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淵最早的記憶嘛,是腐臭的垃圾堆和老鼠的尖叫聲。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丟在這裡。貧民窟的孩子們叫他“野種”,大人們則像趕蒼蠅一樣驅趕他。
四歲那年,他第一次嘗到了肉的滋味——那是一隻死貓,被車碾得血肉模糊。
他蹲在巷子口,用臟兮兮的小手撕下還能吃的部分,塞進嘴裡。肉已經發臭了,但他還是狼吞虎咽地吃完,然後蜷縮在廢棄的紙箱裡,捂著絞痛的肚子等死。
但他沒死。第二天太陽升起時,他搖搖晃晃地爬起來,繼續在垃圾堆裡翻找食物。
活著,成了他唯一的目標。
六歲那年,淩淵學會了偷竊。
貧民窟的老扒手收留了他,不是因為善心,而是看中了他瘦小的身形和靈活的手指。
“記住,下手要快,逃跑要更快。”老扒手用煙頭燙他的手臂作為訓練,“疼嗎?疼就記住這種感覺,下次彆被抓到。”
淩淵咬著牙沒哭。比起饑餓,這點疼算什麼?
他的第一個目標是菜市場賣魚的老王。老王有個習慣,總把零錢塞在圍裙口袋裡。淩淵假裝摔倒,趁機摸走了三張皺巴巴的紙幣。
“小畜生!”老王發現後,抄起殺魚的刀追了他半條街。
淩淵跑得飛快,心臟在胸腔裡狂跳,但嘴角卻掛著笑——他終於有錢買兩個肉包子了。
那天晚上,他躲在廢棄的倉庫裡,一口一口地咬著包子,生怕吃得太快就沒了。包子的肉餡很肥,油順著他的手指流下來,他連指尖都舔得乾乾淨淨。
“好吃嗎?”一個陰森的聲音突然響起。
淩淵猛地抬頭,看到老扒手帶著三個混混站在門口。
“規矩忘了?”老扒手咧嘴一笑,露出滿口黃牙,“收獲要上交七成。”
淩淵護住剩下的包子:“這是我的!”
老扒手沒廢話,一腳踹在他肚子上。淩淵疼得蜷縮成一團,但死死攥著那半個包子不放。拳頭和靴子像雨點般落下,他的視線漸漸模糊,最後隻記得老扒手掰開他的手指,搶走了那半個沾血的包子。
原來這世上,連半個包子都守不住。
十歲那年,淩淵明白了貧民窟的生存法則——要麼欺負人,要麼被欺負。
他選擇了前者。
第一次打架,他輸了,被按在臭水溝裡喝臟水。第二次,他咬掉了對手的半隻耳朵。第三次,沒人敢惹他了。
“這小子是條瘋狗。”賭場的打手們這麼評價他,“離遠點。”
淩淵靠收保護費過活,偶爾也幫地下拳場當“人肉沙包”——挨一頓打,換一頓飯。他的肋骨斷過三次,但從來沒哭過。
哭給誰看?這世上沒人在乎他。
十四歲生日那天,淩淵被五個混混堵在死胡同裡。他們看上了他剛收來的“保護費”,一疊皺巴巴的鈔票。
“把錢交出來,饒你不死。”領頭的黃毛咧嘴笑著,手裡的彈簧刀閃著寒光。
淩淵沒說話,隻是慢慢握緊了藏在袖口的鐵釘。
那場架打得天昏地暗。淩淵放倒了三個,但剩下的兩人把他按在泥水裡,一刀捅進了他的腹部。
“小雜種,下輩子學聰明點。”黃毛踩著他的臉,搶走了錢。
雨水混著血水流進下水道。淩淵躺在臭水溝裡,感覺生命正一點點流失。他望著灰蒙蒙的天空,突然覺得很累。
就這樣死了也好。
淩淵以為自己死了,直到刺眼的陽光把他喚醒。
他躺在一張乾淨的床上,身上纏著繃帶,空氣中彌漫著消毒水的氣味。
“醒了?”一個低沉的聲音響起。
淩淵猛地彈起來,隨即被腹部的劇痛擊倒。床邊坐著一個穿軍裝的男人,肩章上的將星閃閃發亮。
“彆動,傷口會裂開。”男人遞給他一杯水,“我叫白鋒。”
淩淵沒接,隻是警惕地盯著對方:“你想乾什麼?”
白鋒笑了笑:“救你。”
“為什麼?”
“因為我看得出,你不是天生的惡棍。”白鋒的目光像x光一樣穿透他,“你隻是沒得選。”
淩淵嗤笑一聲,牽動了傷口,疼得齜牙咧嘴:“少他媽裝聖人。”
白鋒不以為意:“跟我走,給你一個新的人生。”
“憑什麼信你?”
“就憑,”白鋒指了指他腹部的傷口,“我能讓你變得更強,強到再也不會被人按在泥水裡捅刀子。”
淩淵沉默了。他低頭看著自己滿是傷疤的雙手,突然問:“有飯吃嗎?”
白鋒大笑:“管飽。”
軍營的生活比貧民窟艱難一百倍,但也公平一百倍。
淩淵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床、自己的衣服、自己的名字。
“淩淵,”白鋒在花名冊上寫下這兩個字,“意為"從深淵歸來"。”
訓練很苦。每天五公裡負重跑,格鬥,射擊,戰術演練……淩淵常常累得連筷子都拿不穩,但他從不抱怨。比起貧民窟的饑餓和毆打,這點苦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