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辯稱丁未儘妻子之責,但不足以抵消其暴力行為違法。
故:官府可強製判離。
且《大炎律例·鬥律》: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
即:丈夫毆打妻子致傷,雖較普通鬥毆罪減輕處罰,但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除判離之外,戊多次毆打丁,亦得對丁作出賠償。
若丁在婚姻中無過錯,當保留其在婚姻中的財產權益,並由官府監督執行。
如戊應離而不離,官府應處以徒刑一年的刑罰。
蘇潤將判詞寫好,繼續往下。
第三道題是有關師生矛盾的,題目是:
【己為鄉間塾師,教授村中子弟。一日,某學生因家中急事,未請假便離塾回家。己得知後,責罰二十板,學生之父庚聞兒雙手紅腫,怒而至塾,與己爭吵,甚至動手相向。己受傷,訴至官府,請求懲治庚。】
夫子打學生?
這從秦漢時期就有,不足為怪。
連《禮記·學記》都有載: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就是說夏、楚二物,就是要讓學生害怕的。
而夏,槄也;楚,荊也,二者所以撲撻犯禮者。
即:用楸樹枝和荊條來懲罰違反禮儀或規矩的學生。
大炎對夫子懲戒學生之事,還有法律條例:除了不得打頭、臉等,又對力度做了規定。
根據《大炎律例》,己這個鄉間塾師,並無違反。
至於庚……
“放在哪個朝代,動手相向致人受傷,都要負法律責任。”
所以才說,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兩敗俱傷。
蘇潤打著草稿,也忍不住歎氣:
“嗐,誰沒被夫子打過啊!”
他當年跟德明四人,趁夜出城救昌永,還帶人對抗惡民。
回來之後,不一樣被拎去書房挨揍?
那時候,二哥和梁伯父不一樣隻能在院外等著,也沒真攔嗎?
二十板算什麼?
他們六個加起來,兩百板都不止吧?
不過,幸好夫子敲打歸敲打,手下還是有分寸的。
否則他們六個被挨完一頓後,也不可能兩三天就活蹦亂跳了。
想到親人,蘇潤也忍不住念叨:
“家裡應該收到信了吧?”
“二哥肯定已經出發,來京城找我了,也不知道現在到哪兒了。”
“嘖!夫子要是知道我們六個這次胡來,八成又得拿戒尺……”
“璨之,你糊塗啊!”
“當初準備那幾大箱子戒尺的時候,就沒想過有朝一日,會搬起石頭砸自己腳吧?”
蘇潤念念叨叨寫著判詞,還不忘道:
“回去得跟璨之他們串個詞,這半年的事,日後千萬彆說漏嘴了。”
蘇·紙上判官·潤,正在筆墨之間伸張正義,肚子卻叫喚了。
熟練地煮粥吃飯,又就著炭盆烤了烤冷到僵硬的手,蘇潤繼續往下,開始處理‘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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