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剛柔不一也,不可製者,引其性情而已矣。
譯文:
剛柔的性質不同,對於無法直接克製的,隻需引導其性情即可。
注解:
“剛柔”是命理學中衡量五行、乾支特性的核心概念。
“剛”指陽剛、主動、強硬的屬性如金、火),“柔”指陰柔、被動、溫和的屬性如水、木)。
此句強調,當剛柔力量懸殊無法直接壓製時,應通過“引”疏導)而非“製”對抗)來調和,例如用壬水疏導庚金的剛氣,而非強行用丁火克製。
這體現了袁樹珊“剛柔相濟”的辯證思維,即通過順應五行特性實現動態平衡。
原文:
剛柔相濟,不必言也。若夫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反助其剛矣。
譯文:
剛柔相互調和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但若以柔濟剛時方法不當,反而會增強剛的力量。
注解:
“剛柔相濟”是理想狀態,但實踐中需精準把握調和方式。
例如,庚金生於申月七月)本就剛旺,若用乙木偏財)生助,反而助長其暴烈;而用壬水食神)疏導,則能將剛氣轉化為創造力。
此段揭示了“以柔濟剛”的風險:若未選對十神如誤用乙木而非壬水),可能適得其反,強調需根據五行生克規律選擇“引”的方式。
原文:
譬之武人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辛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誌,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以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剛者激之,其禍可勝言哉。
譯文:
好比武將得到士卒,易生殺伐之禍。
例如庚辛金生於七月申月),遇丁火正官)會激發其威嚴,遇乙木偏財)會助長其暴烈,遇己土正印)會堅定其意誌,遇癸水傷官)會增強其鋒芒。
不如用“柔之剛者”壬水食神)來調和。
因為壬水具有中正之性,能疏導庚金的剛氣。
若用剛猛之物如丙火)刺激,禍患將無窮無儘。
注解:
此段以庚金為例,具體說明剛柔調和的複雜性:
1.丁火正官):本為克製庚金的十神,但申月金旺,丁火反激其威,如同用武力壓製強者,反致反抗。
2.乙木偏財):乙木生丁火,間接助金之剛,體現“柔助剛”的弊端。
3.己土正印):己土生金,雖能穩定庚金,但過度生助會使其剛愎自用。
4.癸水傷官):癸水泄金氣,但申月水弱,反成“傷官見官”之局,加劇衝突。
5.壬水食神):壬水為陽水,既能泄庚金之剛,又能生乙木財星),形成“食神生財”的流通格局,是最佳選擇。
原文:
柔者濟之以剛,而不得其情,反益其柔矣。譬之婦人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八月,遇甲丙壬而喜則輸情,遇戊寅庚而畏則失身。不如以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性,能定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何所底乎?
譯文:
以剛濟柔時若方法不當,反而會強化柔的弱勢。
好比婦人麵對恩威並施,易失操守。
例如乙木生於八月酉月),遇甲木劫財)、丙火傷官)、壬水正印)會因過度依賴而失去自我;遇戊土正財)、寅木劫財)、庚金正官)則因畏懼而屈服。
不如用“剛之柔者”丁火食神)來調和。
因為丁火具有中正之性,能穩定乙木的性情。
若用陰柔之物如癸水)相合,弊端將無窮無儘。
注解:
此段以乙木為例,分析柔者的調和法則:
1.乙木生於酉月:酉為金旺之地,乙木處於絕地,需火製金、水生木。
2.甲丙壬:甲木劫財)助身但加劇競爭,丙火傷官)製金但耗木氣,壬水正印)生木但酉月水弱,三者均無法有效扶木,反致乙木“輸情”失去獨立性)。
3.戊寅庚:戊土正財)耗木,寅木劫財)助身但受金克,庚金正官)壓製乙木,三者形成“官殺混雜”,使乙木“失身”無法自立)。
4.丁火食神):丁火為陰火,既能製庚金正官),又能生戊土財星),形成“食神製殺”的貴格,是最佳選擇。
5.柔之柔者癸水):癸水七殺)與乙木陰木)相生,但酉月金旺水濁,反成“殺旺無製”,加劇弱勢。
原文:
餘仿此。
譯文:
其餘情況可依此類推。
注解:
此句為總結,強調剛柔調和的核心原則:
1.動態平衡:根據五行生克、十神配置靈活選擇調和方式,如庚金用壬水、乙木用丁火。
2.辯證思維:避免機械套用“剛濟柔”或“柔濟剛”,需結合具體格局如月令、日主強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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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正之道:選擇具有“正性”的十神如壬水、丁火),避免偏枯失衡,體現袁樹珊“中和為貴”的命理思想。