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你也不能僅僅聽信一麵之詞,就是她記恨我把這些照片給了雜誌社,這才找人過來給我一頓打。法官大人,你也知道現在這些女明星背後的勢力都特彆的廣,隨便找幾個地痞流氓過來打我一頓簡直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鄭輝為了博取同情特意摘下了頭上的紗布,把自己頭上血淋淋的傷口展示給現在旁觀席上的觀眾們看。
“哎呦,這傷確實是挺嚴重的!”
“可不是嘛,你看發鬢那會都開始有些化膿了。”
“…”
群眾小聲在觀眾席上討論著。
“法官大人,你也看到我這個傷口了吧!其實是特彆嚴重的。醫生說我要是再晚到醫院一會兒,沒有好好處理的話,甚至是危及生命的。”鄭輝說著危言聳聽的話。
“法官大人,就算像她說的是我來汙蔑她,那我也不至於對自己下這麼狠的手啊!”
鄭輝的傷看起來嚴重,其實下手的分寸他還是掌握好的。
現在這些說法不過是提前準備好的說辭。
“鄭輝先生,那你又該如何確定打你的這些地痞流氓就是我們派過去的人呢?據我所知,你這些年混跡在賭場和各種魚龍混雜的地方,得罪了什麼人也說不一定。你憑什麼就一口咬死這些人是我們派過去的,還在雜誌上大肆的汙蔑我方藝人。”
雲夏反問回去。
“這…”
鄭輝倒沒想到會被這樣提問,一時之間還沒想好反駁的話語。
“那自然是因為那些地痞流氓在毆打我的同時咒罵我的。”
‘讓你寄出這些照片,欺負我們家景寧,你就應該活活的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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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從那些地痞流氓口中聽到這樣的話,所以才認定是景寧派人過來打我的。”
鄭輝想了個理由,把自己的謊話圓了過去。
“首先,我並不確定毆打你的那些人嘴裡是否說過這樣的話,你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人就是說過這樣的話。其次,沒有人在派人打人的時候還會自報家名的。現在是法治社會,打傷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們都是有一定法律常識的人,又怎麼會犯這樣低級的錯誤?”
雲夏還是反駁回去。
判斷一件事情是否對自己有利,那就是一定要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雲夏篤定鄭輝拿不出證據,隻能靠著一張嘴平白無故的造謠。
鄭輝拿不出證據,對於他們原告一方就是有利的。
“那我去哪裡找證據?我挨打之前還能知道我下一秒就要挨打了嗎?還能用收音機把這些人的聲音都收錄進來不成?”
鄭輝聽到台下的觀眾已經開始站在雲夏這一邊了,又開始胡攪蠻纏起來。
“肅靜!”這句話是法官對台下的觀眾說的。
“被告方若是不能夠提供音頻證據,可以提供毆打你的人的具體容貌特征,我們可以與警方合作尋找這些毆打你的人。”
法官提出了一條合理的解決辦法。
鄭輝當然不能出賣那些幫他做戲的流氓兄弟們。這倒不是因為鄭輝有多麼重情重義,而是得罪了這些人鄭輝出去也沒有好果子吃。
如果這些人再反過來幫助雲夏他們作證,那豈不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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