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兩神成象格,與雙飛蝴蝶,兩乾不雜,俱不同。雙飛二格等,所得五行或三或四,無一定之理,故不足憑。兩神成象者,八字二行之二,而又均停。如相生,則金水各半,不遇火土混之。
木火各半,不遇金水混之。相克,則金木各半,不遇火混之。火金各半,不遇水混之。隻是兩神清澈,所以可取。若一字不均停,即偏於一而不入格。此等四柱不少,須詳審無偏無混方取。
譯文:
又說:兩神成象格與雙飛蝴蝶、兩乾不雜等格局不同。
雙飛等格局包含三或四種五行,無固定規律,不足為憑。
兩神成象格要求八字僅含兩種五行且力量均衡:相生格局如金水各半,不雜火土;木火各半,不雜金水。
相克格局如金木各半,不雜火;火金各半,不雜水。
貴在兩神清純無雜,若某行偏強則不入格。
此類四柱雖多,需詳審無偏無混方取。
注解:
1.格局對比:
兩神成象格:僅含兩種五行且均衡。
雙飛蝴蝶:含三或四種五行,無規律。
2.成格條件:
相生格:如金水各半,忌火土夾雜。
相克格:如金木各半,忌火夾雜。
3.關鍵要求:
嚴格兩神,力量均衡。
清純無雜,無偏枯。
原文:
又須有情理,無刑衝,行運一路清澈為妙。勿見柱止兩神,遽稱上格也。
譯文:
此外需五行有情、無刑衝,行運一路清純為妙。
不可僅見柱中兩神,便匆忙稱為上格。
注解:
1.附加條件:
五行相生相克有情如金生水、水涵木)。
無刑衝破壞如金木成格忌寅申衝)。
2.行運要求:
行運需保持清純如金水格宜水木運)。
3.常見誤區:
警惕表麵兩神但實際偏枯者。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的“”是對兩神成象格的深化分析,重點討論複雜格局下的動態平衡、變格條件及調候實踐。
袁樹珊在“一”的基礎上,結合傳統命理理論與實踐經驗,提出了該格局的進階應用邏輯。
以下是其核心內容的歸納:
一、兩神成象格的變格條件與破格處理
1.五行力量不均的容錯機製
若八字中兩種五行力量略有失衡如三比五),需滿足以下條件仍可成格:
主氣得令:月令為其中一五行的印比或食傷,增強根基。
例如,木火格生於寅卯月木旺),即使火稍弱仍可成格。
流通化解:通過食傷或財星引導旺氣,形成循環。
例如,火土格用金泄土,土生金,金生水,間接平衡火土過旺。
虛浮雜氣:若出現微量其他五行如木火格見一庚金),需虛浮無根或被合化如乙庚合化金),不破壞整體氣勢。
2.通關的深化應用
相克類兩神成象格如木土格)需通關五行調和,但需注意:
通關強度:通關五行需足夠強旺,否則反成“假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