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已不同往日,史上國家不善、法度不嚴,故私刑泛濫,但報仇雪恨也講究冤有頭債有主、不殃及無辜;講究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當今之世、當今之國、當今之法,當今之人,人間法足以懲奸除惡,或有不足,尚有幽冥峻法、張網以待。
但實際上,今人自己或家人作為害人方,仍意欲圖謀作惡加害;今人自己或家人作為受害方,仍意欲私自報仇雪恨。
更有甚者,不管圖謀作惡,還是規劃報複,有人已深謀遠慮、付諸於行,或以惡酒、或以慢毒,卻遲遲不見對方動靜、未見惡行效用,以至於接二連三,再施惡計惡行,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此等人眾,你可曾想過,舉頭三尺有神明,因家醜而濫施惡行,即為餓鬼。
你的圖謀、你的惡計,所以未收到成效、惡行未得逞,乃是上天給你留了一次改過自新、羊未亡而補牢的一線生機。
還不立刻抓住這一線生機,把已經訴諸行動的毒蘋果、惡計謀,該去收回的收回,該向對方懺悔謝罪的抓緊時間。
上天為什麼給你造成了這樣一次棄惡向善的機會?
一種可能是,你家父祖輩福澤深厚,有善功積累,讓後世不肖子孫於大道規則之內,惡行未能成功,暫免滅門之災。
另一種可能,你欲害之家福澤深厚,甚至有千佛護佑、萬祖臨凡下界之人,你之惡行儘在佛菩薩眼中,應撤惡改過。
否則,佛祖獅吼、近在咫尺;明王之怒,魔在眼前。
尤其,有些原本是受禍害之人、之家,也應反躬自省,你以受害人之心,欲行私仇報複之事,可曾捫心自問。
自己、自己家人真就那麼無辜嗎?
所謂“蒼蠅不叮無縫蛋”,自己家、家人原本有沒有裂縫?
有些家裡人本不和睦,更有人裸肩光背、曝乳露臍,這除了招來禽獸,難道還能招來賢良嗎?
有些受害人,可能兒時留下惡的陰影並誓言報複;長大後自己有能力了,卻也對無辜人孩子、家庭做了同樣的惡?
此類種種,皆在大道法眼之下,化身下界,不勝唏噓。
說過了“家醜”,再來看。
家醜不可外揚,原本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關鍵在這個“揚”字上。
這個字千百年來,被包藏禍心之人刻意歪曲了它的本意,把“揚”等同於“說”、“講”,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實,“揚”本意是指向上潑灑或潑撒,使其能更大範圍的飄散、傳播,所以“揚”又有稱頌的意思。
家裡出了餓鬼,出了醜事兒,如同一盆汙穢臟水,自然不能向上潑灑,以免沾染在良善家人、世人身上,多造罪孽,自然也更沒有什麼可傳揚稱頌之處。
應該怎麼辦呢?之前說過了,當今之人,應訴諸於法。
應該向專門的下水道傾倒,通過汙水清潔係統如警察、法院、看守所、監獄,甚至最終進汙水處理廠,清潔乾淨。
所以家醜不可外揚,但必須外倒。
要知道餓鬼是不可以養在家裡的,他餓了吃人是會上癮的,有一必然有二,長痛不如短痛,大痛不如小痛,這就是所謂的“倒一倒苦水”。
但不是“道一道苦水”找人說一說就算了,很多時候適得其反,向誰倒很重要。
要向法律、向國家倒,法律就是專門處理這個的,國家就是幫助處理苦水的,此亦所謂為人民服務。
弄明白了家醜不可外揚,但必須外倒,倒給法律、國家。
再說說人們可能忽略或不經意間犯錯的另一句話,我稱為:
家教慎用外醜。
什麼意思呢,家長見識了外麵的各種險惡事例,猶如從外麵回來,腳上踩了一坨狗屎,或頭上掉了一坨鳥糞。
我們一般不會原封不動踩了或沾染這些臟東西直接回家,不管不顧一腳踩在自己家的地板上,或抖落自己家客廳裡。
而是會在外麵徹底弄乾淨,或找個沙地搓搓鞋、找張紙巾擦擦頭,把絕大部分汙穢丟在外麵,極少部分回家再清理。
教育孩子也是一樣,需要根據孩子的年齡、認知、理解能力,慎重選擇外部的醜陋事例,真要用也要經過加工處理,能少用則少用,能不用就不用。
因為,有時我們會忽略孩子這張白紙上,其實還不知道有那樣的醜惡。
我們告訴了他,他心裡才有了那種醜惡的概念。
當有一天,家教找不到外醜、外惡,無醜可用時,我們這一代人如果還有人活著,那麼我們這一代人將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