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雜格者,月令無取,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謂之雜。大約要乾頭無官無殺,方成外格。如有官殺,則自有官殺為用,無勞外格矣。若逢財,尚可取格,然財根深,或財透兩位,則亦以財為重,不取外格也。試以諸格論之。
譯文:
又說:雜格是因月令無可用之神,轉而采用外格。
外格種類繁多,故稱“雜”。
大致要求天乾無官殺,方成外格。
若有官殺,則以官殺為用,無需外格。
若逢財星,尚可成格,但財根深或財透兩位,則以財為重,不取外格。
試以諸格論之。
注解:
1.雜格定義:
月令無取時采用的特殊格局
需天乾無官殺
2.優先原則:
有官殺→優先用官殺
財星根深→優先用財
3.學術立場:
雜格為輔助,非首選
原文:
有取五行一方秀氣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類。本是一派劫財,以五行各得其體,所以成格。喜印露而體純,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命是也。運亦宜印綬比劫之鄉,財食亦吉,官殺則忌矣。
譯文:
有取五行一方秀氣者,如甲乙日得亥卯未三合木局、寅卯辰三會木方,且生春月。
本是一派劫財,因五行各得其體而成格。
喜印星透出且格局清純,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命)。
行運宜印綬比劫之鄉,財食亦吉,忌官殺。
注解:
1.成格條件:
日乾與方局五行一致如甲日得木局)
月令為成格五行如春月)
2.喜忌原則:
喜:印露、比劫
忌:官殺
3.案例解析:
吳相公命:癸亥水)乙卯木)乙未木)壬午火),木旺得水生
原文:
有從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時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月,方為大貴。否則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貴。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貴格。運喜所化之物,與所化之印綬、財傷亦可,不利官殺。
譯文:
有從化格者,需化出之物得時乘令,地支三合或三會。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且生春月方為大貴;亥未月次之。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貴格)。
行運喜化神木)及印綬水)、財傷火土),忌官殺金)。
注解:
1.從化格條件:
化神得時如木格春月)
地支方局全
2.層次差異:
春月方局→大貴
亥未月局→次貴
3.案例解析:
甲戌火)丁卯火)壬寅金)甲辰火),丁壬化木得寅卯辰方
原文:
按:《元理賦》雲: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化得從,顯達功名之士。
原注雲:不通月氣,時無所歸,不從不化也。若通月氣,時有所歸,則以從化論。又雲:先論從化,後論財官。
《玉井奧訣》雲:財官欲真致妙兮,須理化氣。如丙辛見戊癸為財,甲己為官,此為真造化,秀氣不可言。證以以上二說,具見化氣五行之財官食傷,均與正五行之財官食傷不同。至於財官食傷之孰宜孰忌,化氣之是否得時失令,均詳見本書論十乾化氣篇,及素庵先生論化局篇,可參觀之。
譯文:
按:《元理賦》雲:“不從不化者,仕途淹留;得化得從者,功名顯達。”
原注:不通月令之氣,時柱無所歸,不從不化。若通月令,時有所歸,則以從化論。
又雲:“先論從化,後論財官。”
《玉井奧訣》雲:“財官欲妙,須理化氣。如丙辛見戊癸為財,甲己為官,此為真造化,秀氣難言。”
由此可見,化氣五行之財官食傷與正五行不同。其喜忌及化氣得時與否,詳見本書十乾化氣篇及素庵論化局篇。
注解:
1.經典引用:
《元理賦》強調從化重要性
《玉井奧訣》論化氣財官
2.學術觀點:
化氣財官與正五行有彆
從化需通月令
3.文獻指引:
建議參考本書化氣專篇
原文:
有倒衝成格者,亦四柱無財官,而對麵以衝之。要支中字多,方衝得動。譬如以弱主遇強賓,主不眾則賓不從。
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衝子財也。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衝子官也。運忌填實,餘均可行。
譯文:
有倒衝格者,四柱無財官,以地支相衝引出。
需地支相同字多方能衝起。
如弱主遇強賓,主不眾則賓不從。
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衝子中癸水財),甲寅、庚午、丙午、甲午衝子中癸水官)。
行運忌填實如衝子見子),餘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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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成格條件:
四柱無財官
地支相同字多≥3支)
2.案例解析:
戊午全→衝子財
午火多→衝子官
3.行運禁忌:
填實所衝之支
原文:
有朝陽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祿於巳,即以引汲之意,要乾頭無木火,方成其格。蓋有火則無待於朝,有木則觸戊之怒,而不為戊朝。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張知縣命是也。喜土金運,水木運平平,火則忌矣。
譯文:
有朝陽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
丙戊同祿於巳,取引汲之意。
需天乾無木火方為真格:有火則無需朝,有木則觸怒戊。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張知縣命)。
行運喜土金,水木平,忌火。
注解:
1.成格條件:
辛日戊透戊朝丙)
天乾無木火
2.案例解析:
戊辰土)辛酉金)辛酉金)戊子土),戊朝丙巳中丙)
3.行運喜忌:
喜土金助戊)
忌火填實丙)
原文:
有合祿成格者,命無官星,借乾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
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
如己酉、辛未、癸未、庚申,趙丞相命是也。運亦忌填實,不利官殺,更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製而不能合,餘則吉矣。
譯文:
有合祿格者,命無官星,借乾支合出。
戊日庚申庚合乙),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
癸日庚申申合巳),如己酉、辛未、癸未、庚申趙丞相命)。
行運忌填實如合乙見乙),不利官殺,忌火克金,餘吉。
注解:
1.成格條件:
戊日→庚合乙官)
癸日→申合巳官)
2.案例解析:
蜀王命:戊日庚申,庚合乙官
趙丞相命:癸日庚申,申合巳官
3.行運禁忌:
填實所合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