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殿上,皇帝寧宣宗那聲威嚴無比的“國策”宣告,如同春雷滾滾,不僅徹底震懾了朝堂之上所有心懷異議的聲音,更以前所未有的力量,為大寧帝國未來的發展道路,指明了一個全新的、充滿了遠見卓識的綠色方向。
然而,皇帝的金口玉言,固然能一錘定音。
但如何將這份高瞻遠矚的“帝王意誌”,轉化為一套行之有效的、可以覆蓋全國、並足以傳承百代的具體“政令”與“法度”,卻是一項更為艱巨,也更為複雜的係統工程。
這個重任,毫無疑問,再次落到了安國公張大山,以及他那位如今已是帝國政務中樞核心的內閣首輔,張小山的肩上。
……
朝會散後,錢益謙等一眾在“兩鎮之約”中慘敗的“唯利派”官員,被皇帝下旨申斥,降級罰俸,暫時投閒散置,已是掀不起任何波瀾。
而安國公府的書房內,卻再次燈火通明,進入了新一輪的不眠不休。
張大山父子知道,他們必須趁熱打鐵。
趁著皇帝的決心最大,朝野的震撼最深,將“清溪城模式”的成功經驗,迅速地、係統地,固化為國家層麵的法律和製度。
否則,一旦時過境遷,利益的博弈再次抬頭,今日這來之不易的“環保共識”,便很可能再次被人遺忘或陽奉陰違。
“小山,”張大山指著那張巨大的、鋪滿了整個書桌的清溪城營造總圖,神情凝重地說道,“陛下今日之決斷,乃是萬世之幸。但,光有‘國策’二字,是遠遠不夠的。”
“我們必須,為這份‘國策’,配上一套完整、細致、且不容任何人鑽空子的‘枷鎖’。”
“否則,再好的理念,到了下麵,也可能變成一紙空文。”
張小山深以為然地點頭:“父親所言極是。孩兒以為,當務之急,是需儘快擬定一份《大寧帝國營造及百工環保章程》,以聖旨之名,頒行天下,作為未來所有相關工程的最高準則。”
“好。”張大山讚許道,“那這份章程,你認為,該從何處著手?”
“依孩兒之見,”張小山早已成竹在胸,侃侃而談,“當以‘清溪城’為藍本,立足於‘防’,輔之於‘罰’,獎懲並舉,方為長久之道。”
於是,在接下來的十天半月裡。
一場圍繞著帝國未來環保法案的“頂層設計”,便在安國公父子的主導下,緊鑼密鼓地展開了。
他們將清溪城那套經過了兩年實踐檢驗的“格物風水”營造理念,進行了全麵的、係統化的梳理與總結。
並將其,一條條地,轉化為清晰、具體、可操作的法律條文。
其一,是“規劃先行,一票否決”。
章程草案的第一條,便以不容置疑的強硬姿態,規定:
“凡,帝國境內,所有新建之城鎮、工坊、礦山、水利等重大工程。動工之前,必須,先由‘皇家營造司’與‘格物學院’共同派出之勘探隊,對其選址進行為期不少於半年的水文、地質、風向及生態環境評估。”
“凡,評估認定,該工程可能對周邊重要水源、良田、山林造成不可逆轉之重大破壞者。無論其能帶來多大的經濟之利,一律……不予批複!”
這條“環保一票否決製”,無疑是從源頭上,杜絕了類似黑水鎮那樣,為了短期利益而犧牲長遠環境的愚蠢行為。
其二,是“標準明確,責任到人”。
章程草案中,詳細地,將清溪城模式中的各項環保措施,都製定成了可以量化的、必須嚴格遵守的“硬性指標”。
比如,高爐煙囪的高度,必須達到多少丈以上。
“水幕除塵”裝置的規格,以及每日的運行時間,都有明確規定。
排入河流的廢水,其清澈度、酸堿度、甚至“毒性”用清水養魚法測試),都必須達到某個具體的“甲等”或“乙等”標準。
固體廢棄物的分類、回收與填埋,也都有了一整套細致的操作流程。
並且,每一項指標,都明確了相應的“責任人”。
從工坊的坊主,到地方的工部官員,再到巡查的禦史。
層層監督,環環相扣。
一旦發現有違規排放、偷工減料之行為,不僅要對工坊處以巨額罰款,甚至勒令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