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那天,林硯之約我去郊區公園。
跑道上飄著細柳絮,他穿著件淺灰格子衫,領口彆著我送的鋼筆改造成的胸針。
“記得嗎?”他指著雙杠的陰影處,“你在這裡說我穿格子衫像程序員,結果第二天我就看見你在淘寶搜索‘男士格子襯衫簡約’。”
我紅著臉捶他肩膀,指尖觸到襯衫下結實的肌肉,卻又想起三年前他單薄的背影。
跑道旁的梧桐沙沙作響,他忽然蹲下身,替我係好鬆開的鞋帶:“那時我總盼著你鞋帶開,這樣就能名正言順地低頭,不用怕你發現我在看你。”
陽光穿過樹葉,在他發梢撒下金箔,像極了那年公司晨會前的晨光。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是合作方的緊急電話。
我們趕到工廠時,發現原材料被調包,綠色環保標貼下藏著劣質化纖。
他氣得渾身發抖,卻在看見工人瑟縮的眼神時軟了聲音:“聯係所有經銷商,全部召回。”
我摸著他冰涼的手指,突然想起他曾說過:“做生意就像追喜歡的人,容不得半點欺騙。”
深夜的辦公室,我們對著電腦核對訂單,他突然從抽屜裡拿出個筆記本,泛黃的紙頁上貼著我所有的出差車票:“2019年7月23日,你去杭州,我偷偷買了同車次的票,卻在檢票口沒敢上車。”
字跡在“沒敢”二字上暈開,像滴落在時光裡的淚,“我怕你看見我,會覺得被跟蹤。”
我看著那些整齊排列的車票,突然轉身吻住他顫抖的唇。
他先是僵住,隨即緊緊抱住我,大衣下的格子襯衫蹭得我臉頰發疼——是當年那件的布料,帶著陽光曬過的味道。
窗外的月亮很圓,像他當年放在我桌上的三明治包裝紙,而這次,我終於沒有推開。
“硯之,”我埋在他頸窩,聽見他劇烈的心跳,“我以後每天給你送早餐,便利店的金槍魚三明治,加溫熱的豆漿。”
他笑出聲,震動著胸腔:“其實我現在喜歡全麥麵包,但你送的,我都愛吃。”
指尖劃過他後頸的小痣,我忽然明白,愛情從來不是單方麵的追逐,而是兩個靈魂在塵埃裡的相互仰望。
周末去拜訪蘇晴,她正在整理嬰兒用品,看見我們相扣的手,笑得比陽光還燦爛:“終於等到這一天了。”
她塞給我個禮盒,裡麵是件嬰兒版格子連體衣,“給未來的小寶貝準備的,記得讓他穿給我看。”
轉身時,她悄悄對林硯之說:“彆再學我當年買醉了,晚晴現在會心疼。”
原來他曾在我生日那天,對著空蕩的辦公室喝掉整瓶威士忌,醉到撞碎了玻璃相框——裡麵是我們唯一的合影,我皺著眉站在他旁邊,而他笑得像個傻瓜。
如今那張照片被小心地放在他錢包裡,旁邊是我新寫的便簽:“這次,換我來追你。”
深秋的婚禮現場,我穿著改良的中式禮服,領口繡著細碎的格子紋。
林硯之站在拱門下,手裡握著那把修好了傘骨的格子傘——傘麵是我們共同設計的,每道紋路都藏著我們的紀念日。
當他為我戴上戒指時,戒指內側刻著兩行小字:“to.q”和“froy.z”,中間是把小傘的圖案。
蘇晴作為伴娘,抱著我們的女兒坐在第一排,小家夥揮舞著小手,腕間戴著當年林硯之送我的鋼筆熔鑄的銀鐲。
“爸爸,傘傘!”
她奶聲奶氣地喊著,指向舞台上的格子傘,惹得賓客們輕笑。
林硯之蹲下身,用鼻尖蹭蹭女兒的小臉:“這是爸爸媽媽的定情傘,以後爸爸也給你做一把。”
交換誓言時,他從西裝內袋掏出那支舊鋼筆,筆尖在誓詞上留下流暢的墨跡:“我曾以為,愛需要變成耀眼的太陽,後來才明白,愛是願意做你窗前的格子窗簾,在晨光裡為你濾去刺眼的光,在風雨中為你擋住寒冷的夜。”
他抬頭看我,眼中映著我穿格子大衣的模樣,“晚晴,謝謝你教會我,平凡的喜歡也能開出最耀眼的花。”
我接過鋼筆,在誓詞末尾畫了個小格子,裡麵藏著我們第一次相遇的日期:“我曾在偏見裡迷路,卻在你的溫柔裡找到歸途。原來最珍貴的潛力股,不是銀行卡上的數字,而是你願意為我保留的,那件洗舊的格子衫裡的赤誠。”
賓客席傳來抽氣聲,我知道,有些錯過終成過往,而此刻的擁抱,才是時光最好的饋贈。
婚宴結束後,我們帶著女兒回到老宅。
衣櫃裡,當年的格子襯衫、改的大衣、嬰兒連體衣整齊地掛著,像串起時光的珍珠。
女兒突然指著襯衫領口驚呼:“毛毛!”
林硯之笑著抱起她:“這是媽媽當年嫌棄的毛邊,現在卻是爸爸最寶貝的印記。”
月光透過格子窗簾,在地板上投下斑駁的光影。
我靠在他肩上,看著女兒抱著舊鋼筆玩偶入睡,忽然想起初遇時的晨光,想起雨夜的傘,想起那些被淚水洇濕的信。
原來愛情從來不是偶然的重逢,而是兩個傻瓜在時光裡的相互等待,等待對方學會看見,學會珍惜,學會在平凡中發現最耀眼的星光。
手機彈出蘇晴的消息,附了張照片:雪地裡,她和新婚的丈夫牽著我們的女兒堆雪人,雪人身上披著件迷你格子衫。
留言寫著:“幸福是會傳染的,就像你們的格子紋,正在溫暖更多的人。”
我關掉手機,任由月光和格子光影在臉上流淌,終於懂得,最好的結局不是彌補遺憾,而是讓那些曾被辜負的時光,在重逢的擁抱裡,綻放出比初見更美的光彩——哪怕傷痕依舊,卻讓愛有了更厚重的重量。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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