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土旺每一季最後一月):土氣中和,金相土生金),火休火生土),木囚木克土),水死土克水)。
理論依據:
《五行大義》以“當令者旺,子氣為相,父母氣休,所克者死,克我者囚”為邏輯基礎。
例如,春木旺則火相子氣助治),水休母氣衰),金囚被子氣製),土死被當令者克)。
《三命通會》強調“盛德乘時曰旺”,如春木旺則生火子承父業),水退而休生我者退),金囚被火製),土死木克土)。
二、土的特殊地位與四季分布
土旺四季:土雖不專主一季,但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各旺18日,合計72日,與其他四行各旺72日共同構成一年360日。
土的功能:土為萬物之母,扶微助衰,調和五行。
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
土的特性:土居中央,不名時,以其“稼穡”之性承載萬物,體現“中和”之道。
爭議與調和:
部分典籍如《白虎通》)認為土旺於四季末月,而《神樞經》《曆例》等強調土旺於四立前18日,兩者通過“72日分配法”達成統一。
三、旺衰原理與自然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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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動態平衡觀:
五行強弱非永恒,隨季節循環更替。
例如,夏火克金,但秋金旺則火囚。
冬水克火,但春木旺則水生木,火相。
以“陽極而降,陰極而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的自然規律,類比人生“勢積必損,財聚必散”的常理。
2.生克關係的轉化:
當令者以子為相,增強自身力量如木旺則火相)。
以父母為休,弱化生我者如木旺則水休)。
被克者為死如木克土),克我者為囚如金克木,但火相可製金)。
3.氣與形的辯證:
沈新周指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非言其形,言其氣也”,強調五行本質是“氣”的流轉,而非物質實體。
四、命理應用與實踐意義
1.八字分析的核心工具:
通過“得時”月令旺衰)判斷日主強弱。例如,甲木生於春為得令,壬水生於夏為囚,需結合“得地”“得勢”“得位”綜合評估。
用神選取需考慮季節特性。
如夏季火旺需水調候,冬季水旺需土製水。
2.吉凶判斷的基礎:
旺相者主動,囚死者被動。
例如,春木旺則利於進取,秋金旺則宜收斂。
五行失衡則需調和,如“木土相爭取火通關”,“水火相戰取木通關”。
3.大運流年的推演:
結合四時休王判斷運勢起伏。
如日主弱需印比生扶,若行運至印比旺地則吉。
若行至財官旺地則凶。
《命理探源》的“四時休王”理論構建了五行與自然節律的動態模型,將抽象的五行生克轉化為可量化的命理分析工具。
其核心思想在於揭示“盛極必衰,衰極必盛”的循環法則,強調通過調和五行失衡來趨吉避凶。
這一理論不僅是八字命理學的基石,更蘊含著中國古代哲學對自然規律的深刻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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