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這一個月的刑案密度,比去年同期多了將近三成。”林卿站在刑警隊會議室的白板前,目光掃過滿滿一牆的案情資料。
“家庭內部矛盾、情感引發的衝突案顯著上升。你看這幾起——妻子殺夫、情人投毒、未婚同居關係引發重傷……”她話音頓了頓,瞥向角落沉默的程望,“宛青的案子,不是個例,它隻是早到了。”
“是不是有共性?”副隊長段維抬眼,聲音帶著壓抑的疲憊。
林卿點頭:“都是情感關係不對等、個體心理承載極限被突破,在極端情緒下做出的‘臨界性決策’。”
“情緒爆裂點越來越低,是因為現代人太焦慮。”法醫鄭漓接話,“但焦慮不是借口。多數施害者其實是有能力選擇不做的,隻是他們知道,那個瞬間失控,‘成本’往往由彆人承擔。”
“被推下去的那個人,沒人問她之前經曆了什麼。”段維低聲。
程望緩緩合上資料本:“有時候,殺人的動機不是仇,不是利,而是長時間的‘輕視’和‘消耗’。”
他說話一如既往簡短,卻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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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結之後,江州市公安局啟動了對“非正常死亡”數據複核的專項行動。
這項工作起初並未引起廣泛關注,直到某份內部統計資料在媒體上被匿名披露,公眾才第一次意識到:
過去三年中,江州市範圍內有19起女性自殺案件,最終都未立刑案——但這些自殺者中,有8人存在穩定但“模糊不明”的親密關係,且生前有情緒崩潰、反複求助、曾寫下絕望言辭等行為。
“我們或許遺漏了某些可以被預防的悲劇。”林卿站在資料堆前,自言自語。
程望沒有說話。他正調閱其中一起案子的初查筆錄。
——案發於去年冬天,一名二十八歲的自由職業者在出租屋中自縊身亡,遺書中寫道:“我已經努力了,是不是該我下場了?”
那時,警方查明其未遭暴力,無他人入室痕跡,排除他殺,結案為自殺。
但如今重新審視,程望注意到兩處細節:
一、死者手機中與某男性通話記錄密集集中於事發前一周,之後驟然中斷。
二、屍檢報告中顯示,死者左側肩膀有舊淤痕,未被當時作為關鍵證據處理。
“再訪她的朋友。”程望交代道,“我要知道,那一周到底發生了什麼。”
他並不想輕率地將每起女性死亡與“情感因素”掛鉤,但這起案件中,某種“缺失的證據感”始終讓他無法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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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日後,林卿帶著回訪材料返回。
“死者朋友說,那段時間她情緒波動很大,曾多次提到‘他說要帶我去見父母’,但又反複失約。最後一次聯係,她隻說了一句‘我被騙了’。”
程望靠在椅子背上,雙指緩緩敲擊桌麵。
“她以為自己有了身份、有了承諾,結果連個名字都沒留下。”林卿把照片攤在桌上,“手機裡那個‘阿岩’,我們查到了,是個有家室的地產中介,已經調走,現居雲南。”
程望點了點頭,眼神微沉。
“我們要給她一個結論。”他說。
“即使不能立案,也不能讓她死得像從沒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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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李宛青案在網絡上的持續熱度,促使江州警局刑偵部門設立了一個專題小組,名為“親密關係暴力研究行動組”。
行動組第一階段任務:梳理過往五年內所有因“感情問題”而自殺、自殘、衝突致死的非刑案線索。
這是程望主動提出的。
他知道,這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事。大多數案件早已“結案”,重新審查既增加警力負擔,又可能陷入無法定性和責任溯源的爭議。
但他執意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