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格倫語氣不屑:“快走快走,你的行為就隻值這點。不要十三?你還想要三十個不成?你也看看你們配嗎”
“給我鬆開你的臟手!再不走,等挨上一頓打就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了。”
不甘心的克利切鬆開手,揣上十三個先令離開。
他從頭到尾,都沒有去注意那個孩子的眼神,也沒有去細細琢磨麥格倫戲謔的表情。
時隔多年後,克利切終於讀懂了,那個眼神裡溢出來的情緒名為仇恨。
而麥格倫給的十三先令,還有那句“你的行為隻值這點價錢的真正含義”。
擅長背叛同伴的猶大,是耶穌的第十三個門徒。
他把耶穌賣了三十個銀幣,那微薄的利益,被世人稱作“血錢”。
叮呤當啷,那是金幣落地的聲音。
啪,砸在無名的血泊中。
13個先令買不到兩個白麵包,卻能買到一條被曾經的同伴主動出賣的人命。
麥格倫是如此肆無忌憚的嘲諷克利切,因為他知道這個沒讀過書的家夥反應不過來聖經上的典故。
他笑吟吟,又帶著輕蔑的惡意:“不要13,難道還想要30?你們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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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切顫抖舉起手,他的手上乾乾淨淨,最多是有一些撿相片時粘上的灰。
然而克利切看到了很多,很多的東西。
他這一輩子,沒有賺過幾個乾淨錢。
他的錢靠偷,靠騙,靠讓殘疾的孩童去街上乞討。
但克利切從不為此感到自卑,因為他賺的錢也用在了好地方。
用在了甜蜜之家的吃,穿,住,用在了他一時興起舉辦的,屬於孤兒們的舞會上。
廉價的食物和玩具,足以讓每個人都眉開目笑,簇擁著他,一聲聲高唱著:“克利切,克利切,你簡直就是這裡的國王!”
他從來都不覺得他的錢臟,並且為自己的些許善心而感到沾沾自喜,從而更加努力的想要成為一個慈善家。
他完全沒有意識到,在多年之前,他在眾目睽睽的刑場上,接過了最令人不齒的背叛血錢。
舞會散場,燈光暗淡。
橫七豎八的桌椅旁,站著一個不起眼的女孩。
那個女孩慢慢走到台前,她有著讓克利切心動不已的甜美笑容。
“皮爾森先生,賣了我的錢,你用到哪裡去了?”
女孩輕輕笑。
克利切答不上來。
就跟他自己說過一樣,他對當年的事情都記不太清了。
那13個先令,他拿去買麵包吃了?或者去買雙質地不錯的襪子?不不不,克利切不舍得在彆人看不到的地方花銷,他可能拿去買帽子了……
模糊的記憶讓克利切露出絕望,他回答不了。
區區十三個先令……
區區十三個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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