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隻要身體健康,隨隨便便就能賣到幾萬到十萬不等。
至於買方最後是把這些孩子轉手賣掉,還是向孩子的家屬勒索贖金。
亦或是把這些孩子的器官割下來當零件單個出售,就跟他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了。
他拐賣兒童,無非就是為了賺一筆快錢,然後拿著這筆錢去國外逍遙快活。
“怎麼辦?那人身上應該有槍。”
江邊的蘆葦叢中。
周若楠探出小半個頭,偷偷地打量著遠處的李永兵,語氣中隱隱帶著一絲凝重。
“你不也帶了槍麼,把子彈上膛,瞄準他的腦袋,給他一記冷槍,直接送他上西天不就行了嗎?”
林逸在一旁淡淡說道。
說到槍,他琢磨著,自己是不是也該搞一批槍支彈藥,留著以備不時之需?
槍這玩意,在華夏被列為特殊財產,官方對於各種槍支管控的比較嚴,普通人想要搞把槍千難萬難。
不像國外某些國家,幾乎人手一把真理。
有句話說得好:尊嚴隻在劍鋒之上,真理隻在大炮射程之內!
林逸對此深以為然。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話,什麼坦克裝甲,飛機大炮,他統統來者不拒,都想搞些來防身。
有如意乾坤戒。
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打造成一個移動軍火庫。
如此一來,以後遇到敵人,隻需要端起機關槍突突突一陣猛烈掃射,又或是往人堆裡扔幾枚手雷,戰鬥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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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比跟敵人貼身肉搏更輕鬆?更高效?
“不行,我們警察的配槍,有效射程也就五十米,一旦超過了這個距離,精度和殺傷力就得不到保證了。”
周若楠搖搖頭。
說著,手卻是往腰上一摸,將手槍從槍套中拔了出來。
“既然你不打算開槍,你掏槍乾嘛?”
“槍拿在手上,我才有安全感不行嗎?”
“行行行,現在,請把你的槍借我用用,我過去乾掉那兩個人。”
“不可能,這是違法的,你想也彆想。”
“真是個死腦筋,那你留在這看戲吧,對了,彆忘了打電話催催你爸,讓他速度點帶著人過來收拾殘局。
要是來晚了,我怕我殺心一起,控製不住大開殺戒。”
丟下一句話。
林逸二話不說,猶如一個獵豹一般,猛地從蘆葦叢中躥了出去。
周若楠見狀,不禁臉色一變。
她萬萬沒想到,在明知對方有槍在身的情況下,林逸還敢這麼赤手空拳的衝過去。
“老大小心,有人過來了。”
“你是誰?快站住,否則老子一槍崩了你!”
這邊,冷不丁看到一道人影以百米衝刺的速度,風馳電掣的衝過來,無論是李永兵還是那胖子全都不由得嚇了一跳。
李永兵也是反應極快。
短暫恍惚之後,不由分說的掏出一把手槍,拉動套筒,接著也不廢話,瞄著林逸胸口“砰”的一聲果斷開了一槍。
說時遲,那時快!
幾乎就在他開槍射擊的同時。
卻見林逸身形一晃,便化作一道殘影自原地消失了,這一槍自然而然也就打空了。
“???”
李永兵瞪大了眼睛,真他媽大白天活見鬼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有人可以躲過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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