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江夏雨歇,萬物蔥蘢。桅燈在城中晝夜不熄,沅水兩岸,紙契館、義市坊、桅燈學舍連成一線,自江夏而下,貫穿零陵、武陵、南郡、長沙、益陽五郡,宛若一張新生的治理之網,鋪展於荊州大地。
瀾府燈署主廳內,諸葛亮正在展開新繪製的《南境民政圖》。圖卷上,五郡地脈如織,水陸線交錯,桅燈標記星羅棋布。他執筆圈出長沙、零陵、武陵三地新設契市的位置,又在圖上空白處寫下一句:“紙可治市,亦可教人。”
呂布披素甲步入廳內,沒有慣常隨身的畫戟,隻負手立於圖前,眉目如刀鋒入水。他沒有開口,隻是凝視著那幾處新燈初燃之地,片刻後低聲開口:“若隻靠燈照法,終究不能守人心。”
諸葛亮頷首:“主公之言甚是。今布政雖成,五郡順附,然吏風未立,法典未布,民習舊俗未改,新契易折。”
“所以,我等需行法巡。”
此言一出,堂中靜了片刻。呂布轉身看向他,緩聲問道:“你欲何行?”
諸葛亮將第二卷圖攤開,詳細列出五郡桅燈契市、學館、巡衛部署,點出:“臣擬設‘瀾政法巡使節’,三團齊發,一巡學舍,二察契法,三查民情。以桅燈為序,以紙契為據,以不動兵為宗旨,走五郡一巡,以治吏而非製兵。”
呂布沉吟良久,忽然朗聲而笑:“好!若能以文勝兵,勝十萬戎馬!”
三日後,瀾政法巡正式啟程。諸葛亮率主團走長沙、南郡之線,劉琦由江夏出發巡武陵、零陵,高順巡益陽、西郊邊地。三人不帶甲兵,唯攜銅劄、桅燈、契冊三物,法團使者共五十人,皆由燈署書吏、學宮稚生、老卒義民混合組成。
途經長沙之時,諸葛亮曾於一市中發現契館有吏私增契稅,立刻停發其簽印,召百姓於燈下自述冤情,三日之後,該館重啟,新立三章法條:契不可二書、吏不得代簽、市民可互證,公示於坊前,引發坊內百姓仿效,自訂燈下三約。
劉琦在武陵巡市,見有舊鹽館尚用蔡氏銅符,便召坊頭百姓當眾燒符,重頒紙契,席間有老者失言稱“紙易毀”,劉琦取來契紙,當場以火炙之,言:“毀紙易,毀信難。你若信它,它就是法。”坊中嘩然,百姓皆跪稱劉將軍“紙法先生”。
高順一路少言,卻在益陽邊寨設契棚三日不言,隻書一紙:“三日內,若無違契者,我便折我令。”第三日果無人犯錯,高順便以親筆折令焚於燈下,百姓無不敬服,奉其為“靜吏”。
七日之後,三團齊歸江夏,彙聚於瀾府南廳,燈署外,百姓自發前來獻上紙燈與銅章。劉琦親手交出五郡巡劄,三十頁陳情、六十處改法、百餘條紙契修補提議,蒯越伏案收錄。
呂布於堂上親聽百吏之言,望燈火萬千,隻道一句:“荊州今日之盛,非一戟之功,而是一紙、一燈、一人之心。”
諸葛亮起身奏曰:“布政既成,法巡已立。願於荊州五郡設立‘瀾政布府印’,由劉琦兼理南境民法、軍賦、學政,立民府三署,不歸兵,不歸將,隻歸紙令。”
呂布當場準奏,親封銅印於堂前石案。銅印落下,墨印如火,焰形四起,其下篆刻六字:“荊南瀾府·契為法。”
全堂百姓山呼:“紙為法!燈不滅!”
那一夜,江夏城中百燈齊亮,自北門照到南塘,自城中照至沅水口。江麵上舟火相連,紙契如旗,點燈如炬。
紙燈不語,卻已照遍荊州五郡,書下瀾政真正的“治世第一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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