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想不起來了,法官大人。當時是他們好幾個人來毆打我一個人,我隻好用雙手護住我的頭部,所以根本無法看清這些人的臉。”
鄭輝露出一臉很遺憾的表情。
“原告方可能夠提供出證據證明他就是在誣陷你嗎?”
法官轉過頭問向景寧。
“法官大人,我們接受任何社會關係上的調查以及藝人景寧生活的時間軸。我們絕沒有和任何社會上的人士合謀去傷害過鄭輝先生。”
鄭輝找不到證據。
儘管雲夏手裡的證據隻能夠證明景寧和這件事情沒有任何關係,但這就證明了鄭輝就是在誣陷景寧。
“若是這樣,請被告方向原告方道歉,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就誣陷對方。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誣陷罪。”
法官進行了合理的審判。
鄭輝自導自演受了這麼嚴重的傷,到頭來也不過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說實話,鄭輝的內心是有些不情願的。
但是雲夏是一個有本事的人,鄭輝害怕他們繼續查下去,會查到一些不利於自己的證據。鄭輝隻能夠站起來對著旁觀席上的觀眾表明自己的歉意。
同時,旁觀席上仍有憑借記者證入場的記者拍下了鄭輝道歉的畫麵。
想必過了今天,景寧的這一場輿論風波就會再次過去。
被誣陷的一方就是受同情的一方,景寧還會因此再得到一批新的粉絲關注。
案件繼續討論了兩個小時,被告方的兩個被告相互攀咬,誰也不放過誰。
可是在證據麵前,誰都沒有辦法再否認自己犯下的罪。
被告方雜誌社的律師還是有一些真本事在身。
最終,雜誌社的主編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5000元的現金賠償給景寧女士。
由於鄭輝是第一個公布照片的人,並且通過售賣照片獲利,鄭輝給景寧女士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名譽侵害,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款5000元。
人在做,天在看。賺取不義之錢的人最終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景寧的這件事情落下帷幕。雲夏又幫她重新物色了一個能力強悍的經紀人,為景寧接到了幾部大女主的大製作電影。
接下來,景寧就會以全新的形象重新出現在觀眾麵前,新的形象就是強勢的獨立女性。
景寧甚至接到了國際品牌的代言,身價又上漲了好幾倍。
…
一日,雲夏正在周家老宅裡麵陪周老爺子下象棋,突然接到了周臨從部隊裡麵打來的電話。
“真的嗎?!那是可以去幾天啊?”
原來,周臨的部隊舉行了三年一次的家屬探親活動。部隊裡麵的一些士兵軍官可以讓妻子或者女友來到部隊裡居住一段時間。
周臨以前也抽到過這樣的名額,但由於當年單身,每次都把名額讓給更需要的部下。
今年也終於輪到周臨可以拉著女朋友的手在部隊裡麵逛一逛了。
對於來探親的家屬,部隊貼心的為他們單獨準備了單間。
周臨作為部隊的管理層,本來就獨自居住在一間臥室裡麵。
雲夏到來隻需要在隻有一張單人床的臥室裡麵再增加一張床鋪就好了。
“今年的具體通知還沒有下來,不過我認為跟每年都差不多。大概在半個月左右!。”
周臨在打電話之前已經盤算好了所有的細節,就等著他的小未婚妻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