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
沈新叫住要離開的賴勇,說明了楊茂才的情況。
然後道:“我雖然沒有具體問那個中年婦女,楊茂才發財的時間在什麼時候,但她原話的描述是那兩年。”
“那麼我認為,應該就是說案發之後的那兩年。”
“在兩年後,也就是14年,楊茂才被車撞死了,至今沒有找到肇事司機。再加上周輝現在突然去楊茂才家,把這些信息聯係在一起,是不是能夠推導出一些聯係。”
沈新沒說聯係是什麼,但眼前三位都是老江湖,幾乎是秒懂。
丁軍保輕抽一口涼氣:“你是說楊茂才目睹了案發過程,然後敲詐了周輝,所以他有錢蓋房子,娶老婆,突然暴富。”
“而周輝不堪勒索,索性選擇撞死楊茂才,一了百了。”
又不是買彩票,一個人哪能說暴富就暴富,必然有橫財。
賴勇也道:“12年左右,蓋這麼一套二層房子,沒有二十萬下不來,再加上娶老婆,可能又要十多萬,那等於說,前後楊茂才從周輝這裡敲詐了三十萬不止。”
“而敲詐來錢太快,隻有第一次,永遠沒有最後一次,那周輝的確有可能選擇謀殺楊茂才,徹底解決這個隱患。”
“還有,楊茂才家就在拋屍地點的東北麵,他是完全有可能目擊案發過程的。”
說到這兒,賴勇立刻對劉傑道:“劉支,我覺得我們有必要立刻對楊茂才家進行搜查,這個時候周輝去楊茂才家,或許就是在找楊茂才留下的證據。”
沒有證據,你怎麼去敲詐周輝。
在賴勇想來,楊茂才可能用手機拍下了案發過程。
他精神一振。
正愁沒有證據鎖死周輝呢,現在這證據就來了。
“不!”
劉傑卻搖頭。
他抱著胳膊,眉毛擰在一起,專注的思考了半晌,才開口道:“首先,小沈有這種推測很合理,楊茂才是有可能目擊了案發過程,然後選擇敲詐。”
“但是,我們不能貿然行動,我覺得周輝這個時候突然去楊茂才家,有一些問題。”
“你們想啊,4年前他如果真的不堪敲詐,選擇謀殺楊茂才。假如就像賴勇說的,楊茂才手裡有什麼證據,比如拿手機拍下來了。”
“那麼我是周輝的話,在動手之前,肯定要計劃好,確認這份證據不會流出去,或者有方法找到,要不然,不會輕易動手。”
“既然動手了,那就隻能說周輝有辦法拿到這份證據,或者說,這份證據根本就沒有,周輝用了兩年的時間,不斷試探,確認了沒有證據。”
“而且楊茂才死後,他有足足四年的時間來尋找證據,那四年前不找,現在突然跑過來找了,是不是有些反常。”
他一番分析,在場幾人紛紛皺起眉頭。
沈新若有所思點頭。
的確,從剛才周輝的舉動來看,好像是這份證據藏在楊茂才家裡。
所以他帶著禮品上門,借口看望老兩口,然後伺機尋找證據。
但如果這樣就能找到,那四年內,他有的是時間。
甚至於可以趁著家裡沒人,偷偷潛入,四年啊,肯定能找到這樣的機會。
但四年前不找,現在突然找,的確有些說不過去。
劉傑見眾人聽懂了,繼續道:“所以說周輝這個行為,在我看來,就像是水裡的魚,不斷的去試探魚餌,想看看魚餌後麵是不是藏著鉤子。”
“你們想啊,毛豔茹當著那麼多人的麵,說他是殺人凶手,老焦也特意問他了,這個時候他心裡能不慌?”
“他肯定怕案件重啟,但他心裡肯定還有僥幸心理,覺得這案子都已經過去六年了,認為我們可能已經放棄了。”
“所以他或許是想試探一下,假如我們現在立馬對楊茂才家進行搜查,農村裡發生了什麼事情,根本瞞不住,他立馬就能知道我們一直在盯著他。”
“因此這個時候,我們更不能貿然行動。”
“對,就是這樣。”
劉傑應該是理清了思路,自語一句,然後道:“如果真有這麼一份證據在楊茂才家裡,那什麼時候找都可以。”
“魚在試探,他害怕,但頂不住誘惑,他遲早會咬鉤的。”
“越是這種時候,我們越是要有耐心,要比凶手更有耐心才行。”
“而且他行動的越多,露出來的馬腳也就越多,那麼這場較量,我們的贏麵也就越大。”
說完,他立刻讓丁軍保去一趟臨水,聯係當地警方,好好查一下這起交通事故。
“特彆是車。”
用車撞死人,肯定要涉及一個基礎的問題,車怎麼來,車又怎麼處理。
“賴勇,你再去查案發之後,兩年內周輝的財務狀況,我推測應該是現金交易,可現金總不是憑空變出來的吧,好好查一查。”
兩人離開。
劉傑精神振奮,不斷思索各種可能性。
沈新忍不住道:“劉支,你是不是很喜歡釣魚啊,肯定是個釣魚高手。”
他之前說打窩,現在又用釣魚來比喻,顯然是個釣魚愛好者。
“彆。”
劉傑擺手:“高手可談不上,反正我出去釣魚,十次有八次都是空軍。”
“但我喜歡琢磨和研究這個釣魚的方法,結果呢,越研究還越釣不上。不過這一次,我希望能把魚釣上來。”
說完,猶豫一下,又跟沈新商量,問能不能再多留幾天。
他覺得沈新在,這案子辦的特彆順利。
剛愁沒有線索,線索立馬就跳了出來。
沈新點頭答應。
局裡應該沒什麼問題。
關鍵沈新也想有始有終。
監控中,周輝離開楊茂才家之後,在自己家待了一會兒,便開車離開。
這邊依舊安排跟蹤監視。
他直接回了鎮上的家。
當天晚上,丁軍保已經拿到了楊茂才交通事故的鑒定記錄。
事發地點在臨水張王鎮通往清原這邊的張清公路社兜村段,報警時間是晚上11點42分。
從臨水來鬆陵,最方便的路是119省道。
但從清原鎮去臨水的話,最近的路反而是走張清公路。
“劉支,14年的時候,這一段路隻有村莊附近有路燈,像這兩個村莊之間,道路是沒有路燈的。”
汽車內,丁軍保指著兩邊路燈道。
昨天拿到的事故報告,今天上午,一行人重走現場。
沈新也跟著劉傑一起,探頭查看附近情況。
這一段在兩個村莊之間,雖然道路已經翻修拓寬,但路燈還是裝的稀稀拉拉。
那當年監控自然也極少。
丁軍保繼續翻事故報告:“11點42分,有過路的貨車司機發現了被撞倒在地的楊茂才,選擇了報警。”
“二十分鐘之後,交警隊和救護車陸續趕到現場,但楊茂才已經死亡,等於說,司機發現他的時候,人就已經死了。”
“交警隊對事故現場做了勘察,地麵並未發現明顯的刹車印,楊茂才連人帶車,被撞飛十米不止,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死亡。”
“檢測到楊茂才喝酒,但是呢,撞擊點在路邊,也就是說,楊茂才雖然喝酒了,但走在了路邊。”
“然後肇事車輛貼著路邊走,並未避讓,直接從後麵,把楊茂才撞飛。”
這樣的行為,如果知道這事故有問題,那肯定會聯想是預謀,故意撞人致死。
但當時交警隊顯然不知道這個情況。
丁軍保道:“交警隊認為肇事司機可能疲勞駕駛,或者酒駕,偏離正常車道,在撞人之後,選擇了逃逸。”
“當時往前大概六百米的位置,有一個限速攝像頭,交警隊調了監控,報警前半個小時內,一共過去了8輛車。”
“但沒有一輛車,車頭有撞擊痕跡。”
“往回四百米,在靠近社兜村的位置,也有一個限速攝像頭,在11點31分的時候,拍到了騎電瓶車的楊茂才。”
“然後對比了兩個攝像頭之間進出的車輛,有一台麵包車,隻進,沒有出。”
“11點32分的時候,後麵的攝像頭拍到了這輛車,也就是說,幾分鐘之後,就發生了車禍,然後這台車可能從這個位置逃離了現場。”
丁軍保指了指對麵一條岔道。
連接著張清公路,往社兜村東北麵的廣福村去的。
“所以交警隊這邊也認定,這台麵包車就是肇事車輛,因為在現場的撞擊碎片中,找到了同樣的灰色保險杠碎片,和麵包車顏色一致。”
“是一台五菱麵包車,車牌進行了汙染遮擋。而且在逃逸之後,由於監控的缺失,交警隊最終也沒有查到這台車。”
汽車停在路邊。
劉傑望向麵包車逃離的這條道路。
以前是鄉村的水泥路,現在也變成了柏油路。
他示意往裡麵開。
裡麵的道路四通八達,連接著附近好幾個村莊,中間是農田。
這種地方,大晚上的,缺少監控。
就算有監控,也拍的不夠清楚。
但一台車想要徹底消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劉傑追問道:“他們沒查修車店和報廢車輛嗎?”
“查了。”
這畢竟死人了,性質不一樣,丁軍保道:“南林交警大隊走訪了修車店,汽車報廢點,還發了協查報道,但一直沒有找到這台車。”
劉傑想了想道:“給咱們這兒發了嗎?”
這裡是兩省交界,抬抬腿就出省了。
有的時候兩省信息不互通,就給嫌疑人創造了可以鑽的漏洞。
丁軍保道:“也發了,然後他們查了一個多月,沒有結果,就掛了起來。”
劉傑點頭。
交警大隊主導調查,和刑偵去調查所動用的資源,力度是不一樣的。
關鍵是當時並沒有懷疑是預謀殺人。
想了想,劉傑道:“關鍵還是車,不是有麵包車的照片嗎,圍繞周輝,去查這台車。”
“13年年底,靠著他老丈人,周輝的廠不就已經開起來了嘛。”
“然後14年,他就在臨水開了一家旗艦店,這運貨出貨,是不是要用到麵包車,查一查,說不定他用了自家的麵包車。”
“當然,也有可能是花錢購買的,反正儘量查,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突破口。”
“如果韓小龍案最終找不到證據,那說不定可以從楊茂才身上,給周輝定罪。”
肇事致死,再逃逸,屬於交通事故,判七年以上。
但是,如果是預謀撞死人,那情況完全不一樣,是故意殺人,是要被判死刑的。
所以劉傑的想法是,如果韓小龍案上找不到證據,無法給周輝定罪,那可以靠楊茂才來定罪。
隻要是死刑,結果其實是一樣。
調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