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程望點頭,“但同時,必須補齊他們對受害人日常生活的掌握細節來源。她的鑰匙、社交軟件、樓道出入信息,是如何泄露的?是否還有第四人提供了數據源?”
“你是說還有‘情報提供者’?”
程望點頭。
“像肖越這樣的偷窺型人格,往往依賴網絡或現實渠道積累目標信息。他們不是‘黑客’,但他們懂得如何接近能提供便利的人。我們必須追蹤他們信息來源。”
當天上午十點,技術科反饋新的數據:朱以鳴曾在一個“房產攝影”微信群中與某房屋中介職員王嘉寧有過十餘次私聊內容,部分內容涉及“某女租戶是否長期居住”、“是否有男友出入”等隱私性問題。
群內其他成員證實,該職員曾多次在群中“炫耀”自己掌握租戶行蹤,疑似以此換取免費攝影服務或小額報酬。
“他才是‘門’。”程望站在走廊儘頭,聲音冷硬,“所有人的漏洞,從他那裡流出。”
中午一點,王嘉寧被帶入訊問室。
他三十歲出頭,穿著一件鬆垮的t恤,神情惶惑,麵對審訊一言不發。
直到程望坐在桌前,緩緩攤開一張監控照片:“你三次帶朱以鳴進入受害人所在小區,理由是‘攝影考察’,實則是便於他踩點。”
王嘉寧嘴角顫了顫:“我……我就是幫他開門……我不知道他要乾什麼啊……”
“可你給他的是她的房號、作息、是否鎖門的習慣,甚至還說她‘喜歡一個人住’——這些你都說了。”
“可我隻是想賺點外快……”王嘉寧聲音抖,“他給我幾百塊,說想拍空置房的夜景照……我以為是正常的……”
“你以為一個陌生人要一位單身女性的門鎖信息,是正常的?”
王嘉寧低下頭,不再說話。
程望冷靜走出審訊室,對王勉說:“控訴結構完善了。有前期信息提供者——王嘉寧,有共同跟蹤控製者——肖越,有主謀傷害施害者——朱以鳴。三人配合,構成鏈條。”
“這已經不能被定義為普通刑案。”
“這是現實生活中最可怕的三種人聯合起來——窺探者、共謀者、毀滅者。”
當天深夜,案件定性為“嚴重侵犯女性人身權利的合謀性暴力殺人案件”,移交市檢察機關特彆審查,同時全麵啟動關聯案件排查。
公安廳上報建議:對涉案平台及人員信息流轉監管漏洞展開行業通報,全麵審視中介業主、第三方設備提供者等對隱私安全造成的深層影響。
程望站在警局大廳,翻著厚厚一疊移交材料,身邊王勉低聲道:“這個案子裡,沒有‘黑暗網’,沒有‘神秘組織’,卻比任何離奇故事都讓人絕望。”
“因為這就是生活裡最真實的恐懼。”程望平靜說。
他望著玻璃牆上映出的夜景,忽然想起那位受害者的眼神——照片中的她笑得很輕,不是什麼妖豔美麗,隻是很乾淨,很普通,很真實。
“她從沒做錯什麼,”他喃喃,“她隻是生活著。”
而他們三個,毀了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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