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大明朝民間。
是有兩個不成文的潛規則存在的。
第一條叫做皇權不下鄉。
皇帝的權柄最多就隻能延伸到縣這一級,縣再往下那就隻能靠本地的鄉紳維係。
這種特點,其實也是朱元璋的有意為之。
因為老朱生活在元末,深知當官吏能夠把手伸到最底層的時候,對底層的老百姓將會是一種多大的災難。
如今的大明需要的是休養生息,是讓百姓自發的發展生產,根本就不需要官吏多做什麼。
為此他甚至彆出心裁的搞出了一個糧長製度,讓各個村子自己推舉德高望重之人成為糧長,專門負責收稅事宜。
如此一來,縣衙官吏便連收稅這唯一的下鄉借口都沒有了。
這種政治製度說實話和漢初的無為而治是有著異曲同工之妙的,都精準的把握到了開國之初,百姓最想要的安穩政治環境。
但這樣做也不是沒有代價的。
而這個代價就是民間第二個不成文的潛規則,叫做民不舉官不糾。
也就是說,即便你殺了人,但隻要你能說動苦主撤銷對你的責任追究,那麼你是可以通過私了這種手段,私下裡解決了。
之所以會有這麼一個潛規則,就是因為老朱害怕基層官吏剝削百姓,極度壓縮了縣這一級的官府編製。
這導致縣衙人手不夠,根本就不足以解決整個縣城發生的所有案子,自然對於那些當事人雙方能夠達成和解的案子,官府也就懶得去追究了。
而現在任瀚和刑部就是利用這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想要苦主和後藤正一和解,幫助後藤正一脫罪的。
但潛規則終究是潛規則,這種潛規則是無法拿到明麵上來的,畢竟如今大明處理刑事案件的根據,隻有大明律。
而大明律中明確規定,殺人是需要償命的。
所以當藍武說出要把應天府、五城兵馬司全部拉過來,搞什麼三堂會審的時候,刑部的馬軍安立馬就服軟了。
他知道藍武是真的有這個本事的。
而他不可能再繼續和藍武這位涼國公硬頂,真讓他把事情搞到人儘皆知,三堂會審的程度。
畢竟這件事無論怎麼說都是他們理虧,若是事情搞大了,搞不好連他的身家性命都要搭進去。
為了任瀚這位鴻臚寺少鴻臚的一個人情,實在是不值得。
“國公,一件案情明了的殺人案而已。”
“下官覺得不必如此大費周章,此人既然已經認罪,便判斬立決便是,我這便可以回刑部簽署文書,送於國公,不過此人畢竟是倭國來我朝朝貢人員之一,是否要上稟一下朝廷?”
藍武聞言,臉上頓時就露出了一個孺子可教也的表情。
他對於這個刑部官員的服軟很是滿意,毫不猶豫,直接一擺手道:“不用,對於鴻臚寺內的一切涉外人員,陛下和燕王已經交給我全權負責了,殺個把人的權利我還是有的。”
聽到這話,馬軍安不由心裡一凜。
隻這一句話,他便聽出了藍武如今的聖眷到底有多高。
他知道自己之前的選擇絕對是正確的,也幸好自己這麼選了,若是繼續嘴硬下去,自己絕對百分百會被賠進去。
兩人的談話任瀚全程都在聽著,當看到馬軍安服軟,連看都沒有看他,直接退走之後,他就知道這件事已經不是自己能夠改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