪。
受過方,第一句話常類似於:
“烏,你這是乾啥呢?”表驚訝,有驚無險。
“誤,你這早乾啥呢。”表抱怨,有補有償。
“惡ě,你想怎麼樣?”表惡心,有怨有憤。
“惡è,我隻能這樣。”表決心,有柔有剛。
當世之人,既生於當今世界,天地考場,人人答卷,自當以善問心。
環宇三分,惡過四解,人當自問,身出哪份,過惡第幾?尤其環宇三分為其二者,惡過四解、常行前兩解者,未來何去何從,當以善為尺,捫心自問,早做決斷,以免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