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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我國封建社會初期~戰國時代13(1 / 2)

諸子百家散文6)

3、《墨子》2)

墨子的主要著作:

2)《非攻》

原文: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彆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墨子》

釋義:

《非攻》上,主旨在於揭露攻國之不義,並且指出讚成攻國的言論是荒謬的。文章的中心論點,是在駁斥相反意見的過程中提出來的。

駁斥的方法,是先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件為例,以引出一個判斷是非的準則,然後據以論證攻國之所以為大不義。

這樣就近取譬,道理就淺顯明白。墨子的論辯,在先秦諸子裡,特彆富於邏輯性,這篇就是一個例證。

譯文參考):

《非攻》——反對侵略彆的國家

今有一人,進入到彆人的果菜園裡,偷摘桃李,眾人聽聞後都加以譴責,官衙將竊賊捕獲和懲罰。為什麼?因為他損人利己。

至於偷竊彆人的狗豬雞的人,其不義勝過進到彆人果菜園裡偷摘桃李。為什麼?因為他損害彆人的利益更多,其不仁更甚,罪行更嚴重。

那麼進入彆人圈養家畜的欄廄裡,偷人馬牛者,其不仁又更勝過偷人家的狗豬雞。為什麼?因為他損害彆人的利益更多。

如果損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嚴重。

至於殺死無辜罪)的人,奪其衣裘貴重服裝),取走戈劍武器)的人,其不義又勝過進入彆人欄廄,偷走馬牛的行為)。為什麼??因為他造成的損害更多。

如果損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嚴重。

現今,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道理),並反對那些不義的行為。

而如今對大行不義,攻取彆人的國家,則不認為那是不義的行為,反而表示讚譽,說是義舉。這樣做還知道義與不義的區彆嗎?

殺死一人,是不義,必然構成一條死罪。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類推,殺死十人,就是十倍的不義,必然構成十條死罪;殺死百人,就是百倍的不義,必然構成一百條死罪了。

當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事理)而給予譴責,說是不義之舉)。

如今甚至於大行不義,攻伐他國,則不認為那是不義的舉動,反而表示讚譽,說是義舉。

果真不知道那是不義的,所以把稱讚攻國的話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如果既已知道攻人之國是不義的,那他還有什麼理由把那種不義的行為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呢?

現今有人在此,少見把黑的說成黑的,而多見把黑的說成白的,則斷定此人不知白與黑之辯即分辨不清什麼是白顏色的,什麼是黑顏色的);

少有嘗到苦的東西說是苦的,而多有嘗到苦的東西說是甜的,則斷定此人分辨不清甜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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