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好的,我這就去和法院那邊說一聲!我就知道雲夏小姐你一定有處理這件事情的辦法。”
小林眼裡滿滿的都是對雲夏的崇拜。
明明兩個人的年紀相仿,可處事的差距卻是天差地彆。
開庭那天是法院旁觀者坐得最滿的那一天。
這些旁觀者都是衝著景寧的名氣過來的,其中有一半都是她的粉絲。
“肅靜!”
隨著主審法官麥克風裡的一句話傳出來,法院上頓時安靜下來。
“被告,原告控訴你多次詆毀他人名譽,而且情節嚴重。你有什麼要為自己辯解的嗎?”
原告和被告被分開在左右兩側而坐,被告的席位上同時坐著鄭輝和雜誌社的工作人員以及律師。
“法官大人,我冤枉啊!我從來都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我承認我是她的前男友,也確實把這些照片給彆人看過,但是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去詆毀她的名譽,這些都是雜誌社乾的,跟我沒有關係。”
鄭輝一開庭就把所有的責任都甩鍋在雜誌社的身上。
雜誌社的工作人員也沒想到,站在他們這一方的被告居然會反過來反咬一口。
那既然如此,他們也就不客氣了!
“法官大人,我們雜誌社已經創辦有十餘年。我們雜誌社一直秉持著兢兢業業的態度來服務大眾。我們都是如實報道每一條新聞,我們這次也是接到鄭輝先生的信息才如此報道的。”
被告方雜誌社主編和鄭輝相互盯著對方,事情還沒開始,先上演了一出狗咬狗的大戲。
“你們肅靜,原告方可有需要陳述的嗎?”
法官又把話語權交到了景寧和雲夏的手中。
“法官大人,我質疑這家雜誌社主編說的話。這是我在其他明星那裡收集到的證據,該雜誌社常年為了賺取噱頭,誇大營銷,對事情進行抹黑誇大的造謠。這些年,讓很多明星都苦不堪言。”
雲夏先是拿出了證據放在法官麵前。
法官一掃這些證據。都是一些打印出來的文件,上麵寫著該雜誌社報道的某某條新聞與現實有所出入,最底下一行還簽署著其他明星的名字。
“被告,你還有何陳述?”
主編啞口無言,因為對方確實說的是真實情況。
“法官大人,我們雜誌社主編也是受人蒙蔽,聽信了舉報線索的人說出來的說詞。所以報道虛假信息的責任主要不在我們雜誌社方麵,主要是在像鄭輝先生這樣提供新聞的人。”
主編說不出話,就到律師開始表演了。
雲夏坐在原告席上,看著對麵的律師帶著一框金絲眼鏡一本正經的說著這些假話。
掙這種昧著良心的錢,難道良心不會痛嗎?!
“什麼?跟我一可沒有關係!我就是把這些照片賣給你們了,我看你們出的價格合理而已。其他的我可什麼都沒有說,至於雜誌上的文字,全都是你們自己杜撰的。”
鄭輝急忙否認。
鄭輝說的也是實話。
“肅靜!”
法官見這件事情暫時爭論不出究竟屬於誰的責任更多一些,把第二個案子先拿到法庭上麵。
“鄭輝先生,原告方狀告你再一次詆毀她的名譽。原告方並沒有派任何人對你實施過毆打或者言語辱罵的行為,但是你卻和雜誌社共同發布了你被打得頭破血流的照片,買了女明星仗勢欺人的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