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就這樣放下了,我們繼續在寢室裡練功。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差不多等到第二天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我終於等來了黃道長的消息。
他告訴我,昨天下元節法會的時候,他給城隍上疏,說明了長樂郡主的事情。
然後,郡主母女二人過堂,接受城隍判罰。
但這段屬於是秘密,連他也不能看,隻能等待結果。
然後一直等到今天,判罰結果就出來了。
這速度屬實是太快了,按理說,以她們兩個這麼嚴重的過失,而且年頭這麼久,換成人間至少也得審兩年。
但法界一天就審完了,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正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我們任何人在法界都是沒有秘密的,無論你乾了什麼,人家全都知道啊!
黃道長說,這個判罰的具體內容,大抵就是先罰後賞,雖然長樂郡主二人守廟有功,但不能抵過。
因此,她們兩個需要按律審判,首先100年之內不得輪回投胎。
然後,每隔十天,要到城隍那裡領二十杖刑,如此反複,也是十年難滿。
一年365天,也就是平均每年要打36次,36乘以20是720,720再乘以十年是7200。
如果沒算錯的話,應該就是這個數……
長樂郡主母女兩個,一共要承受7200杖刑,十年後方得解脫。
我覺得,這個懲罰其實不輕不重,雖然要挨7200杖刑,但分成十年,而且她們母女兩個道行都不低,估計也沒什麼大礙。
黃道長卻搖頭,說你彆以為這仗刑好捱,那也都是帶著天地法則的,兩個女鬼雖然有道行,那也不頂用,就跟活人挨打是一樣的效果。
我不由咂舌,這麼說的話,那每隔十天就要打二十大板,舊傷未好,新傷又添,也是挺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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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和那些被她們殺害的學生比起來,沒讓她們魂飛魄散,也沒讓她們下地獄,這結果已經很好了。
當然了,以上說的是刑罰,鑒於她們守廟有功,城隍爺還有獎勵。
這個獎勵就是,她們每日可以在救苦殿聽經懺悔,至少十年便可圓滿。
同時,她們也可以住在青華宮,且自由出入。
但是因為要受刑罰,所以她們不得離開青華宮方圓十裡,這也算是個約束。
還有一點,就是她們後麵如果再有功德,還可以視情況給予嘉獎,比如適當減輕刑罰之類。
聽了黃道長的話,我不由暗呼行家,心說黃道長上疏的時候,肯定是跟城隍爺商量,這判罰簡直是無懈可擊。
說的直白點,簡直就是把長樂郡主給鎖死在了青華宮,既有懲處,又有好處。
估計這樣一來,長樂郡主也不會走了,畢竟她們隻要在青華宮待著,就能在救苦殿聽經聞法,早晚能得圓滿啊!
而且,還100年不能投胎,這倆人無處可去,就得在青華宮守廟,所以,青華宮至少100年之內是安穩了。
至於那些杖刑,反正也打不死,捱一捱就過去了。
畢竟這隻是城隍爺打板子,又在青華宮執行,那肯定不會下死手。
這個很容易理解,如果把她們打壞了,誰來守廟啊?
可她們要是去了地獄,那就完全不一樣了,二十杖刑完全能把她們打到魂飛魄散!
從青華宮的角度來說,長樂郡主從此留下,那就是兩個強力的打手,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敢覬覦青華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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