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請將血腸煮至堅硬,不滲血即可】
“……”
它好像意外學習到了某些笑話的精髓。
總之,血腸已經製備完畢。
劉筆將它放入盆中冷卻。
“來吧!”
荒野飯店繼舔食者之舌,椒香豬之後,又出現了限定款。
現在要做的,就是等一個有緣人了。
“來份血腸嗎?”
“不了吧,我還是習慣澱粉腸。”
“來份血腸嗎?”
“店老板照舊哈,我要土豆麵包子。”
“你們怎麼不吃呢,這新品啊。”
劉筆歎了一聲。
荒野飯店前人來人往,但是好像沒人想吃這東西。
還是需要一個有緣人……
等到中午天氣最好的時候,九區公路附近來了一幫服裝不太常見的人。
一群衣著普通的人,圍著5個奇裝異服的家夥。
這五人頭發爆炸,五顏六色,身上穿著一堆帶釘子的衣服。
“視覺係搖滾樂隊?”劉筆也有些好奇。
一個經紀人模樣的人在指揮現場,而其他幾個人拍照的拍照,打光的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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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搖滾和黃色荒野最配了。
一頓折騰後,幾個搖滾樂手都疲憊地各自找地方休息。
一個金毛的青年走了過來。
“一份麵片湯。”
他望著劉筆的菜單看了半天,點了這個。
“那個誰,休息時間十五分鐘,記得及時回來。”
“我特麼不叫那個誰,我是樂隊的貝斯手!”
金毛怒道。
隨後他回頭向劉筆說道:
“如你所見,一個沒什麼名氣的樂團,在緩衝區拍海報和錄像。而我,是這個沒什麼名氣樂團裡沒什麼存在感的貝斯手。”
“那為什麼不嘗嘗血腸呢?本日新品,過後就沒有了。”
“血腸?什麼東西做的?”
“異種。嚴格來說,是種叫椒香豬的異種,用了它的血液和內臟。”
“酷……”
那個貝斯手臉上出現了驚喜的笑。
“我要這個。血食,血月,血色……我喜歡這個主題。”
你特麼是玩視覺係搖滾的,不是玩哥特的吧。
不過能有人買賬就是最好的。
血腸切片,然後放入油鍋煎炒至焦黃。
用醬油和薑汁,酒調和成獨特醬汁。
配上清淡又熱氣騰騰的麵片湯。
金毛貝斯手觀望了一會兒,拿起一塊血腸,蘸了一下醬汁,放入口中。
非常奇妙的味道,帶著一種橫衝直撞的野性。
豬血帶著豆腐一樣的口感,但有一絲腥氣。
裡麵各種混合的內臟雜碎,卻有著堅實的口感。
肝的苦味,血的辣味,酒的甜味,鹽的鹹味,還有豬卵的酸味。
五味雜陳,如同人生。
這時候再來一口麵片湯。
一瞬間就念頭通達了!
吃飽喝足,這位貝斯手似乎還有些遺憾。
這時候,那個經紀人來了。
“喂,都特麼20分鐘了,你人在哪裡?”
貝斯手端起了碗:
“如你所見,吃飯。來點血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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