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的內容很多,主要闡述立法基礎與指導思想。
提出大明是以近兩億農民組成的農耕大國,根本任務為在大明君王領導下富國強兵,一步步走向工業化,讓百姓豐衣足食兵強馬壯。
提倡各民族平等,朝廷有責任義務對荒蠻之地予以教化,體現團結、互助的民族關係。
“諸位,關於君主立憲,馮某需要特彆予以闡述!”
念及第一章總綱中的國體,馮英刻意停頓了一下。
“依照憲法之規定,大明子民無論高低貴賤均稱作公民,一切權利屬於君主與所有公民!
朝廷內閣成員由明鏡台或君主提名,連同法規方略在明鏡台代表會議中投票產生!
我大明國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土地均屬於朝廷,承認現階段私有土地,國土資源法中有詳細作解!
大明帝王兼任明鏡台、軍事委員會最高長官,掌控軍、政至上權柄!
各項策略必須通過君主首肯,對國事具備一票否決權!”
臣子們安靜聽著,這些動作不可謂不大,當今天子說不定早都在暗自籌劃了。
原有衛所土地、藩地、士紳獲取的投獻地收歸朝廷,便已占據過半開墾出來的國土。
那些荒蠻無人之地從法律層麵歸入朝廷,任誰也無法反對。
你敢說那地兒是你家的啊?唯有皇帝才敢定奪。
而且人家也沒提納入朱家,而是歸朝廷,國家由千千萬子民組成,他們也是其中一員,並不會感到特彆吃虧。
至於一票否決臣子們更無心理負擔,自古以來君權高於一切,這種思維早已植入骨髓。
隻是很多人還沒弄明白,天子那麼霸道且反感言官,設立明鏡台乾啥啊?
那明鏡台相當於專門廷推及議政的機構,用以前的話來說便是吵架衙門。
太祖創立禦史言官製,一定程度上稀釋掉皇權,君主與臣子為爭權常常鬨得不可開交。
最典型的便是嘉靖爺、萬曆爺,二人長期不上朝,與臣子大肆冷戰。
武宗那麼好鬥,結果病入膏肓時就連想換一個禦醫,都被閣臣懟了回去。
當今天子秉性與太祖極其相似,在這種大好局麵下並未將權力進一步收攏。
明明已經削弱禦史還拆撤掉六科,卻又搞出個所謂明鏡台,這不繞回去了嗎?
崇禎有他的考慮,憑他穿越者及匡複大明的雄心,能夠保證大體上不做昏庸事。
可他的後代呢?那就不一定了。
大明需要熱血,熱血大明才是他心中所想,後代可以無能,但絕不可將大明揮霍。
所以就連與內閣、刑部商議條款時,孫承宗等人建議從律法層麵削弱臣子權利,帝王重拾絕對權柄,崇禎卻沒有采納。
以現有威望已無限接近太祖成祖,要濫權太方便不過,可他不想那樣做。
他並非崇尚幾百年後所謂西方君主立憲,而是期望於采用最符合大明國情的政治體製,找到其中平衡點。
皇權要有,但不可泛濫,遇到昏君庸君極度可怕,或許太祖分出權利,就是考慮到後輩不一定像他那般雄才大略。
要實現太祖夙願,唯有靠律法進一步規範,他相信隨著大明逐步好起來,百姓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會越來越高。
集大眾智慧才可儘量防止階級固化,讓大明源遠流長。
當然,世間沒有絕對完美體製,不求最好但求最合適,要儘量做到完善或許還需要五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
於是,當中還誕生出一條規定:
“大明憲法在框架不變的情況下,應結合施政經驗適時修正,切實做到與時俱進!”
一整天。
都是關於憲法的詳解,中午自然皇帝賜食後接著開。
《大明憲法》除了序言和第一章總綱,還有公民權利及基本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歌、國徽、首都三個章節。
對公民選舉權、被選舉權、人身自由、人格自由,建議、控告及申訴權、勞動權利、休息權利、教育學術等作出明確規定。
國家機構方麵則予以規範和調整,大明明鏡台行使行政立法權,選舉行政長官,為服務於君主的最高政權衙門。
內閣屬於明鏡台授予的最高行政執行機關,等同於幾百年後的常委兼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