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會典?驗骨》載:"凡驗匠人骸骨,必分三法:一觀指掌,斷指者必有刀痕,灼傷者可見焦骨;二察軀乾,壓痕若呈磚窯青磚紋,則為塌方所致;三辨死狀,握物而亡者需詳查手中殘留物,記明入冊。骸骨造冊需注籍貫、工種、傷處,由禦史台與工部聯署,違者杖責三十。"永熙四年六月十一,鄴城魏王府地窖的腐土味混著鐵鏽味,謝淵的獬豸冠纓垂落如簾,見仵作李師傅正持骨尺丈量骸骨指骨——那是七年前父親查磚窯案時,親手所製的驗傷工具。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萬青年十萬兵
永熙四年六月十一,巳時初刻。地窖石壁的滲水沿著"丙巳"編號緩緩滑落,謝淵的繡春刀鞘磕在青石板上,驚起蟄伏的鼠群。仵作李師傅的銀簪刺入"丙巳17陳七"的指骨,腐骨間竟露出金屬反光:"謝大人,指骨刀傷分三刀,"他的聲音像浸了地窖的潮氣,"第一刀斷筋,第二刀去甲,第三刀......"
"第三刀取指節。"謝淵的斷笏突然敲在驗骨冊上,笏身"鐵骨冰心"四字被潮氣洇開,"七年前磚窯案,陳七正是被斬三刀斷指。"他望向李師傅手中的骨尺,尺身"泰昌元年製"的刻痕與父親手劄中的記載分毫不差——這把骨尺,曾丈量過三十七具磚窯匠人殘肢。
李師傅翻動驗骨冊,三百張桑皮紙上,"灼傷壓痕斷指"等死因用朱砂圈點,與七年前《磚窯傷亡登記簿》的墨漬重疊:"大人你看,肋骨壓痕呈"工"字形,正是磚窯穹頂青磚的排列紋。"他用銀針挑開骸骨齒縫,竟取出半粒燒透的陶土——那是匠人被埋時,咬在口中的磚窯殘片。
未時初刻,謝淵捧起"丙巳四十劉二"的頭骨,額角凹痕的弧度讓他瞳孔驟縮——這與父親手劄中"磚窯木架坍塌,橫梁砸中七人"的記錄完全吻合。更漏司校尉呈上的《魏王府私窯圖》在地上鋪開,每個窯洞編號旁都注著"活埋焚屍",其中"丙巳位"的炭化層深度,恰與骸骨的焚燒程度對應。
"劉二是丙巳位燒火工,"謝淵的指尖嵌入掌心血肉,"我爹當年在磚窯廢墟撿到他半片工牌,背麵還刻著"烈"字火印。"他忽然注意到劉二的右手骨呈握棍狀,指節老繭間嵌著磚窯紅土——那是握著火鉗撥弄窯火的姿勢,與七年前匠人焦屍的姿態一模一樣。
申時初刻,陳虎突然從骸骨堆中撿起半塊青石,碑陰的火漆在陽光折射下顯出血字:"丙巳位匠人三十有七,斷指刻範......"被鑿去的刻痕邊緣,隱約可見"陳六王七"等名字,正是《磚窯迷蹤》中失蹤的匠人。謝淵用醋塗抹殘碑,"魏烈"二字的火印下,漸漸浮出"丙巳零一陳六,斷指三首,焚於秋獮"的小楷——那是父親的筆跡。
"大人,這是當年磚窯的紀事碑!"陳虎的聲音帶著哭腔,碑角的獬豸紋殘章,與謝淵斷笏的紋路嚴絲合縫。更漏司軍士從碑底暗格取出的絲絹,竟繪著魏王府私窯的地道網,每個出口都標著匠人編號,其中"丙巳17"的地道儘頭,畫著熊熊燃燒的磚窯。
片尾:
酉時初刻,夕陽斜照地窖,骸骨的影子在石壁投出影子,影子那樣的詭異。謝淵望著驗骨冊上的朱砂批注,忽然發現每處傷處的記載,都與父親當年的血書暗合:陳七的斷指三刀、劉二的額角凹痕、王七的肋骨壓痕,全在七年前的《匠人血錄》中用紅筆圈點。他忽然明白,父親臨終前緊攥的斷笏,原來早就刻好了這些骨證的密碼。
"李師傅,"謝淵的聲音混著地窖滴水聲,"把每具骸骨的傷處,都按《會典》繪成圖卷,"他指向殘碑上的火漆顯形字,"讓後世知道,這些斷指、壓痕、灼傷,不是數字,是三十七座磚窯裡,三百二十個會呼吸的人。"
戌時三刻,鄴城的暮鼓響起。謝淵站在地窖石階上,見陳虎正用磚窯紅土給每具骸骨描紅,少年的衣襟上沾滿土色,與七年前父親血諫時的衣袂一模一樣。玄夜司呈上的加急文書裡,永熙帝的朱批在燭火下泛著冷光:"匠人骨殖,即國法之尺;驗骨造冊,乃昭雪之基。"
亥時初刻,地窖的火把次第熄滅,唯有"丙巳十七陳七"的頭骨在月光下泛著青白。謝淵撫過斷笏裂痕,忽然聽見深處傳來若有若無的刻範聲——那是七年前磚窯坍塌時,匠人劉二用斷指在磚坯刻下的最後記號。他知道,這場驗骨之戰勘的不僅是骸骨,更是勘正了被逆賊扭曲的國法天平——當指骨刀傷對上七年前的血書,當肋骨壓痕合上磚窯圖卷,那些被鑿去的碑刻、被焚燒的工牌、被遺忘的斷指,終將在律法的驗骨冊上,重獲他們應有的姓名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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