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雲:大凡命中吉凶,於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祿四事並論。自此而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得力,或年乾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譯文:
書中又說:大凡命中的吉凶禍福,與人的關係越密切,應驗就越明顯。富貴貧賤屬於自身之事,暫且不論。至於六親關係中,妻子與自身相配,子女作為後代,也是切身相關的大事。因此命理學家將妻、財、子、祿四事並列討論。除此之外,唯有父母是給予生命之人,其命理應驗也自有規律。若月令用神有力,或年乾透出有用之神,通常預示父母雙全且能得力。至於祖宗和兄弟的命理應驗,則相對較弱。
注解:
1.提綱得力:提綱指月令,用神得力即月令五行之氣旺相且為命局所需。
2.年乾有用:年柱為父母宮,年乾透出財官印等吉神主父母得力。
3.祖宗兄弟:傳統命理中,祖宗對應年柱根基,兄弟對應比劫星,但因社會結構變遷,現代應驗度有所降低。
原文: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
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妻宮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凶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財。殺格逢之,可以製殺,反主妻能內助。妻坐陽刃,凶也。而或財官殺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夫。其理不可執一。
譯文:
以妻子的命理為例,日柱地支妻宮)若為財星或官星,妻子應賢惠尊貴。但也有妻宮坐財官卻不利妻子,反而遇到傷官、羊刃等凶神時妻子反吉的情況,為何如此?
這是因為月令用神與妻宮五行形成喜忌關係。
例如:
妻宮坐財本吉,但印格命局中財星克印,反成不美。
妻宮坐官本吉,但傷官見官則破格。
妻宮坐傷官本凶,若命局為財格則傷官可生財。
妻宮坐陽刃本凶,若命局需陽刃幫身則反主妻能助夫。
注解:
1.妻宮:日柱地支為妻宮,象征婚姻宮位。
2.印格逢財:印格以印星為用神,財星克印為忌。
3.傷官見官:傷官與官星為仇敵,主婚姻不順。
4.日刃幫身:陽刃為劫財帝旺,日主弱時可幫扶日主。
原文: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妻星者,乾頭之財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殺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衝,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譯文:
分析妻子命理需兼顧妻宮與妻星。
妻星指正財星,若正財透出天乾並成格局如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生財),即使妻宮無用,妻子仍能有助益。
若正財透出卻破格如印輕財重、食神傷官混雜、七殺逢財),即使妻宮有力,也需防刑克。
若妻星透出成格或妻宮有用,但妻宮受刑衝,可能雖得美妻卻難以白頭偕老。
若正偏財混雜透出,主一夫多妻,亦需防範刑克。
注解:
1.妻星:正財為妻星,偏財為妾星。
2.官格透財:官格以財生官為吉,需財星清純。
3.印輕財露:印弱財旺,財星克印不利母。
4.偏正雜出:正偏財同透,主婚姻複雜。
原文:
至於子息,其看宮分,與看子星所透喜忌之理、與論妻略同。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
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沒兒郎。除非養取他人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有姑娘。養中三子隻留一,男女宮中仔細詳」是也。
譯文:
至於子女的命理分析,其宮位時柱)與子星官殺食傷)透出的喜忌原理,與分析妻子類似。
此外需熟讀"長生十二宮"歌訣:
長生位可得四子中旬減半)。
沐浴位有二子保吉祥。
冠帶臨官位三子。
帝旺位五子成行。
衰位二子。
病位一子。
死位無子需領養)。
墓位子女早夭。
絕位一子。
胎位頭胎生女。
養位三子存一。
注解:
1.長生十二宮:傳統命理通過五行在十二地支的狀態判斷六親情況。
2.男命子星:官殺為子星正官女七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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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命子星:食傷為子星食神男傷官女)。
4.中旬半:長生位本主四子,因陰陽不同減半。
原文: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如甲乙日,隻用庚金長生,巳酉醜順數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之子申辰。雖書有官為女、殺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用陰局。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
其理自然,拘於官殺,其能驗乎?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乙生日,其時果係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然後以時乾子星配之。
譯文:
但長生論法隻取陽乾順行,不取陰乾逆行。
例如甲乙日主,隻用庚金長生在巳的順局巳酉醜),不用辛金長生在子的逆局子申辰)。
雖有"官為女、殺為男"的說法,但不可因甲木用庚金為男就用陽局,乙木用辛金為男就用陰局。
因日主為木,無論甲乙,統一以庚為男、辛為女。
此為自然之理,若拘泥於官殺性彆,豈能應驗?
因此看子女先觀時支,如甲乙日生人,看時支是否為庚金臨長生、帝旺等宮位,再結合時乾子星判斷。
注解:
1.陽順陰逆:十天乾長生十二宮分陰陽順逆排列。
2.甲乙木:庚金為七殺男),辛金為正官女)。
3.時支定位:時柱為子女宮,時支決定子女根基。
4.時乾配星:時乾透出的官殺食傷為子星。
原文:
如財格而時乾透食、官格而時乾透財之類,皆謂時乾有用,食為財格之相神,財為官格之相神。所謂有用,即相神也。即使子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乾不好,又透破局,即逢財旺,難言子息。若又死絕,無所望矣。此論妻子大略也。
譯文:
例如財格命局時乾透食神食為財之原神),官格命局時乾透財星財為官之原神),皆為時乾有用。即使子星處於死絕之地,仍主子貴但數量不多;若子星生旺,則子女滿堂。
若時乾透出破格之物如傷官見官),即使財星旺盛,亦難有子息;若子星再逢死絕,則更無指望。此為論妻子子女的大致原則。
注解:
1.相神:輔助用神的十神,如財格用食傷生財。
2.子貴:子星雖弱但為用神,主子有出息。
3.麟兒繞膝:出自《詩經》,喻子孫滿堂。
4.透破局:透出破壞格局的十神,如正官格透傷官。
原文:
按:《滴天髓》與《子平真詮》論六親法,由常而變,參伍錯綜,學者固宜細讀。然子平之常法,亦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