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約言》中記載:
正月從雨水節氣之後,月將位於亥宮。
二月從春分節氣之後,月將位於戌宮。
三月從穀雨節氣之後,月將位於酉宮。
四月從小滿節氣之後,月將位於申宮。
五月從夏至節氣之後,月將位於未宮。
六月從大暑節氣之後,月將位於午宮。
七月從處暑節氣之後,月將位於巳宮。
八月從秋分節氣之後,月將位於辰宮。
九月從霜降節氣之後,月將位於卯宮。
十月從小雪節氣之後,月將位於寅宮。
十一月從冬至節氣之後,月將位於醜宮。
十二月從大寒節氣之後,月將位於子宮。
凡是命主出生在正月雨水節氣之後、二月春分節氣之前的時間段內,其命局中的月將地支為亥。
出生在二月春分節氣之後、三月穀雨節氣之前的時間段內,月將地支為戌,其餘月份均按照這種規則類推。
原書進一步解釋道:月將作為太陽所臨的方位,具有“吉祥之事倍增、凶煞之氣消散”的作用。
它的功效與天德、月德兩大貴神相同——當命局中出現吉神時,月將能增強吉神的力量。
當出現凶神時,月將能減輕凶神的危害。
相較於太陽三合局中的將星,月將對命局的影響更為直接密切。
即使月將落在“空亡”的位置,也不能按普通空亡來論定其失效。
這是因為太陽作為眾星之主,其能量貫通天地,不會出現“空亡無氣”的情況。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月將”這一核心概念的論述體現了其對天文曆法與命理理論的深度融合。結合書中散見的觀點與傳統術數體係,月將的核心內容可歸納為以下六個維度:
一、月將的本質:太陽躔次與天地氣機的樞紐
月將在《命理探源》中被定義為“太陽躔次”,即太陽在黃道十二宮的動態位置,代表天地陰陽二氣的流轉樞紐。
袁樹珊繼承《協紀辨方》等典籍的觀點,認為月將是“太陽所躔之宮”,其本質是“天地氣機之應”。
具體而言:
1.太陽主導:月將與月建北鬥鬥柄指向)構成“陰陽雙輪”,月建左旋主地,月將右旋主天,二者共同維係宇宙節律。
2.中氣換將:月將以二十四節氣中的中氣為基準更換,如正月雨水後月將為亥登明),二月春分後為戌河魁),體現太陽視運動與曆法的對應關係。
3.時空坐標:月將作為“天盤”的核心,與“地盤”固定地支方位)配合,形成“天地盤”模型,用於推演時空能量對人事的影響。
二、月將的查法:地支六合與節氣遞換的規則
袁樹珊在書中未直接列出月將查法,但結合傳統六壬術與《命理探源》的邏輯框架,月將的推算規則可歸納為:
1.地支六合:以月支為基準,取其六合地支為月將。
例如:
寅月正月):寅與亥合,月將為亥登明)。
卯月二月):卯與戌合,月將為戌河魁)。
餘類推,形成“正月亥、二月戌、三月酉……十二月子”的序列。
2.節氣限定:月將更替以中氣為界,如寅月需過雨水節氣後方為亥將,卯月過春分後為戌將,確保與太陽實際位置同步。
3.特殊案例:辰、戌、醜、未四庫月三月、九月、十二月、六月)的月將分彆對應辰天罡)、戌河魁)、醜大吉)、未小吉),體現“墓庫之氣”的特殊性。
三、月將的作用:光明護佑與災煞化解的雙重功能
袁樹珊將月將視為“光明之神”,其作用主要體現在:
1.驅邪化煞:月將代表太陽的純陽之力,能克製陰煞之氣。書中雖未直接舉例,但傳統命理認為月將臨日辰可化解“天羅地網”“官符”等凶煞。
2.貴人提攜:月將入命者易得“冥冥中的護佑”,尤其在危機中獲得意外助力。
例如,月將與天乙貴人同現,主“天恩眷顧”,適合從事公職或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